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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0:14:31 作者: 光與晨歌
    這所有的一切都與孟欽時密不可分。

    還記得天台那罐冰啤酒,那個酒精作用下的吻,也還記得兩個人趁著巷子裡無人偷偷牽在一起的手,還有大白兔奶糖的奶香味道,少年英俊挺拔的身姿,以及每個盛夏時節站在樓下仰頭大喊著「秦錦,你下來玩兒呀」的明朗聲線。

    秦錦閉了閉眼,試圖強行將自己從回憶里拉扯出來。

    「姐夫!」汽車行駛在主幹道上,孟欽時突然叫了一聲。

    被叫的人一個急剎車,回過頭看他:「怎麼了?」

    「掉頭,回去!」

    「你是不是有毛病?!」孟雅從副駕駛上回頭看向他,語氣十分不滿:「這會兒怎麼掉頭?你看看這有掉頭的地兒嗎?」

    「我把東西往家裡了,掉頭!」孟欽時著急忙慌的沖他倆喊著,神情十分慌張,他心裡太亂了,總覺得有什麼他不願意看到的事情正在發生,如果他不回去一趟一定會後悔。

    「這……」孟欽時他姐夫向來脾氣溫和,這會兒只能將詢問的目光投向自家老婆。

    孟雅知道秦錦這會兒要走,當然不會同意孟欽時回去,態度十分強硬:「掉什麼頭!繼續走!手機帶了就行了,能有什麼重要東西,反正明天就回來了!」

    「不行!我必須回去拿!很重要!」孟欽時完全不肯讓步,伸手就去開車門,趁著前排那兩個人還沒反應過來,他已經打開車門出去了,頭也不回的朝著路口一路狂奔。

    孟雅搖下車窗,還什麼都沒來得及說,人就已經跑得沒影了,她不耐煩地拍了一下車門,深吸了一口氣指揮道:「掉頭回去,把他給我截下來!」

    顧之昀的車駛出了巷子,以緩慢的速度行駛在不算太寬闊的街道上,這一片的車多但是路窄,再加上有些小攤小販會趁著城關交警不在出來擺攤,原本不寬闊的路就會變得更窄,幾乎是以龜速在移動。

    秦錦耳朵里塞著耳機,裡面傳來的旋律溫柔而緩慢,歌詞一遍遍道出內心的柔軟情愫,秦錦很喜歡這首歌,在發布當天就將它反反覆覆的聽了好多遍,幾乎是無限循環。車窗外的一切仿佛都與他無關,他的眼神又恢復了過往的冰冷與疏離。

    突然,餘光瞟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一路狂奔著從車窗外晃過,他的心瞬間被提到了嗓子眼。他緊緊攥著手機,耳機里的音樂聲逐漸飄遠,哪怕在心裡一遍又一遍的告訴自己不能回頭不要回頭千萬別看。但還是忍不住,回過頭去透過車後窗看了一眼。

    如同有心靈感應一般,原本奔跑著的少年也停下了腳步,視線落在了這輛車上。孟欽時站在原地,緊緊地盯著正緩緩朝著路口駛去的車,在四目相對的一瞬,心裡所有的不安與慌亂終於找到了出口。

    仿佛有一道天雷在那一個瞬間劈了下來,將他整個人都要劈成兩塊。初春時節的清晨,風中的寒意刺骨,孟欽時就這樣定定的站在那裡,注視著後車窗內那雙熟悉的眼漸漸遠去。秦錦的面容隨著汽車的開遠而越發模糊,到最後幾乎什麼也看不清。

    「等等,等等!」孟欽時如夢初醒,拔腿就跑,朝著汽車駛出的方向拼命追著:「等等!秦錦!你去哪兒!你要去哪兒!!」

    顧之昀透過後視鏡看見了那個奔跑著的身影,又回頭看了看秦錦,後者耳朵里塞著耳機,閉著眼睛,雙手緊緊攥成拳頭,似乎對於外頭的動靜充耳不聞;可是他卻能清楚的感知到秦錦的情緒,那是一種竭盡全力的克制。

    奔跑著的少年被駛入主幹道後提起來的車速甩開了,從後視鏡里再也看不到他的影子,連同那條巷子一起都被拋在了腦後,顧之昀抬眼又確認了一遍,最終無聲地嘆出一口氣。

    孟欽時彎腰扶著膝蓋不停地喘著粗氣,他的額頭滲出了豆大的汗珠,黑髮都被汗水浸濕緊緊貼著臉龐,前所未有的無力感在汽車匯入了主幹道的那一刻緊緊包裹著他。這一刻他才知道自己的那些不安都不是空穴來風,原來他真的是被蒙在鼓裡的那一個。

    他太累了——

    仰頭跌坐進路邊的雪堆里,完全不顧自己的衣服都被髒兮兮的雪水打濕,胸口不停地起伏著,如同一個被主人丟棄的犬類動物,懊喪又無助。

    第68章 等著流浪的你來牽住我的手。

    孟欽時拆開了那個放在自己房間的禮物盒子,裡面放著一對陶土娃娃,是按照他的草稿本上畫的那兩個手拉手的Q版小人兒捏的,陶土娃娃下面還有一封信,孟欽時不敢打開信封,他知道那裡面寫著的內容一定是他不想看見的。

    房門緊鎖著,他將那對陶土娃娃從盒子裡拿出來,捧在手心裡,指腹輕輕摩挲過那隻白襯衣娃娃的臉,突然就紅了眼眶。

    一切都解釋得通了,為什麼那天秦錦和孟母的樣子都怪怪的,為什麼那天秦錦會突然出去吃飯,為什麼回來的路上突然會答應他去買煙花,為什麼今天突然要他去舅舅家裡拜年還催得那麼急。

    原來,所有的一切都在他不知道的情況下悄然發生了,只是秦錦獨自一人承受了原本應該兩個人共同承擔的一切,哪怕是去找顧之昀幫忙也不願意讓他夾在中間為難。

    他長長嘆出一口氣,終於鼓起勇氣打開了信封。

    孟欽時,我挺煩你的,十年前剛碰見你那會兒我就在想怎麼會有人這麼的討人厭。喜歡到處得瑟,又像個二傻子,一天到晚都不知道在瞎樂呵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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