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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5:49:05 作者: 紅月刀
    【我的關注點明顯比你們嚴謹多了!我只想知道樂姐為什麼非要要那些我們聽不懂的資料?這跟接下來的審判有關,還是跟別的有關?】

    【功曹司的人不是說了嗎?已有的資料足夠樂姐審判陳有禮了,肯定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兒。】

    網友們展開熱烈的討論。

    一為樂伽尋求其餘資料的原因。

    二為第一次看到樂伽「吃癟」。

    那雙清冷的目掃過不停翻滾的彈幕, 拽著勾魂鎖的手微微發力收緊。

    樂伽有了新的感受——後悔。

    用《人間知識大全》中的網絡流行語形容, 則是:現在就是一整個後悔、後悔住了。

    她不該把正在直播的手機放在一旁, 收錄她向機椧索要資料的畫面的。

    權限。

    權限。

    權限。

    業績。

    業績。

    業績。

    樂伽想好了,等她努力升職加薪了,說什麼也要再來機椧面前走一遭。

    人間管這事兒,叫「找場子」。

    是「找場子」?還是「找面子」來著?

    想著, 她帶著陳有禮入了審判的大殿。

    陳有禮在大殿之中立刻跪下,樂伽瞬移到高位案台之上。

    手機支架一放, 功曹資料一展、驚堂木一拍。

    審判、開始了。

    「陳有禮。」樂伽陡然厚重幾分的聲音響起,宛若自深淵而來。

    「在。」陳有禮顫顫抖抖應下。

    「我且問你。」樂伽看看功曹資料上的信息,審閱著按照好事壞事、時間線劃分的內容。

    「十二歲時, 跳河救下鄰村溺水娃娃的人可是你?」

    陳有禮恍惚一下, 開始回憶當年。

    他?救過孩子嗎?

    年僅十二歲的他?救過嗎?

    陳有禮腦子迷迷糊糊, 隱隱約約叫似乎聽到了那「撲通撲通」的絞水聲, 聽到那孩子想要求救卻被水噎住的嗚咽聲。

    他仿佛看到了那個十二歲的少年,毫不猶豫跳進水灣的畫面。

    「是。」他答。

    「十三歲時, 你偷盜紅薯地養弟妹一事,你認嗎?」樂伽繼續如閱讀機器一樣,念著簿子上的種種事兒。

    這事兒……

    陳有禮想起來了, 當年家裡窮,家家戶戶都可勁兒造孩子,生多了又養不起。

    那時弟弟妹妹餓的嗷嗷叫喚, 瘦的跟人乾兒似的, 他去偷了別人家的紅薯, 被打的半死不活時,他還死死抱著懷裡的三五個紅薯。

    弟弟妹妹吃了紅薯,沒餓死。

    但他就是偷了。

    「十六歲時,你因與大伯一家發生矛盾,你點燃他的房子,你可認?」

    「認。」這事兒他記得,他的確是點了人家的房子。

    為了什麼事兒呢?

    是因為嫉妒大伯跟爺爺奶奶分家有了自己的屋子,還是因為大伯母欺辱他媽?

    陳有禮記不清。

    「十七歲你入城打工,碰見別人強女乾女學生,你上前幫忙,你可認?」

    十七歲?

    十七歲是啥事兒來著?

    陳有禮想著,翻著幾十年前的記憶,與審判他的大人交代。

    他想起來了,是有那回事兒的。

    他燒了大伯的房子後,家裡村里已經容不下他了。

    他還想起來,他是因為大伯母嫉妒和眼饞他媽買了台電風扇,直接把電風扇搶走了。

    他氣不過,他去把人家房子點了。

    然後他只能被趕走,入城為生。

    他那年吃了很多苦,住過豬圈,搶過狗食,被人當垃圾欺辱過,他心裡有了好多好多恨。

    恨趕走他的家人,恨排擠他的村子,恨沒本事的自己。

    他恨不得把那群人抽筋剝骨。

    但是他看到那個女學生被欺負的時候,他還是衝上了前。

    他用板磚把流氓拍的腦殼子直淌血,人都昏了。

    他因為這事兒被抓了。

    陳有禮想:接下來他是不是就得審判他打人被抓判刑這回事兒了?

    「二十歲,你販賣黃色光碟,你可認?」樂伽順著簿子繼續問。

    陳有禮抬頭,表情有一瞬茫然。

    「認。」

    他不需要回憶了。

    他從裡面出來後,研究起了掙錢的法子,賣光碟就是其中之一。

    「二十一歲,你猥褻女同志,認?」

    「認。」

    「二十三歲,你將報廢設備坑人出售,認?」

    「認。」

    「二十五歲,你……」

    「認。」

    「……」

    「三十三歲,你讓弟弟成為你公司法人頂罪入獄,認?」

    「認,」

    「三十八歲,你私吞慈善基金3.2億,認?」

    「認。」

    「三十九歲,你迷jian……」

    「認。」

    「認。」

    「認。」

    審判持續幾個時辰。

    陳有禮都認。

    他不像部分亡魂一樣,面對這種審判哭哭啼啼,哀嚎不止,不停的為那些壞事兒進行狡辯。

    陳有禮本來想狡辯的,他是一定一定要進行狡辯的。

    可是他沒有想到審判的第一件事兒,居然是問他「十二歲那年,你救了溺水的娃娃」。

    那一瞬後,他忘了要哀嚎求饒辯解的心思,只是一直在回憶,一直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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