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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2:02:50 作者: 風華居
    「吶,聽說你喜歡雛jú。路上就買了一束。」

    方澤把花遞給黎末,似乎是跟平常的事一樣。黎末倒也乾脆,沒有多想,慡快的結過了花。

    「沒想到末末還是當紅女歌星。唱歌真是好聽,多才多藝,令人佩服。」方澤感嘆道,想起電視上的那個黎末,真是像一顆星星一樣耀眼。

    「愛唱歌罷了。說不上多好。我倒覺得你能把自己的愛好發展的這麼好,是真的很有實力。」

    黎末和方澤兩個人說說笑笑進了展覽館,欣賞那些名家大將的作品。

    「去哪了,今天又。」

    薄大爺坐在客廳,氣勢洶洶的詢問黎末。

    「和朋友出去看了一場服裝展覽。」

    黎末把衣服隨手交給薄凌,轉身要去廚房把花插起來。

    「等等,這是哪來的花。」

    薄凌目光灼熱盯著黎末懷裡的那束花,像是在盯一個炸彈,想用自己灼熱的目光把它炸飛,讓它消失。

    「這個啊,朋友送的。」

    「他送你就收。你想要花我給你買不就得了。」薄凌嗓音高八度,有些不滿。

    「人家送的,我就隨手收了,又不是什麼貴重物品。怎麼了呀你。」

    黎末有些莫名其妙,轉過身不理會薄凌。插上花就上樓練歌了。

    薄凌掛起衣服,見她走了,三步並兩步走在花瓶很前,惡狠狠的把那束礙眼的花拔,出來,隨手扔進垃圾桶。

    卷一 第一百零三章 傻丫頭,不哭了

    「喂,陳瀟。給我訂九十九束雛jú送到家裡來。」

    「少爺,你要jú花幹嘛。要送末末不是該送玫瑰。」

    陳瀟有些摸不著頭腦,想不通薄凌的邏輯。

    「叫你送你就送,哪那麼多話。」

    這下高興了,薄凌悠閒地坐在沙發上,等著自己的「驚喜」。

    薄凌把所有的花都找瓶子插好擺在地上擺了一個大大的心形。他興沖沖跑上樓。

    「末末。我有個驚喜要給你。」

    「什麼驚喜。」

    「你出來就知道了。」薄凌用一條黑布握住黎末的眼睛,把她抱下樓。

    睜開眼的一瞬間,黎末又是生氣又是感動。透明的瓶子在陽光底下折she出五顏六色的光。白色的雛jú在瓶子裡插著。

    這個小心眼的男人,一束雛jú而已,吃什麼醋啊。

    「別太激動,都是小事兒。」薄凌擦了擦黎末眼角的淚,得意的說著,卻被黎末狠狠地掐了一把胳膊上的軟肉。

    「有必要這麼浪費嗎。買這麼多得花多少錢啊。趕緊的,把銀行卡都給我交出來。」黎末掐住薄凌不放手,疼的薄凌直吸氣。

    「末末,你放開好不好。也沒花多少錢。一共也就一千多,陳瀟說人還打折了。」

    薄凌心虛的討好黎末,還特地炫耀一下打折這件事。

    黎末眼睛一轉,心裡就有了主意。她叫薄凌去車庫找了一個房車,把這些花都放在裡面。帶著薄凌和家裡的傭人就到了市區。

    黎末帶著帽子,墨鏡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讓人把花都擺在地上。拿出事先做好的廣告開牌放在薄凌腳邊。

    「帥哥賣花了賣花了哦,一束五十一束五十。帶花瓶一百。」

    要在薄凌站在路邊的時候,那些小姑娘就開始偷偷往這邊看了,一個一個紅著臉竊竊私語。

    黎末一嗓子喊下去就連大媽都擠進來買花。

    薄凌被黎末呵斥著不讓亂動。就面無表情負責給那些饑渴的女性生物遞花,總有鹹豬手在接花的時候,摸到他的手背。

    黎末站在薄凌身後樂得清閒,咧開嘴等著大把的票子落在口袋。沒一會,九十九束雛jú就被一搶而光。那些阿姨和小姑娘還如狼似虎的盯著薄凌,想沒好幾天沒吃過肉的餓狼。看的心驚膽戰,趕緊把薄凌拉進車裡,揚長而去。

    短短一個小時就掙了七千多,黎末坐在座位上歡樂的聽鈔票摩擦的聲音。

    「大爺,想吃什麼,今兒小的請客。」黎末狗腿的趴在薄凌身邊諂媚的笑著。

    「我愛吃人肉。」薄凌瞥了她一眼,狹長的眼睛微微眯起來,給了她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黎末感覺自己的心尖都在顫抖。妖孽呦……

    後來,方澤總是有意無意的約黎末出去。有時候是去看電影,有時候會去咖啡廳聊天。雖然薄凌大多是時候都會不滿,但要是收到自己該得報酬,他也就滿足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今天黎末又接到方澤電話,說一起去看珠寶展覽館。

    黎末看著琳琅滿目的收拾在柜子里閃閃發光,她想起了薄凌送自己的那串項鍊。

    她記得聽薄凌說過,「緋愛」全世界只有那麼一條,所有的工序是由他親自完成的。黎末露出淡淡的笑,連她自己都沒注意到。

    「末末,末末。」

    方澤觀察到黎末突然沒在說話,不知道在想什麼,竟然突然笑了。那種甜蜜的笑容,讓人從心底感覺到快樂。

    「嗯。怎麼了。」

    「你剛才在想什麼。竟然笑了,真美。」

    「有嗎。沒什麼的。這些珠寶真漂亮呀,能把他們設計的這麼美的人一定也很美。」黎末有些害羞,打了個馬虎眼轉移了話題。

    「那你為什麼最開始不選擇珠寶設計而選擇服裝設計呢。」

    方澤好奇的問黎末。

    「我以前條件不是太好,接觸不到這些名貴的珠寶。還是做服裝比較實際。」

    黎末不覺得這個原因難以啟齒,反而實話實說。

    「哈哈。末末真慡快。我有個好友是設計珠寶的,很出名。不過他就設計過一條項鍊,價值連城。你有興趣我可以介紹給你認識的。」

    黎末聽著怎麼這麼耳熟,就設計過一條項鍊,價值連城……

    「他也在a市,還挺出名,不知道你聽說過沒。他叫薄凌。」

    方澤沒有注意到黎末的異樣,還在自顧自的介紹著薄凌。

    黎末覺得自己像是被一道悶雷劈中,哭笑不得。竟然是薄凌的好朋友。方澤要是知道緋愛在自己手裡會不會很吃驚。

    那天匆匆告別了方澤。黎末忙於唱片公司的事,沒怎麼再聯繫他。這可吧方澤著急壞了。是不是他哪裡做的不好,讓黎末生氣了。

    薄凌一直聽方澤給他念叨一見鍾情的姑娘,聽他每天把那姑娘講的完美無缺,也有些好奇。誰能讓自己這位清心寡欲的好友動了凡心呢。

    當初英國學習的時候,方澤跟薄凌一個宿舍,兩個人興趣相投,自然而然成了朋友。

    薄凌沒有找女朋友是因為暗影堂的事太忙了,而且自己的工作又過於危險,他不想把無辜的人牽著進來。可方澤就不同了,他對女人幾乎是冷漠,不管什麼樣的女人投懷送抱,總會被他數落的體無完膚。讓薄凌一度以為自己這個好友是個gay。

    最近黎末不怎麼去見那位該死的朋友讓薄凌感覺神清氣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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