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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7:10:51 作者: 牛角弓
鳳隨臉上浮起溫柔的神色,他也不進去,只是衝著司空伸出手,「出來吧,他們怎麼做都無所謂,你師父說了,李冬月乃是李家的逃奴。你是李家的主子。一個賣主求榮的逃奴,殺了也就殺了。」
司空愣了一下,「逃奴?」
也對,李嬤嬤是跟著李持盈一起被接到西京的,但李持盈死後,他們並沒有返回李家,而是留在了慎國公府,對於李家來說,確實可以算作逃奴。
《宋刑統》有規定:諸奴婢有罪,其主不請官司而殺者,杖一百;無罪而殺者,徒一年。
如此,哪怕李嬤嬤清白的像一塊小豆腐,司空身為李家的主子,殺了她,最重也不過有期徒刑一年。
再說有鳳隨在這裡,有鳳家與薛承恩的關係在,事先有沒有報備官府,也不過是一句話的事。
李嬤嬤不是不知道她的身份有漏洞。但她在慎國公府住的太久了,久到忘記了自己的身契還在李家。或者她沒忘,但也認定有國公府這塊牌匾在,李騫即便拿著身契,也不能把她怎麼樣。
至於虞家的人,他們估計也忘了李冬月曾經背叛了李持盈,而是只記著她是李持盈的身邊老人,所以想利用這一層關係來打動司空。
誰能想到司空能把前因後果想的這般通透,一下就抓住了李嬤嬤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呢?
司空一直覺得封建王朝的法律,是不把底層的人當人的。
這是頭一次,他對處罰逃奴的制度產生了一種僥倖的、詭異的感激之情。
「我沒有殺她。」司空的目光越過了鳳隨的肩膀,一直望進了虞家侍衛頭領的眼睛裡,他一字一頓的對他說:「不過,我改變主意了。既然是逃奴,還是個賣主的逃奴,那我們還是報官吧。這種忘恩負義之輩,哪怕像豬狗一樣活著,她也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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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要告官,才有判決書,這些對李騫和司空來說,都是以後可能會用到的證據。
第162章 縣令
聽見司空反過來要告官,侍衛頭領一下就懵了。
但這個時候,事情已經不由他控制了。能在國公府做到侍衛頭領的位置,虞七刀並非不通世事之人,他能猜到,若是他這會兒提出反対的意見,小主子立刻就會把矛頭対准他,給他扣上一個「拐帶逃奴」的罪名。
虞七刀算是看出來了,司空這位小主子這會兒是巴不得他們都來鬧呢。他們鬧得越大,他才越痛快。
他想通過他們,狠狠地扇國公府一巴掌。
虞七刀後退兩步,識時務的表態,「某不知道李嬤嬤的身份,既然她是李家的逃奴,那就一切都聽小郎君做主吧。」
反正司空從身份上講,也是他的小主子。主人要做什麼,他一個做侍衛的,沒有去阻攔干涉的權利。
司空稍稍有些遺憾,他上下打量虞七刀,直把他看的又向後退了兩步,這才轉頭対鳳隨說:「我和師父是苦主,李冬月是逃奴,這位……這位大娘是證人。」
證人是一開始上茶的那位中年僕婦,這會兒人剛醒來,還在地上躺著回魂兒呢。
虞七刀積極配合,很主動的介紹了一下證人的身份,「她是公爺院裡伺候茶水的李娘子。」
鳳隨身後一個人咳嗽了兩聲,補充道:「她叫李春琴。也是李家的人,不過她一直在李冬月的手下,如果是受了李冬月的脅迫,不讓她回李家……倒也情有可原。」
堂屋裡已經恢復神智的李春琴聽見這句話,立刻淚如雨下,爬起來衝著李騫的方向磕了個頭,「奴婢願意作證。」
李騫是跟著鳳隨一起過來的,鳳隨是騎馬,馬車的速度要慢一些,所以李騫這會兒才到。
客院守門的人都換成了鳳隨的親兵,沒人攔著他,就這麼讓他帶著人進來了。
小魚只往堂屋裡看了一眼,就衝到一邊去吐了。
李騫身為一個養尊處優的富家子弟,一個藝術家,哪怕他在腦海里把仇人凌遲了一遍又一遍,也從沒在現實生活里見過這等血腥的場面。
他的臉色也瞬間變得慘白。
李騫艱難的把視線從滿地的血污之上移開,開始上下打量他的小徒弟。還好,還好,這孩子沒有被仇恨沖昏了頭,沒有失去理智,還能條理分明的安排接下來要怎麼做,還能想到報官……
李騫終於鬆了一口氣,「我來寫狀紙。」
司空望著他,點了點頭,「好。」
這一狀就告到了涿州縣衙。
告官的過程比司空在衙門裡經歷過的任何一樁案子都要順利。因為案情實在太過簡單直白了。
逃奴李冬月二十年前拐帶自己的主子,逼死人命,然後棲身於慎國公府。多年之後她與國公府的侍衛出門辦差,在邊城與舊主子的哥哥狹路相逢,被主子的哥哥認了出來。
與李冬月同行的李春琴也是當年案件的證人,她旁觀一切,卻因為李冬月的脅迫,始終不敢回主家報信。
除了證詞,李春琴還附上了一份名單,這些都是被李冬月一起拐帶出來的李家下仆,目前都還在慎國公府。苦主李騫表示,等他回到西京之後,再另行報案狀告慎國公府收留逃奴,逼死人命一案。
目前,他只告李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