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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8:28:33 作者: 月下清泠
「趙主任,趙老師,我求求你們幫幫我!我在劉家呆著,我一生就完了!我要念書,我要考第一,我要是在劉家,我都不敢考得比表妹好,舅媽會打我的,我將來就算考上高中,舅舅和舅媽也不會讓我讀書的。我只想拿著我爸媽的錢自己過日子,我才有前途,才能像趙老師一樣上大學……嗚……」
趙大力蹙起眉頭:「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事兒我們外人不好說話的。」
尹羲說:「他們姓齊,我姓尹,我在劉家也是外人!所以這不是家務事,這是兩家紛爭!是他劉家侵占了我尹家的財產!」
趙大力說:「可你不是由你外婆帶的嗎?」
尹羲說:「就難在這兒!舅舅是外婆的兒子,在我和他們一家子兒子孫女孫子比起來,外婆當然偏向他們一家了。我在劉家是一刻也呆不下去了。咱們初中是可以住校的,我只想拿了我爸媽的錢住學校自己過。我不會亂花錢的,那些錢我存著上大學。再過幾年,他們就一分都不留給我了。」
趙夏擔憂地說:「你才十三歲,一個人住校哪是那麼簡單的?」
尹羲說:「那個王伯不是周末都在學校嗎?就算放假了,我可以在外面租一間屋子自己過。劉家不是真心對我,他們當我的監護人只會斷送我的前途。你們就幫幫我,就算先送我去市孤兒院,我都感激你們。」
趙夏說:「你別說傻話了,你還有外婆,怎麼能去孤兒院呢?」
尹羲說:「外婆是我的監護人的話,舅舅和舅媽有沒有權力貪墨我爸媽留給上學的錢?這是一個法律問題!五年來外婆撫養我,吃穿全是最差的,一個月的個人生活花費最多也就是100塊,五年等於7200塊,我可以給外婆兩萬塊。我外婆也有繼承我媽遺產的權利,但有部分錢是我爸的,我可以再分兩萬給外婆。另外三萬是我的未來教育費用,我必須存起來自己支配。」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外婆顯然沒有注意她的權益,雖然披著親人的外衣,也沒有虐待過她,但是一直就是讓她要和舅舅家的人好好講話,其實外婆也並不是一個合格的監護人。
趙大力不要惹這麻煩事就想送尹羲回劉家去,尹羲看出他的意圖,說:「趙主任,你不幫我,就不要管我,送我去劉家就是送我去死。打擾了。」
尹羲出了趙家的大門,趙夏還是心生不忍,追了出去,叫住了她。
「尹羲,你不回家,你要去哪裡?」
尹羲說:「我也不知道,我在街上流浪兩天,星期一時民政、婦幼保護部門會有人上班,我想以外婆默認舅舅一家挪用我所繼承的財產的名義要求換監護人。」
趙夏說:「可是你叔叔家在外省,你只有外婆。」
尹羲說:「趙老師,我知道我叔叔不會要我,可是我只有鬧起來才能儘量掌握人生的主動權,守住我的合法權益。外婆生氣了最多就是不要我,我去孤兒院也比呆在吃人不吐骨頭的舅舅家更好。」
尹羲就是不想讓劉家安心吞下那筆錢,現在是義務教育,她一個十三歲的孩子活在居委會的眼皮子底不可能失學。
要鬧就鬧開吧!看誰沒臉!
恨我就恨我吧!原主隱忍兩輩子也沒有見你們愛我!
趙夏嘆了口氣,說:「這麼晚了,你留下來跟我住一晚再說吧。」
尹羲說:「可是趙主任不幫我,還想送我回舅舅家。」
趙夏說:「我勸勸他。」
尹羲說:「你勸趙主任也沒有用,我星期一去民政部門看看,他們總推脫不了了吧,保護兒童也是民政部門的重要責任之一。他們不想幫我,送我去孤兒院總是他們的責任吧。」
趙大力可真不想摻和別人家的家事,人們都明哲保身居多,這就是社會現實。
趙大力雖然是居委會主任,可是為她一個小孩子出頭,他能得什麼好處呢?
當然沒有好處,只有麻煩。
可是趙大力可不想這孩子直接找民政局去,上面的人要是知道孩子找過他,他沒有管,孩子才直接找那裡去的,他可能就不能當下屆的居委會主任了。
趙大力走了出來,說:「那娃,你回來!」
趙夏才牽了尹羲回到趙家客廳,趙大力無奈,說:「我今天不送你回去,明天我再讓你外婆和舅舅去居委會,咱們談談。」
尹羲問道:「那我爸爸媽媽用命得來的錢能從舅舅那拿回來嗎?我要和外婆直接把媽那部分的遺產清楚明白地分好,我還要立遺囑,如果我死亡後,我那部分遺產捐給希望工程,舅舅不能通過外婆的關係繼承。如果我的監護人仍然是外婆,我也不住劉家,我選擇住校,外婆那連我的房間都沒有、屋子還漏水。這些合法權益我一步也不讓,拜託趙主任了。」
趙大力瞠目結舌地看著尹羲,現在還沒有基層選舉,村主任、會計其實是很懂一些世情的。
「你這娃,哪裡學來這些事兒?」
尹羲說:「我看書看報紙學來的,我也是趙老師的學生。我以後會考重點大學的,如果允許我跳級,我明年就可以中考,我一定考全市第一名。我小學成績比現在差一點,我是故意的,我只是不想被表妹打、被舅媽罵而已,現在我長大了,上中學了,我不怕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