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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7:36:34 作者: 苟日新
詢問的重點主要落在,第一,有沒有看見可疑的人,蹲下放了什麼東西,或者隨手扔了什麼東西,這是調查製造了爆炸案的人,第二,有沒有看見拿著黑色皮包的人,這是調查拋屍的人。
目前,尚且不知道,製造爆炸案的人和拋屍的人是不是同一個人。
如果說不是同一個人,那製造爆炸案的人是什麼目的呢?
他的目的,要麼是製造恐慌,報復社會,要麼就是針對車上的某一個人。
爆炸僅發生在車頭,威力並不是很大,除了司機首當其衝,當場死亡之外,後面的人承受的危險都相對較低,如果對方是為了製造恐慌,報復社會,反正他干都幹了,為什麼不讓爆炸來得更猛烈些呢!
這種反社會的人,他們做這種事,大概率會讓爆炸發生在汽車的中後部,因為中後部是汽車的油箱所在,一旦爆炸,很可能整個車都會爆炸並且燃燒起來,如此,製造出來的恐慌,才能滿足這種人的變態心理。
但如今這種情況,看起來似乎並不像是為了製造恐慌,報復社會。
那有沒有可能是針對車上的某一個人呢?如此,他針對的目標一定是司機無疑了,因為爆炸發生的位置便是司機所在的位置,並且司機直接就被炸飛了出去,當場死亡。
但兇手如果只是針對司機,那他為什麼要選擇爆炸這種方式呢,他難道不知道,一旦司機出了意外,整輛車便會失控,一個弄不好,整輛車的人都會給司機陪葬嗎?
如果只是針對一個人,卻選擇了這種有可能造成群體傷害的方法,似乎也說不太通啊!
而且,爆炸案中竟然剛好發現了一具女屍,這也太過巧合了吧!
所以,秦簡在沒有開始做筆錄之前,便十分懷疑,製造爆炸案的人和拋屍的人很可能是同一個人。
不過,是同一個人也有是同一個人的矛盾,那就是,兇手利用汽車拋屍,那隻拋屍不就好了,為什麼還要炸車呢!
只能解釋為,炸車是想要製造惡性/事件,從而暴露屍體的存在。
但他不炸車,等到晚上,汽車停運了,工作人員也會檢查和清掃汽車啊,到那時,也一定會發現皮包的存在,而從暴露屍體。
所以,更進一步的解釋便是,兇手想讓屍體在某一個特定的時間段被發現,故而,才製造了這起爆炸案。
王文光並不清楚,秦簡已經在腦內把製造爆炸案的人和拋屍的人畫了等號,不過,清不清楚也並不影響兩人的詢問過程,因為,不管兩起案件的兇手是不是同一個人,他們詢問的問題,都是沒有變化的。
然而,問了一溜十三招,現場剩下的10名乘客,竟然一來沒有人注意到可疑的人,二來也沒有人注意到拎著皮包的人。
這一結果,無疑讓秦簡和王文光都有些泄氣。
可疑的人他們沒有注意到也就算了,拎著那麼大的一個皮包,怎麼也能注意不到呢!
秦簡覺得不可能,一定不是他們都沒有注意到,而是兇手根本就沒有讓他們看見。
秦簡進一步詢問了這10名乘客的上車地點,得到答案,他們竟然都是在中途才上車的。
這就解釋得通了。
這輛公共汽車,始發站是同江市客運站,終點站是浦江市客運站,同江市和浦江市雖然在同一個省,但距離可不進,這趟車,中途途徑了不少市、縣和鎮。
如果這10名乘客,都沒有看見拎著皮包的人,那就說明,拋屍的人,他的上車時間一定比這10名乘客都要早,否則,那麼大的一個皮包,怎麼可能十個人都看不見呢!
秦簡甚至懷疑,這個人可能就是在始發站,同江市客運站上車的,並且,很有可能是第一個上車的,然後他便直接選擇了最後排,把皮包塞在了座位下,因此,便沒有人注意到他的皮包了。
如果說,有誰有可能能注意到他的皮包,那便是司機了,哦,對了,售票員也有可能。
不過,先忽略售票員不提,假設兇手在上車的時候,車上只有司機,售票員還沒有上車。
那麼,兇手在司機的位置製造爆炸,他的目的會不會還有另外一個呢,那就是殺了司機這個有可能跟他照過面的人。
如此說來,拋屍、爆炸,殺人,便都在兇手的計劃之內的了。
大概情況便應該是這樣,兇手很早便登車了,那時候車上只有司機一人,兇手上車後,便坐到了後排,把皮包塞在了座位下。
他提前準備好了剛好可以炸死司機的炸藥,然後在自己希望的時間,引爆,一來,炸死了司機,二來,能夠讓屍體在他希望的時間被發現。
但是,想要做到這些,兇手一定是提前都計劃好的,並且對這趟車也應該做足了功課。
就是不知道,兇手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呢?
秦簡不知道自己的猜測是否正確,不過,在自己邏輯自洽的情況下,她越想便越覺得就應該是這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