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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9:09:10 作者: 非徒
    那黑色的衣裳是衛諺慣穿的,上好的布料,摸在手裡都有些暖和。衛諺回來的時候,見姚菀真的是拿著,他嘴唇抿地緊緊的,卻沒有說話。

    雞鳴聲一聲接著一聲響起,東邊的第一縷陽光照耀在地上,天亮了。

    第一戶住戶打開了門。

    姚菀和衛諺走了上去。開門的是個中年婦人,見了姚菀和衛諺有些驚詫。姚菀從袖子中取出官徽,給那婦人看了看:「大理寺查案,請問這位大姐在七月十六日酉時左右可曾見到一穿著鵝黃色衣裙,戴著白色步搖,背著淺粉色包袱的十六七歲的姑娘從門口走過?」

    現在距離七月十六已經過去了十二天。

    那中年婦人蹙著眉想了很久,然後搖了搖頭道。

    下一家開門了,他們繼續詢問下一家。十字街大約有二十幾戶百姓,這一家一家問下來,也不是什麼辛苦的事。

    「陳家到那棵大榕樹必定要經過十字街,而那時是酉時,百姓多已歸家。若無百姓看到陳玉錦經過,那方漸離說的基本就是事實,若是有……」

    他們問了十幾戶,大多是一樣的答案,在問到倒數第二戶的時候,那人突然拍了一下大腿道:「我見過!」

    姚菀與衛諺對視了一眼,像是有詫異,卻又有些瞭然。

    那是位二十出頭的年輕婦人:「那一帶著崽崽在門口玩耍,便見一年輕姑娘背著包袱從門口經過,與大人您說的一樣,鵝黃色的衣服,淺粉色的包袱,頭上還戴著白色步搖!那姑娘是朝著大榕樹走去的。」

    「你可曾看過這姑娘與一書生在大榕樹底下相會?」

    那婦人認真想了片刻:「那姑娘走了過去,與一位白衣書生說了話。」

    方漸離和陳玉錦肯見過,方漸離在說謊!

    第十四章人肉包子(十三)

    查方漸離,這是如今大理寺全力追查的一件事。

    這全力追查很快就看到了效果,傍晚的時候,一樁陳年舊事便被挖了出來。

    方漸離的作案動機找到了!

    第二天,大理寺升堂,審理陳家小姐被害一案。

    姚菀第一次見識到大理寺升堂審案的情景。

    大理寺審案和官府審案,這兩者比起來,前者總讓人覺得威嚴許多,一股沉甸甸的氣空氣中,卻又有種莫名的激動與期待。

    衛諺坐在高堂的位置上,一身紫金色的官服,俊逸非常,卻又帶著一股冷氣,令人不敢直視。趙阿牛和李修玉站在兩側,再下面,這是兩排的兵卒,公堂威嚴,正中則跪著書生方漸離。

    方漸離一身白衣,染上了黑土,黑髮有些凌亂,整個人看起來有些狼狽。他跪在那裡,面容惶惑:「大人,某可是犯了什麼錯?」

    衛諺道:「方漸離,你與陳玉錦約好七月十六日酉時於十字街街口的大見面,酉時三刻時,陳玉錦如約到了大,你們相會後便一起私奔,熟料走到無人處,你竟然對陳玉錦下手,設計害死了她!」

    「玉錦……她果然出事了。我跟她說過的,外面太過兇險,她不該胡來的!」方漸離愣了一下,眼淚不自主地落了下來,然後猛地磕了一個頭,「大人,某冤枉啊,某一心愛慕玉錦,又怎麼會去害她,還做下這般喪心病狂的事?」

    方漸離臉色蒼白,一副傷心至極的表情,姚菀卻覺得這人真可怕。用『人心難測』四個字已經不足以形容方漸離了,用『人面獸心』或許更恰當一些。

    「方漸離,你說七月十六日傍晚並未等到陳玉錦,但是卻有人佐證那一日酉時,陳玉錦經過十字街,並且與你相會。」衛諺道。

    方漸離愣了一下,臉色灰敗了一些:「大人這是認定某殺了玉錦嗎?但是某那日足足等了兩個時辰,確實沒見過玉錦啊!」

    「十字街的百姓可以作證,陳玉錦確實來了。」衛諺道。

    「這……怎麼可能?」方漸離的臉上閃過難以置信的光,雙手抓著自己的腦袋,將一頭青絲抓亂了大半。

    方漸離再抬起頭來,眼中閃過一道光:「不可能的,肯定是看錯了,若是我見了玉錦,那玉錦的那封書信怎麼解釋?」他的聲音有些晦澀,「若是我殺了玉錦,又如何會有那書信呢?」

    「這便是你聰慧的地方了,你心思縝密,將一切安排的無懈可擊。你是書生,與陳玉錦書信來往這麼久,早就學會了陳玉錦的筆跡。你自己給自己寫一封,又有何難?」衛諺突然出聲,聲音嚴厲無比。

    趙阿牛道:「我在你家中找到一本書信,上面收集的都是陳家小姐寫給你的信。你說這信是陳家小姐托人帶給你的,那你說是何人給你的?」

    李修玉那句『特意令人寫下這書信讓方漸離躲起來,讓其他人誤以為陳家小姐和方漸離私奔了』提醒了他們,若是尋不到方漸離,確實可以偽造出陳家小姐喝方漸離私奔的假象,但是也同樣可以洗脫方漸離的嫌疑。因為這封信,方漸離可以躲起來,躲過陳家的追尋,而官府找到他後,他用這封信,便可以解釋他為何躲起來,同時也可洗脫自己的嫌疑。

    「不是我寫的……是何人,是……一路人罷了。玉錦決意離去,托一人給我送來的。」

    狐狸已經漏出破綻了。

    衛諺的眼睛微微眯了起來。

    「方漸離,你還真不是一般人,你用一封書信來洗脫自己的嫌疑。你恨她,殺了她,你又在酒樓做幫工,所以便將那手指和腳趾混入玉珍樓和醉仙樓中,讓天下人啖她血肉。你看起來是文文弱弱的讀書人,卻想不到心思這般歹毒。知人知面不知心,你看似文人,實則狠毒至廝。」姚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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