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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3:42:21 作者: 楚芸
    ☆、第三十九章 革命尚未成功

    洛宅視野寬闊的陽台上,荼蘼正對著畫板一筆一划細緻勾勒著,許久不曾作畫,落筆稍嫌生疏,總覺畫紙上的面孔不得精髓,子千的眼睛比她畫的「嫵媚」多了。她端詳一番兀自甜笑,看來自己還是更擅長畫風景吧。

    陽光燦爛,徐風漸熱,腳下的泰皇百無聊賴地伸著懶腰,她換上一頁新畫紙,心情像被清風灌滿的風帆,飽滿熱情而希望洋溢。

    一切都在往美好的方向前進,不是嗎?踏過荊棘叢生的孤軍奮戰之路,她毅然決然地回國,廢寢忘食地學習,考上理想的大學,最不可思議的是竟然同時收穫了愛情!那可是男神洛子千啊!

    與他初吻的那晚,她在床上翻來覆去激動萬分,又是蹬腳又是咬毛毯,差點把泰皇摟在懷裡擠成二維平面。

    她恨不得大喊幾聲,好讓所有人啊動物植物都來分享她的興奮何狂喜。可惜她連在朋友圈發個倆人合照都不敢,雖然不是影視圈裡人,但隱私保護她是懂的。難道,他們只能如此,好像地下情人一般,戴著口罩躲躲藏藏?好吧,誰叫自己愛上的是大明星呢?

    對著空白畫紙出神半晌,手機響起。她貼在耳邊,未語先笑:「子千!」

    電話另一段洛子千的聲音能酥得她起雞皮疙瘩,怪不得粉絲評論說好絕一男的,A起來山河可撼,軟萌起來女友粉瞬變媽粉。

    自從上次洛子千受傷,小金已經蓋章認定,她和子千之間的年齡差是錯覺,在照顧洛子千這件事情上,荼蘼的母性隨時可以被激發出來。

    難道他們之間的化學反應竟是這樣?聽見他每天不厭其煩的詢問和報告「吃什麼呀?」「在幹什麼呀?」,比她一女孩還黏人,她竟覺得小金是位有先見之明、火眼晶晶、了解上司的好同志。

    一長串膩膩歪歪之後,子千方入正題。今晚他不能回家吃晚飯,工作結束後他和丁少與黃律師有飯局,雖然他沒多說,但與王碧華財產之爭的案件似乎已到關鍵階段。

    這是目前荼蘼唯一、最難纏的事,如果沒有子千費盡心力地處理,她恐怕早就敗局已定。

    才擱下手機,鈴聲又響,她看也不看接通,軟綿綿地直接說道:「知道了,剛忘記goodbye kiss,麼麼噠。」

    對方好幾秒沒應答,她只得又「餵」了聲。

    另一端才緩緩傳來郝俊的聲音:「果然如此。」

    「郝俊?是你啊。什麼果然如此?」自打從郝俊為她舉辦的派對上逃跑之後,他們好久沒聯繫。

    她離家出走後回來,手機剛充上電,就發出一陣劈里啪啦簡訊爆響,這傢伙竟然連續給她發了上百條消息。那幾天她無心解釋,只是微信回復,解釋說出門旅行忘帶手機。

    「果然,你和洛子千在一起了。」他的語氣有些失落。

    「嚇?你們家真有情報人員?」 剛發生不久的事情,她誰也沒說啊。

    「還需要掘地三尺嗎?洛子千不是剛剛官宣了嗎?雖然沒有披露姓名也沒露正臉,但我又不是局外人,還有什麼不明白。」

    荼蘼意外,她沉浸在蜜罐里,哪管微博上發生了什麼。忍不住對郝俊無可奈何一笑:「什麼局外、局內的,我們開頭是冤家路窄,現在是惺惺相惜,朋友之間明人不說暗話,你別老搞得那麼曖曖昧昧好不好?」

    郝俊沉聲:「荼蘼,你是我認識和交往的女孩子中,最特別的一個。」

    「對呀,我也不過『其中之一』,能有多重要?」荼蘼笑:「等某天你終於遇見了那個願意『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人,就沒有『之一』,只有『唯一』啦!」

    對方苦笑一聲:「也許吧。娛樂圈人性複雜,我怕你。。。。。。反正呢,你記住了,你是本少爺翻過牌的人,背後有靠山呢!那個林嵐我來處理,不會再讓她插在你們中間。」

    荼蘼嚇一跳:「你要幹嘛呀?千萬別亂來!」

    「把心放肚子裡,郝家家大業大,不會幹黑社會的事。這種人我見多了,隨便給她幾個角色、廣告資源,權衡利弊,保准乖乖束手就範。」

    荼蘼:「郝俊,雖然你經常不靠譜,但是。。。。。。謝謝你!」

    郝俊笑笑,自己壘牆自己找台階,他被自己套路了一回,好歹還能保留「兄弟姐妹好朋友」的名份唄。「謝要用實際行動表達啊,等你請我吃飯。」

    荼蘼笑答:「沒問題。」

    當晚洛子千回來的很晚,但神情頗為暢快。他與荼蘼對面而坐,雙手握著她的,把案件進展仔細交代了一遍。

    丁少的這位律師朋友黃炳權確實給力,一直以來司法手段和勸服溝通並重,終於以完滿的方式結束了這場與王碧華的較量。他找出了王碧華手持的遺囑漏洞。那份代書遺囑,至少需要兩名以上見證人在現場見證,見證人要簽名,遺囑人也要署名。而王碧華的那份,見證人都是她的親屬,也是利益當事人,原則上是無效的。並且黃律師申請字跡真偽檢測。拿到種種有利證據之後,他多次與王碧華進行談判,迫使其妥協。

    洛子千鄭重徵詢荼蘼的意見:「現在王碧華同意按照法律合理分割你的那一部分財產,但是她要求我方撤訴,以『家事』的方式處理,並且要求你與她面對面簽訂協議,而不接受委託。和她見面肯定不是件愉快的事情,你若不願意,我們再與她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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