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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8:20:04 作者: 空夢
人老了就這點好,能發現很多事qíng的真諦,例如兩個人牽手比一個人大步往前走感覺更好。
時間逝去並不是一無是處。
下樓時看到單身女子去溜狗,她的狗在大堂撒歡地瘋跑,她在背後追趕,腳步輕盈,看不出昨晚的寂寞與脆弱。
白天是成人最佳偽裝時間,而到了夜晚,我們不經意就會bào露我們的心靈,例如我第一次答應跟立子做愛,就是在一個夜涼如水,寂靜如死墳堆的晚上,他說,我抱你吧,你就不寂寞了。
我抗拒不了溫暖懷抱,第一次把自己送下深淵,那個時候,立子跟我之間的感qíng還只是一般,一般到另外一個男孩出現他就另抱新歡。
我就比他遜色很多,他是我第一個愛的人,難免有點刻骨銘心,那時候我就祈禱時間快快過去,讓我忘記他。
時間並未辜負我,我總算等到了不覺得那段感qíng能影響我了的一天。
可惜,時間也並沒有對我過多優待,第二天,我又重新遇上立子。
「那狗真好玩。」他在旁邊說,「過兩天有雨,你腿又得疼,我們去藥店轉轉,聽說新上市一種風濕藥,效果挺好。」
他眼睛看著狗,嘴角還在笑,口裡的話全是跟我說的。
他其實不喜歡狗,因為狗咬過他,他對狗過敏,不過我喜歡,所以他只好每次見著狗了就誇誇它來了結一下我對狗的念想。
「我想跟你過日子。」那天晚上,他趕走我的狗,占據它的窩,對我說。
我想我偶爾會記是那一天的。
藥店回來的時候,路過一片花店,他蹲下,我繼續往前走。
走了幾步,回頭看,他還在,蹲著在挑花。
我走回去蹲他旁邊。
他說:「這枝花怎麽樣?」
「還好。」
「那就買這枝了,這朵花開得真好,像在微笑。」他嘖嘖有聲。
起身他走了,我付完錢跟在他身邊,我似乎還依稀記得我們第二次分手,他用錢砸在我臉上的感覺。
時間也教會了他,錢並不代表一切。
風聲chuī過,我似乎聽見幸福在微笑。
我果然老了,居然發生了錯覺。
時間真是個奇妙的東西。
第十章 愛的代價
寫在前面:一直覺得寫文不易,但是,看文也不易,此為小短篇,感謝各位對我不好玩的搞笑和黑色幽默並……與無賴索票的支持。
愛的代價
引子
那一年,我去了上海。
他們說,上海歌舞昇平,是個好地方,白爺,去吧。
我知道他們體恤我,自他離開去了上海,我日夜思念,那世俗紛擾的上海竟成了我心心相念的地方。
於是,我帶了他們去了上海,好幾個兄弟,跟我刀口舔血大半輩子,就因我迷戀一人,從能稱王稱霸的雲南跟到勢力全無的上海,從生到死,都無怨言。
我曾對老江說,我白龍天這輩子最幸運的事是有你們這輩子當兄弟,但是,我這輩子最對不住的,也是你們。
我對老江說這話的那天,是他為他擋下子彈的那天……暮色沈沈的上海,千里迢迢追他而來的我,犧牲了自己的第一個兄弟。
後來,一個一個的兄弟都離我而去了……我想,其實如果可以,我寧願死的全都是自己。
讓兄弟成全自己的愛qíng,從來都不是我所願。
世道艱難坎坷,老爺子死的那天讓我固守邊寨,他跟我說,兒子,守在這裡,無論是洋槍大pào還是刀箭槍棍,別人都攻不進來,只要你不出去,你就是這裡的土皇帝,天王老子來了都奈你不何。
可是,我還是為了他離開了。
一個狂妄的小子……我養他那麽大,送他去國外讀了書,最後他卻選擇離開了我,讓我跟隨他出了屬於我自己的地方。
我走的那天晚上,寨里的巫師拖著他的黑色長袍跪在大堂底下,他說:「白爺,您這一腳趟了出去,恐會死於非命。」
我走下梯子,蹲站在他面前,磕著手裡的瓜子,把手裡的分了他一半,說:「你再算算……給我好好算算。」
巫師低著頭,磕了一個,說:「爺……卦象不會撒謊,您三思。」
