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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6:59:02 作者: 哀藍
    「欠你的我都還你。」

    「啊?」

    鍾朗看著她,微微笑了一下沒再說話,他無意再去提起前輩子的事,更不想讓她回想生前遭受了什麼。大手揉了揉清歡的頭,把她烏黑的頭髮弄得亂糟糟的然後輕笑,「快去梳頭。」

    等到她捂著腦袋跑了,鍾朗的笑才慢慢消失,他隨手拿起茶几上的煙,本來想要抽一根,火都點了才想起清歡對煙味很敏感,於是又把它摁熄,最後還是只有咖啡能讓他胸口的煩悶少一點。

    這些煩悶不是來自於對妹妹的絕情,而是來自於前輩子的自己。

    鍾家和普通人家不一樣,鍾家父不父子不子,沒有一個正常人。鍾月是鍾朗同母異父的妹妹,是他那位高貴雍容的母親的私生女。

    知道這件事的時候,鍾朗九歲,但他九歲的時候已經跟普通孩子不一樣了,他更聰明,更優秀,也更加早熟。

    第670章 第七十三碗湯(七)

    第七十三碗湯(七)

    他的母親將這個小女孩帶到鍾家來,問他想不想要個妹妹。普通的小孩子也許會想,但鍾朗可一點都不。他的第一反應是----要兄弟姐妹做什麼,鍾家是他一個人的。

    所以他對著母親露出笑容:「與其想方設法來騙我,母親不如跟我說實話。」

    母親的表情頓時很難看,他們之間實在算不上多麼親密,也沒什麼感情。鍾朗得知了這是自己同母異父的妹妹,才點頭答應讓她住進來----身上沒有流鍾家的血,鍾家也不會分給她一個子兒。就像是養條狗養只貓一樣,有什麼區別?

    但是讓他沒想到的是這個妹妹特別喜歡黏著他,父親得知母親將私生女帶來家頓時也提出將自己在外頭的私生子帶回來,在他看來這才公平,大家都在外頭亂搞,憑什麼你能我不能?

    可鍾朗一句話就讓父親打斷了這個念頭。他說:您盡可以帶,只要不怕他們在這個家裡活不過三天。

    他說得出來就做得到。

    父親是個徹頭徹尾的廢物,沒有能力也不長腦子,一輩子都活在祖父的陰影下,但鍾朗和這個廢物不同,他小小年紀就展現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可能鍾月以為這是鍾朗在保護她,可鍾朗不過是在維護自己的利益----母親的私生女,和父親的私生子,這可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鍾月怎麼長大的,鍾朗一點都不關心,他每天有無數的課要上,無數的東西要學,可鍾月卻特別喜歡纏著他,纏的久了,鍾朗雖然懶得理她,但到底也把她當成了自己所謂的「親人」----雖然他對「親人」這個詞完全沒有概念,但鍾月總是在他耳邊訴說,他也就默認了。

    所以他覺得自己是個很稱職的兄長,至少在物質上他從來沒有虧欠過鍾月,直到鍾月二十歲那年來找他要他搞垮一個小明星。鍾朗對做這種事不屑一顧,他不是正直也不是善良,這是強者對於欺辱弱者的不屑。

    可這一切都在他看見清歡照片的時候變得面目全非。不管他怎麼否認,他都得誠實面對自己的心----他想要這個女孩子。這跟養妹妹是完全不一樣的感覺,鍾朗在鍾月身上花的功夫還沒有他養的狗多,但他第一眼就想把清歡占為己有。

