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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6:15:31 作者: 骨米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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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來的路上,林淺榆靠在計程車后座,閉目思考。

    曾經,林淺榆以為謝明健對她的惡意僅限於錢財。

    但是,這世界上,就是有一種壞人。要生吞活剝別人。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她不想忍了。

    作者有話要說:  下章KO。

    第43章 反派大結局【一更】

    謝明健起訴林淺榆盜竊財物, 在蓋棺定論前,林淺榆可以維權,起訴謝明健誹謗罪和名譽傷害罪。

    林淺榆昨天查自己的銀行卡餘額,請一個合適的律師和維權的各項開銷,可能這場官司就是背水一戰。

    林淺榆深思熟慮後,決定和謝明健對簿公堂。

    她不想被謝明健摁在砧板上割,也不想被潑髒。儘管到現在她也不後悔初四那晚去謝明健家取回那支錄音筆。

    畢竟謝明健有心要算計她。

    躲開了這一坑,還有下一坑。

    林淺榆決定和謝明健正面剛。

    但是,謝明健的法院傳票先遞到林淺榆的手裡。

    3月19日開庭,要求林淺榆出庭。在此之前, 被起訴方可準備答辯狀和相關證據。

    林淺榆的答辯狀是律師幫她撰寫,並且律師出面幫她和謝衡交涉, 請謝衡替林淺榆出庭作證。

    但結果可想而知。

    謝衡拒絕出庭。

    直接讓林淺榆的律師帶話給林淺榆:『那晚我沒回家。』

    他否認那晚見過林淺榆。

    林淺榆已經猜到這樣的結果。她不奢求謝衡。畢竟她和他不是朋友, 甚至還是對立面。

    那邊,法院要求謝明健出示遺失珠寶的圖片、視頻, 購買憑證譬如購買地址,購買櫃檯,經手人, 以及票據等佐證。

    謝明健也想過做戲做全套, 但他做得不嚴謹。

    因為謝明健低估了林淺榆的毅力和膽量。謝明健對林淺榆的了解, 她性格柔軟,從前謝衡欺負她,她都是和氣忍讓的。儘管謝明健猜測這是林淺榆的隱忍。

    可一個人的脾氣能裝十多年,恐怕也能變成習慣。

    所以這次謝明健只是想給林淺榆施壓。

    最好的結果就是林淺榆為求自保, 直接私了妥協。

    沒想到林淺榆不僅拒絕私了,還將替她自己維權。

    更令謝明健沒想到的還在後頭。

    就在開庭的當天,謝明健的綠建被上頭明查!

    當時謝明健人還在法庭上和自家律師聯手,對林淺榆大篇幅的筆誅墨伐。

    陪林淺榆出庭的有蕭川,自方律師,還有班主任張老師。

    林淺榆坐在被告方,面色冷靜。

    法官休庭二十分鐘時。

    謝明健的助理遞了個電話給謝明健。當時,謝明健的臉色就變了。復庭時,就向法官申請提前退庭。

    蕭川給林淺榆的律師遞了個眼神。周律師會意,起身對法官說:「我方將針對原告起訴書做否認答辯。」

    且後面還有六七項流程,譬如『雙方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發問』,『法庭對原被告進行發問』。

    以及進行『法庭辯論』。

    這些必須原告和被告都在。

    謝明健立時怒目瞪向林淺榆。

    一直沒給他任何眼神的林淺榆,終於在此刻偏頭過去,和他對視。

    兩秒,三秒……第六秒。林淺榆對他露了個得體的微笑。

    謝明健手裡還捏著手機,那咬牙切齒的表情,恨不得將手機捏碎才能泄憤。

    好啊,林淺榆!

    這兩件事不要太湊巧!

    今天綠建被上頭明文查稅,稅收局和稽查局同時來了人,財政局也前後腳來了要員和特派小組。直接去的綠建的總公司,要求綠建法人出面配合調查。

    可謝明健此刻人在法院和林淺榆『打官司』呢。剛做完原告陳詞。休庭後就是被告方(林淺榆)做辯論。

    恰恰是最花時間的時候!!

    那頭,謝明健的總公司,早已經鬧得人心惶惶!

    稅務局的人來就約談綠建財會部門的領導和部分員工,要求核查綠建的自從成立至今的所有帳目。

    顧名思義,核查就是稅務局的工作人員手裡有綠建的財務存檔資料,和綠建做比對。

    如有不合,就要重查並成案!!

    稽查局的人帶著稽查令,連讓綠建內部自查的機會和時間都不給。

    雷霆之速,控制住了綠建稅務相關上下的所有要道。

    謝明健接到財務經理的電話,聽完簡要說明,隔著電話,那頭還傳來椅子挪動、文件摩擦、以及稅務局人的說話聲。

    謝明健當時就舌頭髮麻,險些沒吐出來字。

    他的財務經理也是抖抖嗖嗖:「謝總,是實名舉報……咱們是被……」

    謝明健掐斷了電話。

    毫無徵兆的實名舉報……又恰好是在開庭這天!

    林淺榆!

    謝明健幾乎要將著三個字咬碎。

    他直接當著法官的面摔碎了助理的手機,隔空指著林淺榆。

    「你好啊,你很好啊!!」謝明健要瘋了嗎,表情猙獰地問林淺榆:「是不是你乾的,啊!是不是你!」

    『噹噹噹!』

    法官示意原告冷靜不得高聲喧譁以及恐嚇被告,否則將面臨司法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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