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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0:38:15 作者: 唯刀百辟
    安德烈說:「她的華人家庭申請了免費的市政電話機。」

    那頭沒回應。

    安德烈接著說:「今天下午我去了唐人街。」

    那頭問,「然後呢?」

    安德烈又說:「我看到她在店鋪門口看書,很認真的讀,一邊讀書一邊給外出的家人看守店鋪。店鋪很黑,她就點了一支蠟燭坐在裡面,然後店外有個男孩兒----大概比你年輕一些吧,是個華人,坐在她那張桌對面。她看書,男孩看她。」

    那頭西澤說:「Go ahead.」

    安德烈故意說,「我只是經過。」

    電話那頭很肯定地說道:「你要是沒徹底搞清楚,是絕不會打這個該死的電話。」

    安德烈笑了:「好了,接下來,是我同事本尼告訴我的,請你不要怪罪到我身上。本尼和你的女孩聊了幾句有關擴張店鋪的問題,那個男孩----那個男孩英文很好,對,就是租賃店鋪給他們的那家商人兒子,家裡很有錢。回答道為什麼會輕易將儲存貴重古董的店鋪一層出租給旁人,那華人男孩很爽快的回答說:因為兩個家庭希望他與你的女孩保持一段戀愛關係----」

    電話那頭低聲罵了句髒話。

    安德烈拿開聽筒一些。

    西澤接著說,「你從前講過的髒字比我他媽這輩子加起來還多。」

    安德烈笑著說,「你怨恨很大的樣子----」

    西澤說,「你知道嗎,我差點被騙去進去加拿大北極區的探險隊,因為梅偉爾家有個女兒今年在紐約大學的論文題目是『同人種不同膚色在極冷氣溫下的皮膚反應』……」

    「我猜是那個二女兒露辛德?」

    「對,是她。阿瑟提早叫我回去竟然就是為這個,他說:『等待克博法案結果,來決定你究竟留在長島還是去美國中部的時間,不如跟著露辛德去放鬆一下。你太緊繃了。』」

    「阿瑟很懂你。那女孩是經典款金髮妞----你從小的最愛,恭喜你。」

    西澤沉默一陣,說,「她想去加拿大,我告訴她一旦我呆在氣溫低於零攝氏度的室外會立刻昏厥;她立刻說不如乘船去冰島,那裡比去歐洲快,可以在冰雪覆蓋的火山岩中間的藍湖泡溫泉,我想那會治好你的暈厥症,我說歐洲又老又臭像塊羊奶酪,我暈歐洲人。安德烈,我拒絕了我的一切約會……」

    安德烈接下去,「但是她竟然在短短一個月里這麼快就忘記了你,並交了個新男友。」

    西澤壓低聲音:「So how could she?」

    安德烈不可置信地大聲笑了,「Why not?Who are you!」

    西澤說:「She touched my body, then jumped on that fuckin SF bus running away without a goodbye!」

    (她碰了我的身體,跳上那輛該死的三番巴士逃跑了,連道別都沒有!)

    安德烈更加難以置信,「Oh!She touched your body!Good girl!」

    安德烈好不容易捉住一點新聞,「所以你拒絕約會的日子裡是怎麼想念這位華人女孩的?Touched yourself?」

    「What were you thinking?」

    (你他媽腦子進水了?)

    安德烈仿佛能想像到講這話時西澤那張無比嫌惡的臉,覺得更有趣了。

    「所以需要在市政廳給她提供點便利嗎?我猜我會告知你電話號碼----不過我不敢確定一定是她來接,或者她會肯接聽你的電話。」

    聽筒那頭沉默。

    「沉默那就是yes。」

    第76章 賭徒巷5

    西澤從舊金山回去以後,大部分的時間並不是在長島,而是呆在一個離紐約不算太遠的新英格蘭鄉間小鎮上。他很清楚阿瑟的意圖,因為在他跟隨胡佛去內華達以前的十二歲到十三歲的這段叛逆時光,大部分都是在這一類小鎮度過。

    這時候,阿瑟通常會覺得:他把心玩野了。

    這是個無意識的禁閉行為,對未成年身心沒有太多損壞,但卻絕對致命。

    德語有個詞叫langweilig,西澤一直覺得這個詞語就是發明來形容這類小鎮的。它的意思對應到英文,可以是boring,也可以是peaceful;對應到中文是無聊,對應到粵語是冇癮。但這些英文的中文的詞語都不足以形容這類鄉村的死寂、平靜。鎮上幾乎只有老人,是喜歡尋歡作樂年輕人的墳墓。

    這類小鎮上,一般有個古老廣場,廣場上有棵巨大榆樹,還有個白色教堂----但就只有這些了。最常見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車,中午十二點以後鎮上幾乎見不到人,但鄰居之間彼此熟識。有時候他剛游完泳,躺在院子葡萄藤下睡覺時,一睜眼,就會有個鄰居老太在圍牆外面看他,面帶慈祥的笑。這種笑容,在同年齡的阿瑟臉上,他從未見到過。

    其實阿瑟多慮了。因為即使把自己放在正對紐約中央公園的一所公寓內,他也幾乎懶得出門,甚至聽著聲音都懶得從窗外看公園裡嬉鬧的小孩。即使他們把露辛德和他關在同一所公寓裡,也不會有什麼故事發生。他覺得,甚至能比現在好一點,因為他察覺到這個金髮姑娘已經快被這鄉間小鎮逼瘋了----如果在紐約,她起碼能撇下自己出去玩玩。

    他仍還記得,住進鄉間第一天,這女孩所有行李都是書。她信誓旦旦對他說:我一直很喜歡呆在鄉下,因為我看書時不喜歡有人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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