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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7:12:00 作者: 許姑娘
「你最初所交代的不在場證明與查明的客觀事實和證據相矛盾,被推翻後又採取消極態度拒絕回答,也可以增強認定你作案的內心確信。」
「而這些,在你不肯交代不在場證明的前提下,我作為你的辯護律師,一條都無法反駁。最後,法院就會判定,你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入戶搶劫他人財物並致人死亡的行為構成搶劫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特別嚴重,判無期都算輕,一個搞不好,就直接是死刑。」
看著孫茂遠顫抖的嘴唇,她放慢語氣:「你看,並不是你說你沒有作案,別人就會相信你沒有作案。你有作案動機,你的頭髮又出現在現場,他們對你的懷疑是完全合理的。但想要打消他們的懷疑,也很簡單,你只要告訴檢察官,2017年5月1日的晚上你到底在哪兒,這件事就會變得很簡單。」
可孫茂遠還在猶豫。
他的手指緊緊地攥著,渾身都在輕微戰慄,牙齒不自覺撕咬著嘴唇,一下一下,把嘴唇咬的開始滲血。
熊小時怕把他逼的太緊,只能退而求其次:「這樣吧,至少你告訴我,當時你在哪兒。知道了這點,我才能想辦法去尋找你的不在場證據。」
「我沒殺人。」
他堅決地奮力地搖頭。
「他們不能,判我。」
他的情緒再次激動到崩潰。
「你們,去找,兇手!」
「去找兇手!」
熊小時的胸口都快被氣炸了。
她緩了兩口氣,還想繼續勸,但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卻已經在委婉地提醒她時間很長了。
感覺今天確實也問不出什麼,熊小時合上本子。
「我明天還會再來。」
她站起來,用力地按著桌子:「如果你改變主意,可以隨時通知我。」
……
走出看守所,熊小時抬頭看了眼陽光,覺得頭暈目眩。
現在檢察院還在審查案件,孫茂遠只要願意對檢察官說出自己到底在哪兒,檢察院一定會動用他們的力量去調查。這是最簡單的能讓他無罪釋放的辦法,他卻不肯接受。
是她說的不夠清楚嗎?
還是她說的不夠嚴重?
她到底哪裡做的不對,竟然說服不了一個可能面臨死刑的嫌疑人去抓住救命的最後一根稻草?
作者有話要說: 來來來,感謝贊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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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19
不想就此放棄,熊小時離開看守所,又坐車去了被害人劉戈的小區。
她走進提供監控的便利店,買了和被害人同樣的夜宵,提著袋子走到門口,在監控攝像頭,按下了計時器的秒表。接著,她沿著被害人回家的路線,慢慢悠悠、走走停停,甚至還站住腳步玩了一會兒手機,最後走到被害人家門口的時間,也不過只有17分29秒。
5月1日的晚上,天氣很涼,深更半夜,人走路的速度只會快不會慢。
23點22分從便利店離開,走得再怎麼慢,24點前也應該到家了。
孫茂遠在時間上真的不可能作案。
可是,光她知道又怎麼樣?
「小時?」
突然,她正拿著計時器出神,熟悉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方老師?」
沒等熊小時說明自己的情況,方政先解釋起來:「我在等證人,他說他半個小時以後到家。」
說完,他才想起來:「你去見茂遠……」
熊小時垂下眼睛,輕輕地搖了下頭。
方政止住了話頭。
他在馬路牙子上坐下,沮喪地看著地面:「你說,茂遠真的沒有殺人嗎?」
他看起來垂頭喪氣:「連嬸娘對茂遠都沒有信心。她雖然說著茂遠不可能犯罪,但心裡未曾沒有懷疑過他是為了她的手術費鋌而走險。所以她不管對誰,什麼都不肯說。不肯說她的病,不肯說她需要錢,以為這樣就能把茂遠的動機瞞下來。可我卻還相信他,堅持要給他做無罪辯護。明明你們都勸過我……」
他抱歉地看向熊小時:「你第一次接觸刑事,就遇到這樣的案子。難為你了。」
方老師的這些話如果說在前幾天,熊小時肯定會在心裡大舒一口氣,感慨「你終於想通了,律師就不應該盲目相信當事人」。
可是現在,她判斷出孫茂遠沒有作案時間,卻發現孫茂遠周圍竟漸漸沒有了願意相信他的人,又覺得如鯁在喉。
可是她沒有證據,也不知道還能如何幫他。
熊小時想了想:「老師,我能跟您一起見一見證人嗎?」
得到方政的同意後,她從背包里拿出電腦,一陣操作後,跑去小區的便利店列印了幾張照片。
……
半個小時後,證人回來了。
和他攀談著,幾個人到了小區裡的一家咖啡店。
熊小時買好咖啡回來,方老師已經把問題問得差不多了,但看起來沒有太大的收穫。
方政接過咖啡,示意熊小時也問一問。於是她從包里拿出了一小沓照片,一張一張鋪在了桌子上。
這是她上網搜到的幾個男人的側臉照片。
她通過軟體用帽子和口罩的圖案把他們的臉部分遮住,並在他們的眉尾加了一顆痣,還原出證人遇到嫌疑人時真實看到的樣子。
當然,痣的位置都不完全相同,有的高,有的低,有的靠內偏向眉心,有的靠外偏向眉尾,但打眼看上去,實在很難分辨。
證人也在很長時間的辨認後,推開了照片。
「這些照片都太像了,你不給我真人照,我實在認不出來。而且,過去的時間太久。我去刑偵總局指認的那天,記得很清楚,所以一下就認出來了。」
「可是,您當時見到的,不就是這樣的側臉嗎?」熊小時語氣輕柔地試探著問,「我看過您的證詞了,您說那個人當時是戴著這樣的帽子和口罩的。如果從這些和當時差不多裝扮的照片中您找不出嫌疑人,那您到底是靠什麼認出他的呢?只是因為眉毛上有一顆痣嗎?」
證人喝了幾口咖啡,眉毛擰了起來。
他思考了一會兒,遲疑道:「但是後來探員也說了,他們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他的頭髮。」
熊小時:「這和您的證詞是兩回事。您要說的一定是您親眼看到的情況,不能根據刑偵局方面的話先入為主地做判斷。」
證人開始動搖。
他重新仔細地看著那些照片,但直到最後離開,都沒能找出孫茂遠。
這其實是個好消息,但方政還是憂心忡忡。
「你給他看的那些照片,都不是真人的照片,那些痣,是後來做上去的。」
他告訴熊小時:「你這樣,只能說明他對照片的指認也許不夠嚴謹,但不能說明證人的證詞有任何問題。他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就說看到了一個眉尾有痣、身高175左右的瘦削男人從樓下經過,那個男人的身上有血,血蹭到了他的衣服上,且經過化驗,血就是被害人的。而他說出那番話的時候,是在刑偵局檢測出毛髮的dna屬於茂遠以前。所以,證詞並不存在先入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