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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22:22:50 作者: 森瑟Sense
見他的那一刻,程秋野驀然覺得自己的心臟輕盈了一點。
「你來了。」
他讓開路讓黎從霄進門,後者進了之後環顧了一下,「程秋野,你就住這兒?賺的錢花哪兒去了?」
程秋野笑:「前段時間把房子賣了。」
黎從霄挑挑眉,看了看放在客廳里的漁具包,「你經常去釣魚?」
「不算經常。」
「肯定比我強,等會兒你教我。」
「好。」
其實程秋野每次跟舍友出去釣魚有百分之八十的時間都在睡覺。
「你都帶了什麼東西?」
黎從霄想了想助理給他準備的那一包東西,其實他沒拆開看過,應該也是漁具,畢竟他說了周六去釣魚。
「漁具,我放後備箱了,沒帶上來。」
「有帶傘嗎?」
「今天不會下雨。」黎從霄迷茫的眨眨眼。
程秋野無奈的瞧他一眼,轉身從抽屜里多拿了一把遮陽傘,放進自己包里。
「等會兒我開車帶你,你把車停在這裡吧。」
黎從霄表示自己沒意見,他越發覺得程秋野是個很可靠的人,十年前他十六歲的時候也給黎從霄一種寡言心細的感覺,如今則更加明顯,他畢竟成熟了,除了太冷淡,身上一堆閃光點。
「你等一下,我穿件外套。」程秋野走進臥室。
黎從霄又打量了一下房間,沙發邊放著一個圓柱形的書架,還有一盞落地燈,沙發扶手上放著一本薄薄的小說,紫色的封面上印著一個抽菸的女人。
《婚禮的成員》——卡森·麥克勒斯。
書頁中間夾著一個書籤。
黎從霄把書拿起來,視線在『婚禮』兩個字上停留了幾秒鐘,翻過扉頁,第一頁上寫著「獻給伊莉莎白·艾姆斯」。
好多小說都會寫上這樣的一行字,表明這本書是獻給誰,好像每本書都有個特殊的讀者,亦或者這本書是為誰而作。
小說第一句是「已切從弗蘭淇十二歲時那個綠色、瘋狂的夏季開始。」
後面有一句「六月的樹有一種炫目的亮綠色。」
黎從霄一下就恍了神,聽見一陣腳步,下意識的抬頭看去。
程秋野從臥室走出來,身上穿了一件寬鬆的白色外套,他身上除了黑白沒有多餘的顏色,看起來很乾淨挺拔,他臉色淡淡的,眼神清澈明淨。
黎從霄想起第一次見程秋野的時候他的神色也是這樣。
他今天沒戴眼鏡。
程秋野拎起工具包,「走吧。」
黎從霄舉了舉手裡的書,「我能帶著它嗎?」
程秋野點點頭,「可以。」
按照約定他們留個人會在高速路口匯合,然後一起到郊區山上的一個湖邊釣魚。
上車之後黎從霄把書放在自己大腿上,「這本書你看完了嗎?」
「看完了,正在看第二遍。」
「你喜歡看小說?」
「只是找點事做。」
「找點事做。」程秋野很愛這個理由,抽菸是為了找點事做,看書也是為了找點事做,黎從霄笑問:「你創業也是為了找點事做?」
程秋野轉頭看了他一眼,他轉回去看路,唇角勾起說:「那倒不是,黎總,我是很認真的在工作賺錢。」
黎從霄三十一歲了,他見過很多人,做各種工作的人,人們對待工作的態度是負責還是得過且過他能看得出來。
程秋野是前者。
他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但是在他心裡,這樣的人非常有價值,而且有魅力,也很值得跟隨。
沒有鏡片的遮掩,程秋野的眼睛就像加了深情buff一樣,把他的風淡雲輕中合成了柔情。
「你帶了隱形眼鏡?」
程秋野握著方向盤,「眼鏡是平光的,我不近視。」
黎從霄挑挑眉,「那你戴眼鏡幹什麼?」
「裝成熟。」程秋野一點不遮掩。
戴上眼鏡之後的程秋野確實更有氣勢一點,斯文但是冰冷,摘掉眼鏡就太年輕了,容易被人覬覦。
黎從霄打開手裡的書重新讀了起來,一路讀到了山腳下,車子在減速條上一頓,開始進入盤山公路。前面兩輛車裡是程秋野的舍友。
黎從霄朝前面看,「你是怎麼跟他們說起我的?」
「我說我們正在發展情侶關係。」
「這麼官方?」黎從霄抱起手臂,「那我們什麼時候確定情侶關係?」
程秋野利落的拐了個彎,從後視鏡看黎從霄,他想了一下,「不如就現在?」
黎從霄措手不及的疑問:「現在?」
程秋野減速,伸手拉開駕駛座旁邊的小置物屜,從裡面把禮盒拿出來朝黎從霄遞過去,「禮物。」
禮盒是純白的,皮質,綁著粉色的絲帶。
黎從霄不知所以的拆開來,一眼看到裡面的天鵝絨戒指盒,他猛地屏住呼吸,手指用力,禮盒嘎吱響了一下。
「操。」
程秋野愣了一下,回頭飛快看了一眼黎從霄,男人神色莫名的盯著戒指盒,眉心皺的很高。
他不喜歡這個……甚至都沒有打開看一眼。
程秋野有點失望,他沒能給黎從霄一個對等的驚喜。
「抱歉,我只是覺得既然是結婚,戒指是必需品,如果你不喜歡戴那就當個道具,應付別人的時候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