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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5:09:48 作者: 韓寒
    按理來說,國家財產有這麼大的損失,老百姓應該很難過才是,因為這些都是用納稅人的錢造的。但現在大家都是開明的,反正吃喝玩樂都是浪費,一個樓造兩遍算什麼。央視給大家的感覺就是牛逼,而且央視自己也很滿意於這種牛逼,直到火燒牛的逼,才牛逼不起來。央視是一個半壟斷的機構,一個半壟斷機構都能這樣牛逼,所以可以見得,如果一個壟斷機構要牛逼起來,那是什麼樣,反正他們就是牛,屁民們都是牛虱,在來煩我,那一小撮牛屎就是你們的下場。

    所以,央視自己要反思,當然,央視是永遠不需要反思的。隨著輿論的發達,社會的發展,央視的公信力現在已經不能用沒有來形容了,而是一個負數。也就是說,央視的新聞我們可以反過來看。我們當然理解央視作為一個國家電視台,黨的喉舌,自然不能那麼隨心所欲,但是,事情永遠是可以做好的,命題作文也是可以不至於差成這樣的。這是事情最壞的結果。一個媒體,完全沒有公信力可言,非但沒有倒閉,還是一個國家的第一號,那只能說明連同這個國家都失去了公信力。

    不幸的是,在這次火災事件中,央視又一次重演了一遍。這應該是建國以來除去森林大火以外,造成經濟損失最大的一場火災了,這無論如何都是一個特大新聞,但在央視的輕描淡寫下,這場火災就像燒了你我家的房子一樣平常。假設是BBC 的大樓放煙花燒了,甚至是湖南衛視的樓燒了,央視一定是報導的最積極的,不僅要滾動播出,而且估計導播都得樂得在地上打滾,做到真正的滾動播出。

    但這麼大的一件事情,曾經一度是全世界的頭條以及直播的新聞,在一個國家電視台里並無體現,達到了完美的和諧。這也是我們中國的新聞現狀,我們看到的所有新聞都是經過了別有用心的刪選和選擇的,一切都看劇本需要和導演要求。

    這把大火需要反思的不是煙花需要不需要禁放,這是一個小問題,這只是央視在漫漫自焚路上的一個小高潮而已,我們需要反思的是,央視需要不需要禁放。而政府也需要反思一個問題,那就是央視,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新華社等喉舌,在現在的操作模式下,其實還拖累了主子的形象,本來是真事,被這些媒體一說,新華社通稿一發,反而像個假事了,本來是個加分的事,被他們一宣揚,居然正正得副變成了一個減分的事情。而且隨著年輕人的成長,這些媒體上報導的內容正逐漸的成為笑柄。雖然他們都是由宣傳部門直接管理,但是,在這五十年中,社會和政府都發生了諸多的變化,不過對於這些宣傳機構的控制管理以及他們的宣傳方式都和五十年前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增添了五毛黨等一些頗為不得力的輔助,自然會被時代淘汰。

    五十年前人好騙,你今天人民日報說毛主席語錄發行到美國導致了美國的滅亡,晚上九成八的群眾都會像央視那樣放煙花慶祝。但現在是一個講究以德服人和以德蒙人的年代,所以,希望這場大火能讓相關部門考慮考慮,新聞到底需要不需要聯播。

    中央電視台很黃很暴力

    我從西藏回來以後,突然開始最近流行很*很**。經過追溯,我終於知道了這句話的來源。按照常理來說,很快,很多部委就開始大規模的網絡整治活動。這其實是件好事情,一方面,黃色網站的確應該整治,黃倒也算了,關鍵是簡訊註冊了以後光扣錢不露點,很不道德。另外一方面說明我們國家的一些政策的出台不再像以前那樣莫名其妙,是社會的進步,政府更加講究要得民心。如果以前是直接強姦的話,現在已經講究在強姦前做些前戲。我這話很*很**,不提倡。

