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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走,到電子廠打工

2023-08-22 18:35:33 作者: 中秋月明
  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正文卷1416、走,到電子廠打工嗦尼肯定一直都在研發各種可能性的音樂播放器。

  數字播放器也有各種技術儲備。

  但八九十年代的問題是,方向太多反而等於沒有方向。

  譬如在錄像帶上嗦尼就是選錯了制式,導致後來在家用錄像機上輸得一塌糊塗,才病急亂投醫的去收購哥倫比亞影業。

  所以這樣一台看似小巧的音樂播放器,從立項到完成,意味著一個個雙項甚至多項選擇題,其中一個選錯,最後都會被市場教做人。

  這其實也是焦盆廠商這個年代三天兩頭出新款,量產都很小的原因之一,試探市場反應,不敢隨便押寶。

  荊小強現在提出來的完整方案堪稱瞌睡遇枕頭,全世界各大廠商可能都沒嗦尼更有實現能力。

  堪稱應用電子的巔峰。

  所以要做出這個比VAIO難度小很多的音樂播放器,不過就是兩三周的時間問題。

  剩下就是如何策劃銷售,爭取以千萬級的銷量占據全世界市場……

  哇哈哈!

  想想都開心。

  可杉本也沒想到荊小強居然瞄著的是音樂版權。

  音樂版權的收益有多大呢,二十年後杰倫哥的唱片在華人區大賣,他自己整年躺平啥新作都沒,也能歲入上億就不用說了。

  有個小夥伴曾經幫他寫過五首歌,延續十幾年,每年也能拿幾十過百萬養家餬口。

  這就是一旦網際網路化全球收錢的威力。

  而一台普通音樂播放器賣多少錢?

  蘋果的IPOD初代,敢賣399美元已經是很不要臉的割韭菜、殺信仰了。

  可那時候的硬碟存儲器、液晶面板成本就是貴啊。

  上千萬台銷售,刨掉生產成本、營銷成本能有多少純利?

  能跟幾乎不需要任何成本的音樂版權銷售比嗎?

  而且現在全球最大的音樂版權所有人,估計前三位就是嗦尼、荊小強、米高。

  嗦尼當初收購哥倫比亞唱片、哥倫比亞影業的思路,都是盯著這兩家花旗老牌企業的歌曲、電影版權庫。

  後來又在花旗、亞洲、歐洲大量扶持歌手,購買版權,很多港台歌手都是他們的版權約。

  屬於老牌的音樂版權大地主。

  如果沒有荊小強,米高的版權也大多在嗦尼唱片。

  而關於他的那場煉銅醜聞訴訟鬧劇根源,據說就是因為他最巔峰時候隨手收購了一個巨大的音樂版權包,其中包含了類似披頭士這種頂級天團的諸多版權。

  讓各方垂涎不已。

  米高真是因為像個抱金塊走鬧市的孩子,才會引來圍獵。

  其中甚至也有嗦尼唱片的影子。

  到這種動輒多少億的版權利益之爭,肯定看不到什麼溫情脈脈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全都是使出渾身手段來最大化。

  米高在這種局面下,愈發像個毫無保護的孩子。

  為什麼在有錢人天堂的花旗,億萬富豪的他會被整得那麼慘。

  可不就是因為讓太多人覬覦獲益了麼。

  唯有如荊小強這般才華橫溢跨界運營,還雨露均沾好處共享,越來越強大的同時還讓更多資本獲利,才會讓各方都好好說話。

  所以荊小強在這次「網際網路廣播論壇」上市時候,拿了點股份給米高換這些版權,兩人共同持有更安全。

  他的出發點當然是反正這股票錢也拿不到現金,索性分點給米高降低自己存在感。

  實際上上市後這部分股票迅速價值上百億美元,遠超米高這些版權價值。

  畢竟音樂版權再賺,也沒網際網路股票來得魔幻。

  然後荊小強自己這一系,從古典音樂到流行音樂,已經堪稱正當紅歌手裡面最值錢的抱團存在。

  他和米高絕對的全球頂尖版權,焦盆女子銷售榜連續兩年的冠亞軍,HK目前最流行的男女雙花紅棍,現在花旗最炙手可熱的嘻哈、熱舞歌手,正在歐洲到處碾壓的辣妹女團,外加好萊塢最大的配樂公司。

  這些版權都是最值錢的寶庫,論單首價值肯定遠超嗦尼那些老庫存。

  但如此巨大的音樂版權如何變現?

  以前只能靠賣專輯,以及各種商業場合的應用。

  現在荊小強輕而易舉的借鑑了蘋果賣IPOD的套路,看似賣播放器,前期贈送免費下載,後期必然收費,形成一個封閉的產業圈。

  那滾滾財源不就來了?

