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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9:55:37 作者: 黑糖茉莉奶茶
    沐鈺兒扭頭看了一眼白布上的不成人形的屍塊,沉默著。

    「那你再覆核一遍,等張一王新排查一遍,若是還沒有動靜,就張貼公告,等人來認屍體。」她跨過火盆上燒上來的蒼朮煙,心事重重地離開了。

    她剛一出二進院子,就看到楊言非冒雨,懷中抱著一大堆案捲走了過來:「我要了近三個月來衙門報過失蹤的人,好傢夥人還不好,男女老少都有。」

    沐鈺兒嗯了一聲:「這次撈上來是兩具屍體,菲菲那邊已經有一點眉目了,你先排除一下,等會王新張一回來了讓他們去洛陽花柳巷去找,近期有沒有一個四十歲上下,五尺半上下,修長白皙,但得過病,可能生過孩子的暗娼失蹤。」

    楊言非臉色怪異,敏銳問道:「兩具!是嫖客和娼妓?」

    「現在不好下結論,我現在去唐府找唐不言開驗屍特殊單子。」

    兩人很快分道揚鑣,各自離去。

    沐鈺兒撐著雨傘出了北闕,天色已經完全陰沉下來,遠處烏雲密布,瞧著馬上就有一場大雨傾盆而至。

    唐家大門註定是很難進去的,守門的小廝恭敬又冷漠地說道:「我家三郎不見人。」

    沐鈺兒撐著傘看著高大的唐府大門,只好輕輕嘆了一口氣。

    她不信唐不言是言而無信的人,只是他如今十日不見,許是被事情牽絆了。

    只是今日驗屍的單子就得批下,她便又去找了容成女官和春兒女官,卻都吃了閉門羹。

    她在洛陽城奔波數個時辰,卻無功而返,只好先回到北闕。

    就在這時暮鼓就驟然響起,大雨隨之而來,水霧瞬間騰空而生,豆大的雨水自地面濺落,瞬間染濕沐鈺兒的衣擺。

    「老大,快回來,就等你了。」張一的大嚷嚷聲在雨幕中響起。

    沐鈺兒自傘下抬頭。

    北闕大門微開,隱約可見其廊檐下坐滿了人,檐下觀雨,細雨如絲。

    小孩子們蹲在廊檐下接水玩。

    歡聲笑語,絡繹不絕。

    「麗娘聽說你搬家了,給我們送了一隻烤羊,快來吃。」張一舉著蓑衣立馬跑過來,為她披上,「你看我們還挖了地爐。」

    他得意笑起來,小眼睛眯得更加小了。

    沐鈺兒見狀也跟著笑了起來。

    「那可真是破費不少。」她跟著張一入了北闕,一股肉香迎面而來。

    只見檐下搭了了一個黃油布塔子,下面挖了一個三尺大的地爐,周圍拱著一堆堆木材,鐵盤上放著一隻小羊羔,上面用柳枝覆蓋著。

    小孩子嘰嘰喳喳圍著跑。

    「總算回來了。」麗娘還是穿著那聲暗黃色的坦領半袖,間色長裙,腰間圍著一塊耐髒圍兜,聽到動靜抬起頭來,「大家都等著你呢。」

    原本正在廊下聊著天的人也悉數看了過來。

    「小鈺兒回來了啊。」人群正中的陳菲菲抬首,招貓逗狗似的搖了搖,「快換身衣服,準備吃飯了。」

    沐鈺兒在雨中看了一會兒,這才去屋內換好衣服再一次出來,廊下不少人正圍著一口鐵鍋,見麗娘在攤餅。

    「我新學的,說是山東的薄餅。」麗娘順手把一張薄如蟬翼,大若茶盤,柔膩無比的薄餅自鍋里掀開。

    「到時候裹一些羊肉,再放一點菜,正是好吃。」麗娘手腳麻利,說話間已經做了三四張。

    「你們怎麼都回來了?」沐鈺兒也坐在廊下,捏了一顆杏子,隨口問道。

    「打聽清楚了唄,一無所獲。」

    張一笑說著。

    「花柳巷那些人向來自顧不暇,沒找到符合司直要求的人。」

    王新說。

    「衙門中的失蹤人口也沒有這一號人。」

    楊言非也為難說著。

    沐鈺兒哦了一聲:「那就發布告吧。」

    發布告一般是最後一種尋人方式,等家屬自己上門。

    「就是。」陳菲菲渾然不在意地說著,「我們北闕雖想要肅清天下不平事,可天下不盡如意之事如此之多,你們也不是沒盡力,吃飯吧,不說這些了。」

    「就是。」張一和幾個小孩蹲在搭子下偷偷開始自己割烤羊肉吃,「老大跑了這麼久,衣服都濕了,也不是不努力,洛陽府一年沒破的案子壘起來可比我們全部的案子都高,也不見人家愁得吃不下飯的。」

    北闕一伙人一排懶懶坐在屋檐下,看著雨水一串串落了下來,羊肉烤制特有的香味在潮濕的雨汽中瀰漫。

    第二天一大早,沐鈺兒貼好尋人布告,正打算拎著新做好的郫筒酒和整三千字的檢討書再去看看新鄰居搬家了沒,不料剛出了街口,一輛深藍色馬車停在她面前。

    「司直,我家郎君有請。」

    一個帶著斗笠的矮小男子下了馬車,把人攔著,恭恭敬敬說道。

    作者有話說:

    古代律法對哄抬物價卻是都有規定,我這裡選取的是唐律

    這個頸骨的說法,我是之前查質料的時候看到一個清朝末年的一個案子,裡面一個仵作說的,但我後來沒查到這個到底有沒有依據。

    這個故事大概就是一個女的嫁給一個吃喝嫖賭的男的,男的接過和他小媽有不正當關係了,小媽對女的這一會很苛刻,叫女的給她做鞋,然後有嫌棄不合腳,女的就說他是做人不正,然後小媽就和男的告狀,男的就用木棍抵住女的脖頸,讓小媽打她出氣,結果把人弄死,兩個人就開始謊報人是病死的,又用錢收買了女的爸媽(清朝法律我查過命案是必須有血緣關係的人報案才能受理的),直到女的弟弟一年後回來發現不對,這才報案,但第一人官是糊塗官被收買了,就不受,直到五六年後新官來了,查到這個案卷,加上女的弟弟來報案就重新受理,找了一個很有名的仵作,仵作這才支出這個人的喉骨不是女的喉骨,說重量不對,後來查明是男的買通了原先的仵作,那個助紂為虐的仵作因為害怕一直藏著喉骨有損傷的骨頭,這才讓案情沉冤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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