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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7:12:00 作者: 許姑娘
」有點意思。
田桃托著腮,有氣無力地鼓了兩下掌。
「不僅想廢掉刑偵局的一條不利證據,還想轉而將這條證據為我們所用?」
她思考了一下,沒有告訴熊小時她的發現是否有用,而是扭頭天問方政:「老方,那個證人聯繫上了嗎?」
「聯繫上了,明天下午回熊貓市。
她又對著扎堆的喬桐和梁寶寶看了看:「那邊的兩個,有什麼ppt可以給我們展示的嗎?」
這麼直接被點出來,喬桐和梁寶寶都露出了尷尬的神情。
尤其是梁寶寶,搖頭時的臉色十分地難看。
「既然你們沒有新的ppt,我們現在也沒別的事可做……」
她看向熊小時,把她折好後擺弄在手裡的紙飛機拋給他。
「管他有用沒用,去查查唄。」
作者有話要說: 快看!我又有新的贊助商了~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這裡的老朋友 1214luckygirl!
第11章
11
聽了田桃的話,梁寶寶不敢相信。
他不服氣地向田桃爭辯:「但是田律師,她這個也就是聽起來好像有道理,其實根本就……」
「就個屁!!!」
對著自己的助理,老周可沒什麼好脾氣。
「所有人都拿著同樣的資料,有著同樣的時間分析案子!人家好歹用ppt整出了條思路,啊,你都發現了什麼?挑刺挑刺!有本事你弄個比她好的辦法出來!煽風點火湊熱鬧的事兒哪兒哪兒都有你!就是半點正事都不干!」
老周罵起人來,那是真的不留情面,直接把梁寶寶罵懵了。
他敢這麼當面地針對熊小時,不過也是著看辦公室里的幾個律師不管,沒想到一轉眼,田桃和老周也全都站到熊小時那邊了。
當著喬桐的面被訓,他抹不開臉,但又不敢和上司爭,最後只能萎了。
但老周還是不解氣:「能挑出她的問題你就不得了是不是?她才來了一個周,你呢?3年了!3年!屁用沒有,我他媽雇你幹什麼?!」
熊小時收起電腦,但並沒有多少被認可的開心。
梁寶寶沒說完的那句「在實際上根本就……」是什麼意思?
老周也說他挑出了她的問題。
她的問題又是什麼?
但沒等她細想,老周就看向了她:「地址是啥來著?」
熊小時反應極快:「第七大道28號,威風堂網吧。」
「第七大道?那兒亂著呢,你一個小姑娘去,不安全。「
老周說著站起來,「走!我跟你一塊去!」
熊小時:「但我昨天已經……」
可老周壓根沒聽,兩三步就走到了門口。
推開門,他回頭,一改和熊小時說話時特地放輕的聲音,粗聲吼道:「梁寶寶,跟上!」
梁寶寶聽到上司的吩咐,萬分不情願地站起來,開始收拾包。
熊小時也趕緊背上書包,推開門。
但她剛在走廊走了兩步,就停下了,直到梁寶寶也推門出來,她狠下心,拋開面子轉身問:「梁助理,請問我的想法『在實際上根本就』怎麼了?
然後,梁寶寶白了她一眼。
………………
接著,他從她身邊走過,故意撞了她一下。
二百斤的體格,差點把熊小時直接撞到牆上去。
………………
老周聽到動靜,回頭看,正好看到在默念著「不能生氣不能生氣不能生氣」的熊小時在重新背書包。
他不滿地瞪著梁寶寶:「幹什麼呢?包能讓女孩子自己拿嗎?接過去!」
」謝謝梁助理!」
熊小時立馬很輕鬆地單手把背包卸下來,遞給臉拉得老長的梁寶寶。
梁寶寶就沒當回事,幾個指頭一勾,兩百斤的他就這麼差點給熊小時跪了。
老周走到電梯口,一回頭,遞包的小姑娘都還站的穩穩的,梁寶寶一個肉墩子似的男人卻站不穩,頓時又是氣不打一處來。
「你他媽是娘們兒嗎連個包都拎不動?!」
熊小時動了動剛才遞包的手臂。
好酸。
:)
~
因為下了車還要走很久的路,老周怕熊小時大中午頭曬熱了,特意在路邊給她買了一杯奶茶,還跟她說這個味道的奶茶加了仙草更好喝,那個味道的加了紅豆味道更棒。
然後,他扯出了他最喜歡的話題:
「我女兒也喜歡喝這些!」
說著他掏出錢包,寶貝兮兮地慢慢抽出一張照片,捧在手心裡,眼睛噗嚕噗嚕地向外飄紅心。「多可愛啊!每天我回家以後,她就會撲過來喊爸爸,每次聽到心都化了……」
熊小時在後面踮著腳連蹦帶跳,但因為高度問題,她怎麼看都看不清楚。
老周發現後,自豪地把照片向展示了一下。
…………超可愛!!!
真的是超級可愛啊!!!
老周為什麼會有這麼可愛的女兒?!!
三四歲吧,眼睛圓滾滾的,穿著黃色的小裙子,左手胳膊肘里摟著幾根小野花,右手舉著好大的草莓味的冰淇淋,整個人就像個軟白糰子,好想抱起來捏一捏。
老周沾沾自喜:「怎麼樣?」
熊小時毫不猶豫豎起大拇指。
老周非常滿意,又以同樣的神情,從錢包里請出了新的照片。
「我老婆也特別漂亮!」
他說這話的時候,腰板都挺直了。
熊小時充滿期待的看過去。
好漂亮!!!
跟她相比,喬桐根本都不算什麼。
完全就是仙女啊仙女!
直到走到威風堂門口,老周寶貝地把照片拿回去,熊小時都還沒看夠。
好想再多吸幾口仙氣!!!
……
進了威風堂,聽說能幫到孫茂遠,老闆當即揮手讓他們去拷錄像。但由於容量實在太龐大,過了快一個小時,進程還沒有結束。
熊小時不想乾等著,於是拿出了手機,卻在上面看到了一封信的郵件。
發件人是……
方老師?
她趕緊打開。
在郵件中,他把她ppt中羅列的、以及她口頭說出的,全都記錄了下來並進行出了整理和調整,做出了一份完整而專業的刑辯方向報告。光是看著這份報告,就讓熊小時受益匪淺。
而在最後,他提還出了熊小時這次報告中的兩點問題。
1.即使監控全面且真實,能證明的也只是嫌疑人在進出那個樓梯的時候沒有穿黑色跑鞋,不能證明嫌疑人沒有那雙黑色跑鞋。如果嫌疑人預謀搶劫或預謀殺人,為了避開監控,特意把這雙作案用的鞋放在外面,等作案時再換上,也可以解釋得通。
2.由於「該鞋41號鞋碼與嫌疑人鞋碼數相同」、「該鞋在嫌疑人住所附近被發現」這兩點並不能直接推斷出「該鞋屬於嫌疑人」的事實,因此即使刑偵總局在訴訟卷里遞交了這項調查證據,檢察院很大可能也不會使用。因為對這種情況心中有數,所以有經驗的律師在看到刑偵總局的這份資料時,都不會先把精力放在分析這項證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