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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3:19:42 作者: 彌欣
連栩點了點頭,童言則是對著董任瑜善意地笑了笑。
自從知道董任瑜不為人知的過去,童言便對她產生了別樣的憐惜。
究其原因,董任瑜會被牽扯進來進而被吳宗霖毀掉一生,也是因為她哥的案子,包括連栩的父親也是。
董任瑜這兩個月經歷的事情很多,相應的,她也成長了不少。
她心裡大致也明白童言的想法,對童言回以微笑。
雖然她的前半生被毀了個乾淨,但她現在還有哥哥,也有自己的生活;這也是不幸中的萬幸吧,這一切也不是童言的錯。
她看向吳雪峰的方向,眼中透出一抹狠厲。
一切錯誤的源頭,在這個人身上。
*
董任峰猜得八/九不離十,經過足有半小時的討論,法官最後同意了高遠的出席。
隨之而來的,是辯方律師猛然沉重的臉色。
他們在剛剛這半小時裡也向吳雪峰確認過高遠在這個案件中所擔任的角色,也已經知道了高遠證詞的重要性。
高遠入座宣誓完,徐傳軒掏出了當時劉東交給童言的領養表格,放到高遠面前,「請問這上面的名字和身份證號是你本人的嗎?」
高遠連看都不敢看一眼吳雪峰所在的防線,點點頭道,「是我。」
「請問你和吳雪峰是什麼關係?」
「當時我老婆被檢查出很難受孕,我們就動了領養的心思,吳宗霖是我的大學同學,當時吳雪峰通過吳宗霖聯繫到了我,希望以我的名義領養張放。」
徐傳軒輕輕頷首,「那你知道吳雪峰想領養張放的具體原因麼?」
「他告訴我張放是他的親生兒子,」高遠面色有些蒼白,「希望我領養張放並能撫養其長大,作為撫養費,他給了我一大筆錢,領養手續什麼的當時都是吳雪峰自己辦的,只說讓我在確認領養之後去接人就行了。」
「除此之外他還跟你說過什麼嗎?」徐傳軒窮追不捨。
高遠點頭,「我和他達成協議,成年後吳雪峰就會帶走張放,後面的事,吳雪峰也多次和我確認過,讓我不要管。」
徐傳軒笑了笑,「半個月前你的通訊記錄顯示,有和吳雪峰聯繫過對嗎?」
「沒錯,」高遠咽了咽口水,「當年的事情本來就存在問題,吳雪峰一早就和我確認過,讓我對外人緘口不提這件事;得知事情敗露,我的第一想法就是聯繫吳雪峰,畢竟我收了吳雪峰的錢,怎麼說也是共犯了。」
「可以理解,」徐傳軒摸了摸下巴,給法官遞上一份病例,「這是陳雪腦死亡的病例備份,這裡面有兩份不同的病例,有一份是被人改動過的,而改動這份病例的人,就是醫院的護士長,同時也是高遠的妻子。」
高遠頭上已經出了些虛汗,「是我老婆改的,當時吳雪峰知道有人在調查之後怕出什麼簍子,用我家人的安全威脅,讓我老婆去篡改了陳雪的病例。」
「你說的威脅有具體證據麼?」徐傳軒問。
「自從知道有人調查他之後,他和我聯繫都是使用的匿名電話,」高遠搖了搖頭,「但是我的家人身邊的確有人盯著。」
徐傳軒點點頭,轉身看向法官,「證人所說屬實,警方已於昨晚將高遠家人身邊的暗梢全部控制住了。」
說著,他遞上兩份文件,「這是高遠家人身邊眼線的資料,或多或少都和被告產生過交集和聯繫。」
「第二份是吳雪峰二兒子吳辰星和吳辰立的DNA報告,兩人的Y染色體並不一樣,足以證明吳辰星並不是吳雪峰的親生兒子;吳雪峰對這一信息是知情的,在市人民醫院中,我們查到了吳雪峰三年前的DNA測試記錄備份;這也足以證明吳雪峰和陳雪的關係並不好。」
「顯而易見的是,如果吳雪峰沒有在陳雪的死亡上做手腳,他也不會心虛地讓高遠的妻子去篡改陳雪的腦死亡記錄;而事實上,陳雪腦死亡當天,吳辰立的手術室早早地就安排妥當了。所有的證據和證人供詞都明確地指明了吳雪峰的意圖----他想要救自己唯一能攤在公眾面前的兒子,吳辰立,所以才做了這麼多事。」
法官細細地確認過徐傳軒呈上來的資料後,徐傳軒開始總結陳詞。
「經過以上所有證人和相關證據,控方做出對被告吳雪峰如下控告,十年前利用他人信息領養,以圖不法之用;領養過程中在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情況下,試圖抹去證據並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為防信息泄漏阻止警方調查甚至其弟的作為造成了公職人員的殉職,當屬情節嚴重的妨礙公務;以及偽造他人筆記並謀殺陳雪的罪名。」
事實上,當高遠出席的那一瞬,這場仗就已經「塵埃落定」。
辯方律師也很清楚高遠此時出席的分量。
剛剛在只有兩個口供一致的證人的情況下,他們還能勉強用陳欽然污點證人的身份和前後不一的口供做文章;但現在三個證人口供空前一致,他們現在能做的,最多也只是捉住這些人證詞中不確定之處的漏洞,以圖給吳雪峰洗去一些罪名。
可不管怎麼說,大罪名是肯定逃不掉了。
他們心裡也明白,吳雪峰付給了他們高額律師費,想要的並不是減刑,而是讓他真正無罪地從法院走出去。
但現在的情況,平安無事地走出去顯然已經不太可能了。
辯方律師席的人臉色都不太好,輪到辯方發言的時候只能捉著控方那段三個人供詞不一樣的地方辯解。
而在面對三個證人重合的口供之時,他們也束手無策。
三人說的都是事實,而事實,是不會出現明顯漏洞或者出入的。
經過幾個小時的拉鋸戰,不管是庭上的法官或評審團,還是庭下的一眾聽眾,心中都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期間經歷了兩次休庭和法官無數次關於法庭肅靜的提示後,關於吳雪峰一案的審理終於有了結果。
和陪審團的最後一次討論結束,法官敲響了手中象徵公平正義的法槌。
「經合議庭評議認為,本案經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吳雪峰在擔任臨遠省/委/副/書/記期間濫用職權,唆使他人犯罪,並利用職權設計謀殺了其妻陳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三百八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吳雪峰執法犯法,以權謀私,教唆犯罪以及謀殺罪名成立,念起早年政/績卓越,免去被告死刑,判處其以無期徒刑。」
宣判下來後的那一剎那,庭下的童言一行心裡懸著的那一口氣終於深深吐了出來。
對於這類案件的審判,上訴改變一審結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無期徒刑,這個結果相當於定性了。
媒體在法庭上不能錄音拍照,但手裡的筆記已經做得很多了。
吳雪峰案件的關注度極大,造成的影響也是;輿論的風波愈演愈烈,很多民眾知情後甚至覺得這樣的審理結果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