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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9:22:59 作者: 顧婉音
    所有人也忍不住看向了李長博。

    付拾一就替李長博無言了:大家都看李縣令做什麼?又不是李縣令斷案。

    李長博卻還是出聲道:「那——這個案子說起來,就是陰差陽錯了。」

    「泰通的凳子,被袁實塔挪開之後未能放回原位,導致泰通表演幻術時候墜落摔斷脖子。也讓泰通昏迷過去,否則他應該還能呼救。」

    「而後儲歆過來尋找泰通,發現泰通躺在地上,慌張的試了試他的鼻息,發現沒有了呼吸。就覺得泰通已經死亡。」

    「他以為是自己導致泰通意外摔死,所以害怕承擔責任,就索性叫了丹宵過來,毀屍滅跡。」

    「結果沒想到,泰通其實當時沒有死,也因此錯過了求生的機會。」

    「你們三人,可還有話要說?」李長博問三人。

    袁實塔老老實實搖頭。

    儲歆也點點頭。

    丹宵更只剩下了點頭的份兒。

    就在大家以為李長博要說這件事情已是明了,要說什麼判案的時候,卻聽聽他忽然問了句:「那金子呢?」

    眾人這才想起這麼一茬來:對,還有人家葉元旺的金子呢!

    李長博微笑看三人。

    袁實塔立刻道:「什麼金子,我哪知道?!」

    儲歆小聲道:「在我屋裡放著呢。」

    隨後不良人按照儲歆說的地方,上去很久就將那金子拿下來,十個金餅子,一個也不少。

    放在那兒,閃耀出黃澄澄的光。

    儲歆看一眼金餅子,都快哭了:「我們當時真以為師父他死了——」

    「是嗎?」李長博問了一句。

    儲歆點頭,臉上神色很誠懇。

    李長博卻緩緩道:「可是當時說出葉元旺和泰通有過爭執的人是你吧?」

    儲歆一愣,看著李長博。

    李長博微微一笑:「你叫儲歆,還真是粗心。」

    儲歆看著李長博,臉上有些茫然,顯然不明白為什麼李長博會這麼說。

    其他人也是同樣疑惑。

    李長博就給眾人慢慢解惑:「若真是不小心,當時慌張之中,做出錯誤選擇,將泰通藏匿起來,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可是,葉元旺分明和這件事情無關,他為何要將葉元旺牽扯進來?他知道金餅子在哪裡,自然也知道泰通和葉元旺之間的約定。」

    「可是,他卻假裝不知。」

    「當時提出無處可去,要留下的人,也是他。」

    李長博看了一眼丹宵:「當時說泰通已經死了的人,也是儲歆吧?然後提議處置屍體的人,也是儲歆吧?」

    丹宵有點懵懂,但是還是點點頭:「是師兄說的。」

    李長博憐憫看一眼儲歆:「當時你抬著你師父屍體時候,你就沒想過,他萬一忽然醒來怎麼辦?」

    儲歆面上一片死灰。

    看他這個神情,就知道李長博說對了。

    付拾一看著李長博,有點驚訝:李縣令到底是怎麼知道這個事情的?這未免太玄幻了吧。

    「你和你師父有什麼嫌隙?」李長博又問了儲歆一句。

    儲歆面色衰敗,頭都低下去,然後才輕聲道:「他對我們不好。雖說是師徒,可是並沒有教我們太多,反而只是將我們當成下人一樣。他賺了很多錢。但是我和師弟兩個,並沒有錢拿,吃什麼穿什麼,都是看他。」

    「前些日子我提了一句,想回家去看阿娘阿耶,娶個親,問了他當初許諾的工錢,他直接就不承認了。」

    「平日裡,我們但凡犯錯,他不是打就是罵。」

    儲歆抬手捂住臉,忽然哭出聲:「又一次,他差點打死師弟。要不是我攔著,師弟就死了。他當時摔成那樣,我知道如果他醒了,一定會將我們打死的!」

    「他這樣的人,活著我們誰也沒好日子過!倒不如死了!我也是一時之間鬼迷心竅——」

    「他讓我救他,我沒管……然後他就沒動靜了……我以為他已經死了!」

    鍾約寒說了句大實話:「當時應該是窒息昏迷了。人還沒死。」

    第562章 可憐之人

    徐坤也是緊跟著說了一句大實話:「那這就算是見死不救了。」

    付拾一悄悄的嘆息一聲:有時候人這種生物真是奇怪。見義勇為,路見不平多得是。看見路邊的人要死了,都願意發發好心,可是有時候反倒是對自己身邊熟悉的人,沒了這麼一份憐憫。

    說來說去,還是因為感情二字。沒有感情糾葛,自然不會有仇恨,更不會有怨氣,所以不損害自己什麼的時候,大多數人還是樂善好施的。

    可是一旦涉及到了感情……

    李長博一直保持沉默,只是看著儲歆的樣子,多少有些憐憫。

    神魔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間。

    而生死,也是同樣在一念之間。

    當然,泰通就算被救回來,估計也很大概率會截癱——而且是高位截癱。

    以現在這種情況來說,高位截癱基本就是等死了。

    褥瘡,營養不良,以及肌肉萎縮,慢慢地,人就會越來越虛弱,最後走向死亡。

    這種質量極低的生活,更多的是痛苦。

    不過,律法就是律法,儲歆不管是什麼原因見死不救,且故意將人藏匿,都算是謀殺。

    真是無心之失,那算是過失殺人,罪責還輕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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