  而且這是不上市,不從華爾街走的商業收入,就像賣鞋、賣電腦,賺到的錢可以理所當然的轉移。

  後世蘋果靠賣IPOD、IPHONE固然是賺了不少錢,但能夠財大氣粗到兩萬億美元市值,還是靠那個蘋果自己打造的封閉產業圈來形成無可替代的護城河。

  這才是蘋果能夠笑傲全球的核心。

  荊小強這輩子可能已經看不到蘋果的光彩耀世了。

  而這一切,光靠荊小強也不容易實現。

  他做個電熱飯盆都那麼艱難,更何況還有嗦尼成熟完整的全球銷售網絡。

  所以在內地還遠遠參與不上的時候,荊小強只能依靠嗦尼:「必須在內地建廠,一旦試製成功,我要求能夠以每年百萬到千萬級的產量出貨,我們要在最短時間內,讓全世界都流行用SONY-KING聽音樂,便宜點,少賺點,一定要讓競爭對手都無法跟風……」

  這就是網際網路思維,一家獨大,贏者通吃。

  以前的大企業大品牌,想這麼幹也很難。

  因為世界各國各地可以割據作戰,哪怕固守一國一隅也能存活品牌。

  消費者有必然的信息差,不知道別的地方用什麼。

  可網際網路會讓整個世界都知道現在薪鄉最流行什麼播放器,最熱門最新潮最酷的運動鞋穿上之後,那種炫耀的社交屬性會遠超運動鞋本身的基本功能。

  於是大品牌就很可能通吃全世界。

  蘋果產品恰恰就是抓住了這種全球化通路成功。

  蘋果手機好不好用不重要,重要的是用蘋果手機可以彰顯某個符號。

  荊小強大概懂,他甚至反應過來,這個音樂播放器沒準兒就是以後智慧型手機的探路先鋒。

  一旦這麼個多媒體玩意兒讓人習慣了,加上手機模塊不就順理成章麼。

  有搞頭。

  他就拼命抓住到內地建廠生產才能儘可能降低成本的角度:「你想想買播放器能賺多少錢,賣歌才是最賺錢的,幾乎無成本的賺,目前網絡速度還不好,那麼我們給每家音像製品店配一台VAIO電腦,聯網開鎖,從電腦里往播放器傳輸硬碟里存儲的歌曲,便宜,一首歌十美分、五十美分,上千萬用戶,一年四季得買多少歌,我們再每隔一兩年把播放器升個級,容量更大、功能更強、音質更好……」

  在盜版幾乎等於零的歐美市場,這才是所有資本家最嚮往的生意啊。

  那播放器算什麼?

  杉本簡直都要拍案叫絕了:「一旦我們把這個軟硬體的局面做起來,其他音樂版權根本爭不過我們,甭管什麼CD、錄像帶制式,最後只能用我們的制式?!」

  荊小強和氣生財:「不不不,對音樂版權方我們都是開放的,他們音樂版權放進來,我們收錢,大家二一添作五,百貨公司是我們的,你再好的商品也要到我們貨架上來賣,這是個隨著未來技術發展,可以不斷升級完善的銷售模式,譬如未來網絡下載速度夠快,我們的音樂下載網站自己能收費,更把中間音像門店的環節都省了,全世界賣出去上億台播放器,那不就每天滾滾的收益到帳?」

  杉本忍不住仰天長笑。

  雙方狼狽為奸的把這份合作備忘錄商量著寫下來,荊小強擁有音樂播放器的專利版權,然後授權嗦尼生產,但製造實際上又是外包到滬海周圍建廠製造。

  播放器內部肯定會涉及到一系列元配件的專利技術,等於是雙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關係。

  最後荊小強依舊只是對播放器每台收取專利版權費十美元。

  關鍵是接下來建立的音樂網站收費模式,將在焦盆、花旗、愛蘭爾三地同步建設伺服器,這家公司是荊小強和杉本共同持有八二開股份的跨國音樂經營機構,免費獲得嗦尼、的全面授權。

  杉本指定自己的子女來分享股份,參與經營。

  這資本主義的腐敗模式不就輕而易舉的搞定了?

  杉本在嗦尼再位高權重,那也只是小股東拿年薪,算下來能有幾億美金身家就不錯了。

  這音樂網絡發行公司,就算不在納斯達克上市,也是全球首屈一指的音樂版權壟斷機構!

  萬一有朝一日上市,必然是百億美元級別的爆發!

  誰會抗拒給子女留下這份豐厚的合法財富呢。

  嗦尼公司當然也會在播放器銷售、音樂版權下載中賺得滿嘴油,帳目上不會有任何假公濟私的行為。

  原本對嗦尼就沒有開展過的網際網路數字下載收費項目,授權給羅伯特的公司也很合理吧。

  不然以荊小強現在的名氣地位,哪怕隨便找其他焦盆家電品牌,都不耽誤這項目發展,光是他和米高、中森、坂井等人的音樂版權也足夠支撐起步。

  選擇跟嗦尼合作,這是靠杉本先生的面子和私人關係,把子女安排進這樣的對接公司當然無可厚非咯。

  那麼在這種前提下,杉本對跟荊小強合作的其他細枝末節當然全面支持。

  到一衣帶水的滬海投產第一二代液晶面板廠,把規模會相當龐大的播放器外包給羅伯特自己建立的工廠,協助工廠把周邊配件都在滬海落地生產,很合理吧?

  特別是荊小強再把他跟稻田和夫先生達成的嗦尼掌握新通信聯合體百分之四十九的最大股權,由稻田先生擔任株式會社會長負責整體經營管理,但嗦尼擁有決策否決權的協議,交給嗦尼。

  嗦尼董事會笑得都合不攏嘴了。

  一分錢沒投入,只是把自己的技術、營銷力量加上羅伯特的一百六十億美金,就獲得這家總估值近千億美金的超大型通信聯合體大股東地位,順利進軍通信市場,把控網際網路高速路口。

  感謝羅桑!

  所以隔了兩周不到,荊小強終於回國的時,那四條第一二代液晶面板生產線已經迫不及待的拆卸轉運,送往滬海建廠。

  其實荊小強不過就給大強媽打個電話,之前已經轉移到江浙一帶的數字頭研究所立刻組織人手對接進廠。

  全面學習外國先進電子技術的機會終於到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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