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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2:05:26 作者: drsolo
然後又寫:----不過你來了就好了,我根本不敢聯繫他,不知道他是在工作還是睡覺,他又不喜歡我直接找許章,愁死我了。
我點點頭帶她上了樓,想著走的時候要記得把房卡歸還了。
在電梯裡張姐又忘記我聾了,問了句什麼,還好這次我猜了出來,她問我,你是來找他辭職的嗎?
我說是。
她的表情很是唏噓,自己念叨了幾句,我只斷斷續續認出幾個詞兒,什麼以後,新助理,麻煩,工作間……
不明白她在說什麼,好像她也只是自己在抱怨,不是非得我回應,我只能笑了笑。
進屋後發現暖氣都沒開,房子裡冷得不行,難道來得不巧,塞林格剛好出去了?我還是按慣例先去了工作間,工作間裡都很冷,像是一晚上都沒用過,只在工作檯上散著一些寫過的譜子,我收拾好譜子,發現下面有一張demo碟,上面狂書著幾個字。這時張姐忽然來找我,手上拿著一張黃色便利貼,應該是從冰箱上撕下來的。
上面是塞林格的筆跡,並不是寫給張姐的,而是給石頭哥的:
----demo就在工作間自己拿。
PS,會在紐約待幾天,如果到時候我人沒回來,你們先排著。
落款是昨天,我有點傻眼,忽然人就跑到地球的另一頭了,他沒寫什麼時候回來,這幾天我也完全不知道是哪幾天,而我後天就得走了。
不管怎樣今天塞林格是肯定不會回來的,張姐安慰我,說說不定人明天就回來了。
我想過聯繫他,可是如果他去國外是有很要緊的事,那也不過是隔著手機和他道個別,再徒增他的煩惱罷了。
我想了想,如果5號前他能回來,沒必要多此一舉去打擾他,如果那時候都回不來,就更沒必要打擾他。我決定第二天再過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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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來,推開門,冰涼的空氣撲面而來,就知道又白跑了一趟。
最後一天來找他,屋子裡依然空無一人。
72個小時一轉眼就過,再過不到十個小時我大概就已經在飛走的航班上了。
冰箱上還貼著上次張姐離開前的貼的黃色便利貼,上面寫著冰箱裡食物的日期,我想了想,決定拿筆給他留言。
道別的話我都想好了,林賽哥,我要走了,本想當面和你道別,不巧你不在,就想告訴你,放心我不會放棄音樂的,原來耳朵聽不見以後你只會比聽得見的時候更熱愛音樂,更想要寫歌,所以要我完全心死,應該還早得很。也請照顧好自己,即便要熬夜,也要吃夠三餐,在工作間裡別忘了開空氣淨化器,冬天記得多帶一件衣服。對了,在工作間抽菸時一定得注意,上次你都差點把自己頭髮燒著……
提筆寫下來第一句,第二句,第三局,寫著寫著就千頭萬緒。
我撕下寫滿的便利貼,貼在餐桌上,又寫了下一張。
本來只是想道別的,也不知怎麼寫成了一段回憶錄。
我想起為了討好學姐,第一次聽他的歌,一個人在格格不入的角落,從他的音樂中感受著寂靜和洶湧,想起在比賽中第一次見到塞林格本人,他說他知道我是他的粉絲,他都聽出來了,我心臟快要從胸腔里跳出來,想到他來樓梯間找我,給了我一個塞林格式冷得都不像鼓勵的鼓勵,卻真的讓我留了下來,又堅持了很長一年,想起給LOTUS做鋼琴伴奏時他沒認出我,我就像遞出情書卻被女孩拒絕的少年一樣失落,想起我要不回版權最無助的時候,他就好像是從上帝那裡收到了我的求助,來為我解圍,想起第一次在他手機里看到自己的歌時那種受寵若驚,想起他轉發我的翻彈視頻說被我帥到時我的狂喜……
記憶如潮水,思緒像閃電,只能不停地寫,寫平交道後出現的身影,寫日本街頭的LIVE,寫我知道其實你那天為了讓我能專心寫歌,等到紙杯里的冰塊都化了,手一定凍得很難受吧?寫沖繩的那個早晨,寫我知道你曾為了我在我門前猶豫過的那幾秒,寫在Ray的錄音室,我為請不到樂手焦頭爛額時,你帶著兩把吉他說你有點好奇,那天晚上你的架子鼓,你的電吉他,我真的很想再聽一遍……
寫了一張又一張,到最後都不確定自己到底寫了什麼,我沒有時間回頭去看,我怕時間不夠我寫完我心中所想,只能一頁一頁不停地寫,寫每一個我記得的片段,只是似乎每一個片段里都能找到令我心動的瞬間,只有在這時,不得不點到為止。
夕陽沉默地燃燒,倒映在黑色的三角鋼琴上像是流火,再寫下去就要看不見了,我沒有辦法去開燈,離開這個位置,我就再也找不回接著寫下去的衝動和勇氣了。光線終於暗淡到讓眼睛吃力,黃色的便條鋪滿了吧檯,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跡里,除了喜歡,我什麼都說了。
離開時看見架子上那個吉他造型的獎盃。
----別下次了,不如你現在就親一下?
水晶的獎盃在火紅的夕陽下流光溢彩,我小心將它拿下來。
親上去的時候嘴唇上的觸感冰冷又溫柔,像它的主人。
只有在你看不見的地方,我才敢真的親吻它。
把獎盃放回原位,還是原來的角度,好像什麼都沒有對它幹過,「畏罪潛逃」的時候天終於黑了,街邊一片片亮起的路燈像是某種倒計時,催促著我拖拖拉拉不願離去的腳步。
第53章 下
要帶走的東西並不多,工作間的一些設備已經用不著了,昨天就打包好送到Ray那裡了,拜託他幫忙出一下。只是有四件無論如何得運走的樂器,我期望至少可以帶一件上機,另三件也不要被暴力對待,煩煩憂憂了一陣,已經是晚上九點,接下來只需靜靜度過最後十二個小時就可以了。
睡得很早,卻感覺自己只睡了不到兩小時,天亮的過程漫長得令人輾轉反覆,不到七點半我就起來了,將房東的鑰匙留在茶几上,背上塞林格的那把白色貝斯,拖著半人高的樂器箱,輕輕帶上門。站在門外時還老覺得可以再推開門,走進去,像第一次來時一樣,發現浴室里的浴缸,為就要明朗起來的未來歡欣鼓舞。
車子停在機場外,司機大哥幫著卸行李,知道我聽不見以後,好像遇見的每個陌生人都對我很溫柔。在機場遇見一些接機粉絲,手裡高舉的橫幅上寫著JUST,我繞過粉絲群時有人朝我看過來,大概是看我背著樂器包,以為也是個藝人吧。
不過JUST……我恍然想起來,是藝天新出道的偶像團體,季詩還給他們送過咖啡,我第一首賣出去的歌,也是被他們唱紅的。
不由得回頭多看了那些粉絲一眼,放在從前,我可能會嫉妒吧,嫉妒別人如此幸運,然而現在只剩下羨慕,已經嫉妒不來了。
辦託運排隊時身後老有個人一直盯著我看,後來終於忍不住拍了我的肩膀,我回頭,那男生就指著我的貝斯包,說好東西啊!
也是個玩搖滾的?然而除了禮貌的笑一下,我也不知該接什麼話。
沒過一會兒他又拍了我,我只得又回頭,看他表情似乎有些不高興,也許拍我之前喊過我,覺得我故意沒理他?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表示我聽不見,又想起塞林格讓我別學手語,就還是跟他說了:「不好意思,我耳朵聽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