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機場見
2023-10-01 04:49:20 作者: 白髮小魔女
夏雨正欲攤開巴掌大的紙條。不料,安南軒極快地搶過,隨後在她的怒視下起身持紙張拿腔捏調地輕念: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
一縷淒涼從心底升起,夏雨仿佛又看到臨別時蕭正宸那副苦笑的模樣。
他為何寫這首本是蘇軾悼念亡妻的詞給她?
安南軒收斂紙張於手心,轉過身冰冷地望著出神的夏雨,「從這首斷詞來猜,他應該即將與你陰陽兩隔!」
夏雨驀然發現安南軒殘忍,難道他不知道這話是什麼意思,能刺疼她的心嗎?
她淡定地把手鐲小心地放入包中,直起身那一刻,動如脫兔,猝然撲向安南軒,意欲把那張紙搶回來。
安南軒靈敏地向一側閃去,因而氣極敗壞的夏雨動作仍是慢了一步,直撲到了辦公桌。
夏雨的舉動無形地火上澆油,安南軒那麼臉冷到了極點,他冷殘的笑著,在喘著粗氣的夏雨怒視下把那張紙拿得高高。
曾經那麼好的十指優雅地做著撕扯的動作。
一片,一片地撕著。最後,他手中那小小的紙片也宛如一隻只白色的小蝴蝶飛落向地毯。
淚水迷濛了夏雨的眼睛,她對安南軒絕望了,他竟然是如此冷酷。他那張俊美得如明珠一般放著光采的臉龐在她眼中逐漸變得猙獰。
他卻再次陰冷地笑著,高傲的斜睨著她。
她霍地把包高高揚起,拼著全力砸向他,聲嘶力竭地罵著,「你無恥!你無賴……」
一下,兩下,砰砰的一連串沉悶響激盪開來,每一下都重重地砸在安南軒的身上。
幾下過後,砸得歡脫的夏雨突感到被大力拽扯。緊接著,大包脫手,她一個收勢不及,撲栽向對面的沙發。
剛跌倒,就又被一股極其強大的力量拉反轉過身站起來,爾後,頸部一緊,便被安南軒的大手死死地鉗制住。
徐寒城臉色再變,疾步上前輕聲,「老闆!夏小姐懷有身孕……」
安南軒微微眯眼,心底升起一抹憐惜,他猛然撤了手,一把將夏雨送推到沙發上,他與此同時向徐寒城怒吼一聲,「出去!」
徐寒城打了個寒戰,轉身走出。
夏雨大腦一片空白,可呼吸暢通了,人也緩過氣來。她蜷在沙發上不停地咳嗽著。
安南軒身子向前探去,兩隻手撐在沙發上,將夏雨圈在身子裡,霸占欲彰顯無遺,「夏雨!我什麼都可以給你,甚至生命……就是別讓我知道你還在乎他!」
夏雨冷冷地凝視著安南軒,有點不能承受他如此濃如烈酒的愛,待得氣息平穩了些,她掀開他,拎了包起來,大步向門走去。
「夏雨!」
身後傳來安南軒無比緊張的聲音,令夏雨的心疼痛猶中撕碎。
血珠中,她冰冷地扭過頭,長身玉立的安南軒已經換了另一種表情。
那表情無辜深情,那雙迷她的臥蠶眼裡有著濃郁的憂傷。仿佛間,她又聞著了他身上那股霏霏醉人的桃花香。
「桃花開,桃花落。桃花林里有佳人。四年多,每一天每一夜你無不在我眼前!夏雨!我只是想你心裡只有我!」
夏雨眼前剎時就一片粉色。那淡淡的粉湮滅了她。她在那粉粉中仿佛又看到三年前那張青澀帶著虎氣的男子鋼毅臉龐。
那顆剛變得堅如磐石的心漸而軟下來。她發現,她對他的柔情以及表白沒有一絲抵禦力。可他剛才太瘋狂了,記憶猶新,她有點害怕他。
靜了靜心,向他菀爾一笑,拿了茶几上那包煙大步向門邊走去。
屋裡只留下安南軒,他仰天一聲長嘆,重重陷入沙發,隨之又狠命地拍著自己額頭。
啪啪的聲音不斷,他恨著自己剛才為什麼那般失控。他發現現在只要聽到有關於蕭正宸的事都會發瘋。
徐寒城從外面一閃而進,眼眸中殘留著驚恐之色,稍稍調整心緒,試著向安南道:「老闆!今晚九點的飛機……」
安南軒停止了拍打,抬頭。
是啊!九點的飛機到X市。在分公司太久了。他得回總公司,並且順便送走喬麗娜。
看看天色,他無奈起身。
下班了,裝修得豪華的走廊里空蕩蕩的,沒有一人。
走到電梯旁,安南軒摸出手機。猶豫再三,給夏雨發了條簡訊。
寶貝!對不起!剛才我太衝動了。我發誓,我以後再也不對你動手,再不吃他的醋。如果你原諒我……我九點的飛機。我們機場見。
夏雨開車到陽霞路就接到安南軒的簡訊,她負氣地把手機往副駕駛座上一扔,卻隨後把車停在了路邊。
一輛輛的車子從眼前駛過,她想了想,把手機拿了起來,撥打了蕭正宸的電話,關機。又甘心地撥打了洛輝的,也是關機。
「這兩人怎麼啦?」
夏雨心急如焚,剛決定要去趟國際大酒店手機就響了。下意識里,她以為是安南軒打來的,可一看,卻是冷澗打來的。
冷澗突然來電讓夏雨意識到是因為她剛才打了蕭正宸與洛輝的電話。
冷澗在電話中告訴夏雨,蕭正宸與洛輝去了國外度假,回來的時間不確定。現在宏遠是蕭正宸的岳父盧剛在代為主持工作,有什麼事打電話給他就可以了。
「去國外度假他為什麼不給我說?」
這句話夏雨一說出就覺得純粹多餘了。蕭正宸既然不願意對她說這些話,想來問冷澗也是枉然。但總算知道蕭正宸平安無事。
夏雨甚至還想到也許蕭正宸是去接妻子與女兒,那蘇軾悼念亡妻的詞以及贈送手鐲不過是與她的一種變相決斷。
冷澗接著又說,夜瀾一事市局相當重視,萬金剛剛被傳喚。
掛斷電話,夏雨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
《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說沒有真憑實據,萬金死不承認,再憑著他多年根深蒂固的鐵腕關係,還是無濟於事。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