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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6:32:33 作者: 一夢黃粱
其他人的一生還好,方奎這一輩子做的壞事太多了,光被他偷走打死,打死,射殺的狗不下三十多條!雖然方正不反對為了生存的殺生,甚至他認為他既然已經出世,也沒什麼資格去管人家紅塵的人怎麼過了。只要對方沒有做那種絕戶,滅絕,反人類,犯法的事情,方正也不會去管。
但是這種偷別人家的狗,殺之賣錢,損人利己的人,方正卻是深惡痛絕!最重要的是,這傢伙幹了那麼多的壞事,竟然姓方!這不是給他這個姓氏抹黑麼?
不過此時此刻方正並沒有時間去搭理方奎,他的所有注意力都在那個**的身!
方正從沒見過身如此煞氣、怨氣滔天之人!此人渾身下沒有一點金光,全是漆黑如墨的煞氣!方正甚至懷疑,這厚厚的煞氣裡面,都未必有金光閃爍!這是個罪孽滔天的大惡人!
再看他的過去,方正的眼睛是越來越紅了!
**,原名鄭遠,並不是一指山附近的人,而是來自西北地區。事實,他家也不是地道的西北人,他小的時候,父母帶著他搬過去的。
事實,鄭遠也從來沒把自己當作西北人,甚至他在某種意義來講,沒把自己當作人看!他的思想從小和所有人不一樣,他小時候最喜歡的遊戲是用開水澆灌螞蟻洞。將小雞仔捆在木板,用放大鏡聚光灼燒,直到將雞崽全身羽毛都燒沒了為止,然後換下一個。
十二歲的時候偷東西被村子裡的養殖戶抓住了,對方並沒有責罰他,只是收回了他偷的東西,還可憐他給了他幾塊糖。結果,他給那養豬戶的養殖場投了一瓶毒,毒死了養殖戶的十幾頭待產的母豬,那一家子原本是蒸蒸日的小日子,結果轉眼之間負債纍纍,一夜之間,一家人想不開,服毒自盡了。
十歲的時候,他們家離開了村子進入了城市。別人學都是帶書本,他卻喜歡帶一把刀在身,作業讓別人做,不做打。每天收保護費,不給也打。
結果事情鬧大了,有學生告訴了老師,老師將他叫到辦公室訓話,結果他暴起用刀捅死了班主任,然後坐在辦公室里,看著班主任的屍體喝著班主任泡好的茶。
沒多久,警察來了,警察問他,是他幹的?
鄭遠點點頭。
警察道:「你可知道殺人是犯法的?」
鄭遠不以為然的道:「我知道,不過我更知道,我還沒成年呢。殺個人而已,你們能把我咋地?」
警察當場錯愕當場,憤怒的盯著他,道:「你遲早會付出代價的!」
「別嚇唬我,我這人膽小,一害怕,說不準哪天拿刀子捅死誰。好像地這個死狗一樣……這真是一個美麗的誤會。」鄭遠道。
警察將鄭遠帶走了,但是在未成年保護法之下,鄭遠並沒有被抓進監獄,而是家裡人出了一筆賠償金,然後轉學了。不過鄭遠幹了這麼一出事,根本沒有學校肯要他,於是他十分開心的走了社會。有殺過人的背景,走到哪,別人都怕他幾分,倒也讓他覺得混社會學好多了。
15歲那一年,鄭遠喝了不少酒。第二天,天一亮,鄭遠爬起來,感覺家裡不對勁!他身都是血,床是,門也是!他猛地推開房門,只見他的父母赫然躺在地,全身血紅,肚子插著一把刀,死不瞑目!
他不知道是誰動的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活下來的,警察來了,做了調查……發現當天鄭遠的幾個仇家來過,還砸過他們家的門,似乎發生過鬥毆……
再後來發生了什麼,鄭遠完全不知道了。
這件事後,鄭遠心灰意冷的離開了,他不敢回家,他怕回家再觸景生情,重溫噩夢。於是他遠遠的離開了家,開始了流浪的生活。
一晃五年過去了,這五年他什麼都幹過,偷雞摸狗,打架鬥毆,搶劫……
21歲的時候因為砍斷了別人一條胳膊,被送進了監獄。
第1046章 誰要渡你?
27歲出來後,他找了個機會,將那個被他砍掉胳膊的全家一把火燒了,而著火的時候,他在門口堵門。!
一下幾條人命,他也知道這次出大事了,於是一路逃跑,來到了古林省,改名**。再後來認識了方奎,跟著方奎一起偷狗,為了隱瞞身份,他始終裝傻,仿佛是方奎的一個小跟班。
誰又能想到,這樣一個殺人如麻的惡魔,會是一個偷狗賊的小跟班呢?
再加**這人十分仗義,抓狗,殺狗十分麻利,而分贓的時候又只要一點生活費,所以方奎十分喜歡帶著他幹活……
今天,方奎瞄準了一指村,也發生了後來的事情。
原本**可以繼續裝傻下去,但是他們暴露了,被人看到了,而且還有人要報警!重點是徐迅為了讓人來救她,喊了一句殺人了!
這一下子觸動了**的神經,他很清楚,如果只是小打小鬧的,警察未必會來的那麼勤快。但是一句殺人了,警察肯定會過來,並且進行詳細的調查!
方奎那點子破事,警察一查查出來了,最多是關一陣子,罰一筆錢而已。但是他呢?他現在最怕的是和警察打交道!不被發現也算了,一旦冒頭,不是槍斃是無期徒刑!無論是哪一個,都不是他想要的。
所以他腦子裡升起一個念頭:「殺了他們!然後逃!反正也沒人知道我來過!」
於是,他射了馬原一箭!不過這只是個開始,他要殺掉另外一個人!至於方奎和那個女人,他現在先安撫著,等處理好那邊了,再一個個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