    說什麼給妹妹出氣,那都是鍾月自己的以為,他什麼時候這麼說過了?從頭到尾,他所做的都是為了將清歡帶到自己的身邊。

    但他生在這樣的一個家庭中,註定了連愛一個人都那麼病態。

    他也不想裝出一副溫柔的模樣,他也不想清歡愛上的是一個假象----可是不那樣要怎麼辦?她絕對不會喜歡真實的鐘朗,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發現被欺騙的清歡立刻提出了分手,這簡直是點燃鍾朗骨子裡瘋狂的導火線。他把這樣一個,紅的如日中天的國民女神關了起來,用盡一切力量讓世人忘記她。你要問他為什麼,原因也十分簡單,希望這個人只屬於他,不要再有任何人看見,知道,了解。完完全全的,就屬於他。眼睛裡看不到第二個人,心裡也不會再去想,連靈魂都是他的痕跡。

    想盡一切辦法將她改造的結果,就是讓她再也不會喜歡他,甚至只想要逃。鍾朗都不記得她逃過多少次了,次數多的他統計不來,後來他甚至懶得去想為什麼,她儘管跑好了,反正他總能找到她,抓到她,占有她。

    她怎麼可能逃得出他的手掌心呢?為數不多的幾次他也一直看著她,讓她在外面玩夠了,再重新把人帶回自己身邊。也因此,當鍾朗發現清歡真的不見了的時候,可以想像得到他有多麼震怒。

    她沒有能力真的從他身邊逃走,所以一定是有人不知死活地幫了她。不過鍾朗想不到的是幫助清歡逃走的不是別人,竟然是鍾月。雖然她不承認,雖然清歡自己都不知道,但鍾朗仍然查了出來,他微笑地告訴鍾月:你最好祈禱我把她完整無缺的帶回來。

    否則掉了一根頭髮,他都不讓鍾月好過。

    你養的一條狗,有一天突然咬了你一口,這種時候要怎麼辦?

    鍾朗說完這句話,鍾月頓時面如死灰。他頓時就知道不妙了,鍾月絕不是什麼純真可愛的小天使,她那點心機手段在他看來無傷大雅,於是一直懶得管她,可老虎也會有打盹的時候。

    這一次清歡終於真的不用再害怕了,而他也真的帶不回她了。

    或者說,帶不回完整的她。

    鍾朗一輩子沒有流過眼淚,他總是遊刃有餘的玩弄人心,暴躁無常的肆無忌憚的過著他凌駕於眾人之上的生活。他愛上一個女人,也用這種不正常的病態的方式去愛她,將施加給她的痛苦當作玩樂,直到現在他失去她。

    鍾朗喜歡乾淨,他從來不讓自己的手沾上一滴血,可這一次他親自把她的屍體清洗乾淨,給她穿上壽衣,將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後抱到了床上。

    就算只剩下一副骨架,他也要留下她。

    鍾月的下場要比清歡悽慘一百萬倍,也直到這時候鍾朗才知道她心底那些可笑又愚蠢的想法。說什麼喜歡他,她不過是個出身低賤的私生女,靠著他一時半會的憐憫有了今天這樣的榮華富貴,可她就是這樣回報他的?

    清歡一定很怕疼,那鍾月就得更疼。

    而在一睜眼回到多年前的時候,鍾朗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清歡,可得到的消息卻是從來都沒有這樣一個演員,也不曾有人認識她。那會兒他大概就想到了,老天爺並不只垂青一人。

    他找到她,別的什麼都沒做,甚至忘記了這輩子還有一個活著的鐘月。

    現在他看到鍾月,才想起這個已經在自己記憶里消失了幾十年的人,看著礙眼,但是前輩子怎樣死,這輩子就得再死一次。

    窗外的光線折she進房間,在地面上鋪了一片,恰巧掩飾住了鍾朗烏黑的令人不安的眼睛,如同一頭蟄伏在黑暗中的獸,守護著自己的,也防備著別人的。

    清歡梳完頭鍾朗就嚷嚷著餓了要她做飯,她從來都是一個人生活,父母早年離婚沒人管她,在親戚家被嫌棄慣了,早就孑然一身,因此練得一手好廚藝。她在半開放式廚房切菜煮飯的時候,鍾朗就坐在後頭的椅子上看她,眼睛盯著,仿佛看一百年也不會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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