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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7:12:00 作者: 許姑娘
    :)

    不用她幫忙修改真是太好了呢。

    喬桐寫的東西從根基上就全都是被蟲子蛀出來的洞,如果真要改,那基本就是推翻重新來。有那個時間,她能多研究多少新的法規?

    再說,田桃是懶得管,老周是不願摻合小姑娘間的這些雞毛蒜皮,但他們又不是真的糊塗。這事兒她到底有沒有錯,在場的人那不心裡跟明鏡兒一樣?

    最重要的是!她已經打定主意要辭職了!

    跟這裡的人搞好關係屁用都沒有!

    跟這兩個人計較,只會阻礙自己的個子長高!

    想到自己到156cm後就怎麼都不肯往上竄一點的身高,熊小時趕緊拿出今早沒來得及喝的牛奶。

    剛打算擼開吸管,辦公室的玻璃門被推開,熊小時的直屬上司方政埋頭走了進來。

    眼鏡腿纏著膠布的眼鏡滑到鼻尖,襯衣的扣子從扣上的第一個開始就錯了一個位,頭髮也比昨天更油了,幾撮幾撮的粘在一起,都能看到頭皮,邋遢得無法形容。

    但他說出的話卻立馬讓熊小時丟開了手裡的吸管。

    他說:「我接了一個案子。」

    熊小時緊接著合上了電腦。

    雖然辭職已定,但畢竟到了大悟,就算辭職,出於禮貌,也該先跟完一個案子再說。

    對她來說,經驗這種東西,永遠是不嫌多的。

    「案件資料已經從檢察院那裡帶回來了。」

    方政從文件包里費勁地抽出了一本文件,握在手裡發起愣,像是忘了接下來要說什麼。

    熊小時察言觀色:「方老師,我去大家都複印一份?」

    「哦,哦,好。」

    方政舒了一口氣。

    他剛才正在猶豫是不是自己先去複印,熊小時主動提出,總算是解了他的圍。

    等熊小時拿著資料去複印,他才想起來還沒說案子來源。

    「被告是我的老鄉,算起來,他媽媽還跟我是遠房親戚。」

    他說著,開始唉聲嘆氣,「第一次到城裡,竟然是因為兒子進了看守所。唉。能幫著就幫點吧。」

    熊小時借著複印的時間翻了翻。

    這可不是什麼能幫就幫點的案子。

    這是入室搶劫殺人案……

    把複印好的資料裝訂分類好,她一個抱著7人份的資料分發下去。然後抓緊時間,打開電腦開始做案件的要點梳理。

    嫌疑人,孫茂遠,男,22周歲,池鷺市池鷺村人。

    今年1月初來到熊貓市,如今正在一家名叫「威風堂」的網吧當網管。

    2017年5月1日深夜,嫌疑人尾隨打工結束後回家的女性死者劉戈,趁其開門時強行將其挾持、闖入其家,由於遭到死者反抗,他向死者腹部連刺數刀將其殺害,並搶走了死者的錢包、手機,以及家中的所有值錢物品。

    負責調查這個案子的是熊貓市刑偵總局的重案二組。

    目前,收集到的證據包括:

    1.留在案發現場的大量血腳印。

    鞋號41號,與嫌疑人的鞋號相符,且重案二組探員已經找到了那雙沾著死者血液的鞋,就被丟在嫌疑人所住出租房附近的垃圾桶里。

    2.目擊證人。

    證人聲稱案發當晚,他在死者樓道下的路燈旁和一個黑衣男子相撞,回家後發現自己的衣服上沾上了血跡。據描述,那是個「穿著黑色外套,個子1米75左右的偏瘦男人」,與嫌疑人特徵相符。

    並且在規範的指認程序下,證人從十二張照片中一下子指認出了嫌疑人。

    3.留在案發現場的毛髮。

    經過DNA檢驗,結果正是嫌疑人孫茂遠的頭髮。而嫌疑人和死者從未相識,因此死者房間出現的毛髮只有可能是兇手作案期間留下的。

    也是這點作為了最有力的證據,直接令刑偵總局做了逮捕決定。

    雪上加霜的是,嫌疑人在第一次被刑偵局探員問話時,說自己5月1日晚一直都呆在威風堂網吧,但無論是網吧的工作人員還是網吧門口的監控,都證實了他是在撒謊。

    被戳穿後,面對「你根本沒有不在場證明!」的鐵證,他卻不肯再說話了,只是一個勁兒地反覆說他沒有殺人,他不是兇手,要探員還他清白。

    聲稱沒有殺人,卻對自己當晚的行蹤先是撒謊後是沉默。

    頭髮出現在案發現場,卻完全解釋不了它出現的原因。

    這種情形下。

    無罪辯護,可能嗎?

    作者有話要說:  還是先來感謝贊助商們~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四連冠的1214luckygirl!

    好的,我們的第一個案子出現了。

    第7章

    07

    熊小時思考的同時,辦公室的幾個律師也開始圍繞這一點發生了討論。

    田桃一如既往的嫌麻煩。

    她把那一厚摞資料一丟,趴到桌子上擺擺手:「這案子我可不管。他被捕當天閉著嘴直接來找律師不行嗎?竟然還瞎編不在場證明,沒事找事。」

    方政正擰開他裝在包里的不鏽鋼茶杯,小心地把涼透的了陳茶水倒掉,留下茶葉,然後往裡面加了新的熱水。

    聽到田桃的嫌棄,他嘆氣:「農村孩子,也沒上過什麼學,哪能想到那麼多?」

    老周就聽不得這些藉口。

    他冷哼:「想的不多,倒是敢殺人!」

    「不是啊。」

    方政慢慢地抿了一口茶,茶葉梗卻粘到了他的嘴唇上。他用握著茶杯的手背去抹,滾燙的茶水傾瀉著灑到了他已經磨損得很重、有些翹邊的皮鞋上。

    遲鈍地發現後,他緩慢笨拙又手忙腳亂地彎腰去擦,結果腦門兒一下子撞在辦公桌上,「咚」的一個悶聲,聽的人都替他覺得疼。

    但他卻只是後知後覺地摸了摸腦袋,發愁地慢慢又嘆了口氣:

    「他說他沒做。」

    熊小時:「……」

    其他的幾個人對他的反應倒是習以為常,老周更是直奔主題。

    「沒做?沒做他頭髮能掉在案發現場?」

    他重重地拍拍攤開的調查資料。

    「看看,還有目擊證人!要是目擊證人看到的不是他,怎麼會一眼就從一堆照片裡把他認出來?!」

    即使沒人接話,老周還是越說越激動,吐沫星子都飛了出來,「放屁吧沒做!我就沒見過有殺人犯一上來就主動承認說我殺人了。你趁早跟他說明白,態度好點還能商量,別想著無罪無罪,他能無罪嗎就無罪?」

    他說完還不解氣,看向田桃找共鳴:「老田你說是不是?」

    田桃向來跟老周不對付,但這次她卻沒嗆他,只是坐在椅子上,慢慢轉了個圈。

    「他無不無罪我不管,反正如果要我接這個案子,我也肯定不會接無罪辯護。太容易輸了。」

    田桃的話,熊小時是認同的。

    別的先不說,孫茂遠的毛髮會出現在案發現場就是一個是非常直接有力的證據,如果不能極具說服力地把這件事解釋清,那給這個案子做無罪辯護的難度就會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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