    按照娛樂新聞的角度來說,這個是相關部門推出某個政策或者行動前的「炒作」,但這個炒作比較蹩腳,有點搞笑,結果被大家拿來笑話。最近新浪首頁推出了一些指責網絡暴民的文章,雖然很多網民是很傻逼,不用腦子,不辯是非,但我還是不同意這個詞語。

    首先,這個詞的來源是三表他們雜誌以我和白燁的陳年往事做的一個封面專題,叫「網絡暴民」。我不知道三聯生活周刊在這個問題上面這麼沒有見識,早知道就不接受採訪了。像三聯生活周刊,南方周末這些雜誌,雖然不錯,但有些時候他們過於講究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看問題,在大合唱的環境下發出不走調但又不是一個調的聲音,有時候適得其反。

    「暴」這個詞語,用在我們的很多執法部門上再合適不過,用在網民上實在有點上綱上線。比如這次「很*很**」的小女孩事件里,我們不管有沒有上級單位的安排,單從我們看到的來說,我認為「暴」的應該是中央電視台,骨子裡很*很**的是誘導這個小女孩這麼說的編導。人家一個小學生,她連什麼是「性」什麼是「色情」都還搞不清楚,那是給她看個婚姻教育片她都覺得黃的年紀,你非借一個幾歲小姑娘之口,達到你的政治目的,這實在太猥瑣了。

    至於惡搞,對於一個人的傷害有多大,這是一個可以用嘴來說的事,你可以說沒有傷害,還有好處,計算機一關,就什麼都沒有了。在需要犧牲的時候,你也可以說這對人的成長,世界觀價值觀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如果交給陝西林業局來鑑定,那就是等於把被惡搞對象殺了。但事實大家都很清楚。有些事情,無傷大雅,有些事情,你作錯了,需要付出代價,網絡和小部分清醒大部分傻逼的網民對推動輿論監督,推行社會道德,實施法律所空缺的善惡懲治上起了很大的作用。有些人,就是欠揍,這還沒人揍呢,大家都只是說著要揍,結果做錯事的欠揍的反而成了需要保護的對象。

    你看那些被當初被惡搞的人,哪個到現在不是活的好好的,凱歌在拍新電影,白燁在搞新研究,高曉松有了新兒子,陸川在追新女友,小胖有了新事業,郭敬明成了新首富。那些踩貓的虐狗打老師的也沒遭到什麼報應,生活還是在繼續。網民和城管不一樣,他們都是光說不練的,都已經不練了,你還計較些什麼呢,去管管那些光練不說的吧。

    所以,我認為,這件事情上,大錯特錯的,需要道歉的是中國中央電視台。需要反思的是小女孩的學校,爹媽和她自己。

    該關心的和不該關心的

    我們應該關心的

    1:為什麼在事故發生後,杭州的新聞媒體一度接到了禁令,中宣部畢竟不是中情局,山高皇帝遠,不至於靈通成這樣,那是什麼地方可以讓媒體閉嘴。那個時候應該還沒有學生靜坐等事的發生,所以我認為宣傳部門當時並沒有想到所謂浙江大學的大學生情緒是否穩定的問題,只是純粹的不想把事情弄大。按照資料,肇事者的父親是做服裝生意的,這年頭,如果一個賣衣服的都能操控媒體,那中國的媒體情以何堪,如果一個交通事故都不能報,那還有什麼能報。所以,我想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2:為什麼交警部門能快速得出七十碼的判斷,僅僅是因為肇事者說七十碼。從肇事者的反應來看,肇事者的頭腦是屬於比較簡單的一類,70 碼正好卡在超速是否到百分之50 的一個區域間,如果超過了75 碼,那性質又不一樣了,這其中可能是有對交通規則和事故處理比較熟悉的人的指點的。一般來說,交通部門的發言人是不會這麼快下初步結論的,很明顯,他們是想在輿論導向上救一把肇事者,類似行為在中國,一度曾經是可以生效的,不過現在……只可惜,晚了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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