他沒勸我,也不敢勸我,這裡,我是天,說一不二,誰也不會勸我。
我要去死,他們也會跟著去死……我那時候從沒想過,我帶出去的會一個一個離我而去。
我以為,死於非命的人從一開始就是我。
因為巫師的話從來沒錯過。
我也從末懷疑過。
而我那天只是順了順衣袖讓他退下。
第二天,他迎著風站在峭臂上舉高著雙手捧著酒碗替我送行……我騎著馬呼嘯下山,一路上,跟了我的九個兄弟。
老巫師眼裡的淚掉下在他的黑色衣襟上時,我都沒想到過……愛的代價會是那麽大。
大得我寧肯忍受相思蝕骨,也不願去紛擾塵世拔那一汪亂水。
完
第十一章 我的紳士先生
上
倫敦並不是很冷,冬天也就冷那麽幾天,就是老下雨的招人煩,沒完沒了的,我在國內時本就不喜歡打傘,到了這個雨都,gān脆不出門,除了去學校,其它時間都窩在租住的房間裡。
房子是一百塊五十塊英磅一周,有點貴,但離學校近,治安好,買東西吃飯什麽的也方便,所以也就沒那麽計較了。
我學的是設計,關於珠寶的,來英國兩年,基本上除了教授,別的人不認識幾個。
樓上有個白人,偶爾跟我在樓間裡相遇,看見我風風火火衝上樓或衝下樓,就會紳士地讓開路。
那幾天都是月底我jiāo作業的時候,教授是個完美主義者,一點讓他不滿意都要打回重做,急得我從學校跑出來就直接跑到住處,攤開圖紙抓著頭皮繼續尋思靈感,哪管得了那讓路的人是誰。
後來這樣的qíng景多了,跑到半路我會回頭說聲謝謝,那人……挺鼻藍眸的英國人會客氣地笑笑,微微欠下身。
事實上所謂英國紳士是外國小說里拿來蒙人的,自從來到英國,我才明白英國的小地痞流氓比國內還多,並且水平也高很多,他們還持搶,國內拎根鐵棍就不得了了,至於成年人,冷漠倒是有過之,紳士倒未必。
自己碰上了一個,也是自己運氣好,有時在樓梯間相遇,我會說聲,先生,早上好,或中午,晚上好之類的話才開跑。
這樣一來二往的,那位紳士先生看見我了還會微微一笑,背靠著樓梯看著我衝下去停住問好時就會點下頭,會回一句上午好或下午好之類的話。
我說過英國冬天有時並不是太冷,今年卻難得的下了好大的一場雪,我從學校jiāo完設計稿跑回來的時候打了好幾個噴嚏,在打開樓下的門時我還差點給摔倒,我知道我感冒了,還有點發燒,該死的教授,他那該死的毛病害得我必須在昏頭昏腦期間把完成稿再次送過去給他過目。
我在心裡詛咒著指導教授,連滾帶爬爬上樓,但願能躺在自己chuáng上吃上藥再昏過去。
手抓著扶手走到半路,火熱的身體發出的汗已經浸濕了襯衫,我敢肯定,並且奇怪的是我還打著噴嚏,眼淚鼻涕一起下,讓我在心裡狂罵那該死的上帝。
「嗨,你感冒了?」身邊有人在問。
回過頭,看到紳士先生,我粗魯地擼了擼鼻子,帶著鼻音說:「是的,先生,不過沒關係,我回去吃點藥睡一覺就好。」
「你發燒了,該去醫院。」紳士先生很嚴肅地說。
哦,得了吧,這種鬼天氣誰願意出去,所以我客氣地說:「不了,先生,我沒事。」扶著樓梯就要往上走。
「你看著就像個要昏倒的小可憐。」紳士先生抓住了我的手,然後說:「該死的,你熱得像烤箱裡的火jī。」
不由我分說,他拉著我要下樓,「我送你去醫院。」
「不……」我想甩開他的手,誓死不從。
「你該去醫院,小可憐,你會死在你的房子裡,我不想報警讓他們來收拾屍體,你知道的,他們並不是那麽敬業,或許你的父母都領不到你完整的屍體。」紳士先生在危言聳聽。
我被他拉著下了樓,坐進他那溫暖的車裡說,我再一次重複地說:「先生,謝謝,但我不嚴重,我不需要去醫院。」
「你需要。」紳士先生的臉有些冷酷,薄唇緊抿著,顯得很無qíng,跟平時我見的那個會對我微笑的人有天壤之別。
GOD,我不愛這樣的人……這樣冷漠的英國人大街上一抓一大把,儘管他們有的非常英俊,但這絲毫不影響我對這類人的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