第166頁

2023-10-01 10:41:23 作者: 花心者
    餘歡穿過長長的走廊,站在最角落那節,廊下有兩個柱子,繩子掛在柱子上,手摸著繩子,到了本該掛著他的衣裳時頓了一下。

    那繩上乾乾淨淨,只余些許點點雨水掛在上面,哪裡有衣裳?

    他的衣裳不見了!

    不知道又得罪了誰,被丟了,還是……

    他想起什麼,陡然回身推開寢屋的門,這個點還沒人回來,都擠在食堂打飯,寢屋裡安安靜靜,只一個人站在窗邊,背著光,折他的衣裳,聽到動靜,那人回頭,莞爾一笑,「我來的時候正好下了雨,順手幫你把衣裳收了。」

    第77章 約定好的

    餘歡在回答和不回答之間猶豫,回答吧,他已經跟明生鬧掰了,而且他開了個頭,明生肯定蹬鼻子上臉,說一大串。

    不回答吧,也沒必要,因為這個太簡單了,只需要『嗯』一聲就好。

    餘歡最後還是吭了一聲。

    明生哈哈大笑,「還是老樣子啊,惜字如金。」

    餘歡不愛說話是老毛病,從他剛來雜役處,倆人第一次見面開始他就注意到了。

    憑他這張臉,很容易跟大家打成一片,整個寢屋六個人五個都說上話了,只有餘歡沒有。

    這對一個健談且自來熟的人來說是個打擊,明生起了好奇心,暗暗下定主意一定要跟他交談上。

    嘗試了幾次,比如拿起他的鴛鴦結猛誇了一通,一般人對這個最沒有抵抗了,誰都喜歡夸自己的話,但是人家愣是不動如山。

    再比如晚上睡覺的時候故意越線,胳膊腿伸到他的床上,人家也只是給他踹回來,依舊一言不發。

    他是個越戰越勇的人,越發積極尋找機會,來了三五天,終於叫他逮著了,好心幫著收衣裳,總不會還臭著臉吧?

    事實證明還真可以。

    當時生了幾天悶氣,尋思著這石頭一樣的人,誰愛跟他交朋友誰去吧,反正他不會。

    後來才發現這廝面冷心熱,每次都默默給他留窗留燈。

    他其實一點不笨,相反,從小就被夫子和鄰居夸聰明,剛來時表現的那麼好欺負也只是為了篩選能結交的,和不能結交的人而已。

    以前就是沒考慮周全,吃了虧,他很吃教訓,有過一次之後,便不會犯第二次。

    雜役處的環境惡劣,也意味著好人很少,一個寢屋六個人,只有一個勉勉強強還行。

    總是不說話,他一個人說,他也是十分嫌棄的,奈何同寢里沒有旁人,只能湊合了。

    要不然就要出寢屋找別人,商量著找地方偷摸烤雞釀酒,偶爾也會湊錢買個什麼,大家分著吃。

    比如應季的水果,乾果,一個人買不起,幾個人湊錢可以買一袋子,然後每個人幾個分掉,他經常這麼幹,有幾個吃貨好友,可惜離的太遠,沒被分到一起。

    近的就隔壁床位一個,縱然再不滿意,也要湊合著用,大概是湊合的時間太久,竟湊合出了感情。

    餘歡不愛說話,但是他每次都會背地裡幫他,一些小細節上,比如上茅房時突然發現自己沒帶紙,一般人肯定要慌,他不會,因為喊一聲餘歡就好。

    餘歡一邊說煩死了,下次自己帶,一邊拿了紙過來。

    明生省飯讓給雜役處的小屁孩們,他一邊說濫好人,一邊說吃飽了,碗裡還剩下小半,叫明生當了個好人,轉贈給別人。

    有些七八歲的小孩子活干不好,每天都留到很晚,明生索性閒著也是閒著,便乾脆留下來幫忙,餘歡冷嘲熱諷,『自身難保,還想著幫別人,以後別人能記住你是誰?』

    明生並沒有指望被別人記住,只是因著自己也是差不多這個年紀進來的,當初沒有一個人幫他,他總會弄傷自己,半夜覺得委屈,偷偷的哭,所以不想別人也這樣而已。

    顯然,餘歡跟他有一樣的想法,但是他嘴硬,非要諷刺一番。

    他知道明生的經歷,作為交換,明生也知道他的,是他死纏爛打問出來的,本來這麼長一串,平時他肯定不會說的,懶得說,後來哄著他喝了點酒,酒品不好,一問全抖出來了。

    和他恰恰相反,餘歡是因為每次都照顧新人,結果有一次那個新人為了和其他人打成一片,背叛了他,和別人一起合起火了想欺負他。

    整個寢屋就他拽拽的,不合群,自然會被人排斥,人家就誘惑被他幫助的那個,說是一起欺負他,就交朋友,那個新人毫不猶豫答應了。

    餘歡被傷到,所以再也沒有幫過別人。

    往後再有什麼欺凌打罵的事,都冷眼旁觀,勸他也冷眼旁觀,因為好人沒好報。

    「我這回死裡逃生,你就不想知道細節嗎?」

    餘歡拿過他手裡的衣裳,擱在床上折,沒說話,因為不用說,明生會自己說出來的。

    果然,明生手支在腦後,往他床上一躺,道,「是三公主救的。」

    他歪頭看來,「是你找的人嗎?」

    他的胳膊壓著了衣裳,餘歡挪了挪,「不是。」

    「我就猜到了。」明生脫了鞋,盤腿坐好,「你這個性子除了我不可能交到別的朋友。」

    餘歡白了他一眼沒說話。

    「唉,你說你啊,當初要是多認識點人,也不會這麼慘了。」不過他要是多認識點人,搞不好也不會淪落到成為雜役處太監的地步,所以就這樣挺好,起碼倆人認識過,雖然鬧掰了。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