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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3:28:36 作者: 漠七七
現在唐沁已經很顯懷了,行動上也有些不便,聽楊絮這麼說安錦言也是擔心的說道:「是啊,就說了不讓她來就是不聽,這麼多人,這麼亂鬨鬨,那些記者跟要 吃人一樣,害我擔心死了。」
「你就是膽子小,這有什麼啊?孕婦也要多活動活動,再說了,今天多麼重要的一個時刻啊我一個人在家裡怎麼能坐得住啊?」
說的這倒是,楊絮打官司這麼重要的事要唐沁一個人在家怎麼坐得住?
「那你小心。」
「你放心好了,今天主角是你,你就不用管我了,一會兒好好表現,加油加油!」
「好。」楊絮點點頭。
說完他們就看到袁五爺和赫源城走了進來,看到他們在坐的安錦言他們都收回了目光。
看到袁五爺來了顏欽還真是有些意外,之前他說的歡迎他來旁聽,但誰都聽得出來不過是句很浮躁的客套話,顏欽沒有想到他是真的會來。
袁五爺在入座之前目光先落在了顏欽身上,顏欽很形式化的對著他點頭一笑,袁五爺也點頭笑了笑。
但奇怪的,顏欽竟然覺得剛才袁五爺那個眼神怪怪的,但現在顏欽沒有時間多想,時間差不多了,馬上就要開庭了。
很快,原告,被告,陪審團,聽審團也都就位,最後隨著法官的入場而正式開庭。
開始了,站在原告位子上的楊絮暗自吐了口氣,告訴自己,不要緊張,千萬不要緊張,加油!
「全場肅靜!」法官很威嚴的一句,話落全場很安靜,安靜的只能聽到自己的呼吸聲。
進行完了開庭前奏之後,法官將楊絮寫的訴狀呈送到了赫源城的手裡,法官問:「問被告,你認為原告在訴狀上寫的的內容是否屬實?如果不屬實你有什麼異議?」
赫源城看了一遍,楊絮寫的訴狀很簡單,就是分居兩年要起訴申請離婚,赫源城回答:「屬實。」
「好,現在提問當事人。」法官很嚴肅的問道:
「提問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離婚?」
「同意。」楊絮回答,隨後赫源城回答:「不同意。」
「雙方何時認識,戀愛、結婚、有無子女,子女年齡?」
「XX年認識,XX年結婚,無子女。」這個問題楊絮和赫源城的回答是一樣的。
「雙方婚後感情如何?」
「不好。」這是楊絮的回答,而赫源城則說:「對方婚後出軌,婚後感情不好錯過方也在她。」
「雙方有無分居?」
「有,分居四年,婚後一直沒有生活在一起。」楊絮回答,赫源城的回答也是一樣。
「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什麼?」
「性格不合。」對這個問題楊絮只能這麼回答,而赫源城的答案卻是很乾脆:「對方出軌。」
「你們有沒有和好的可能性?」
「沒有。」楊絮的回答,赫源城不想離婚回答自然是:「有。」
聽了赫源城的回答法官看向被告問:「被告和好的方案是什麼?」赫源城很是認真的說道:「我們的婚姻對方出軌在先,而我念於這麼多年的感情,幾許掙扎之後我還是選擇原諒和包容,如果她願意回頭我還是會好好的照顧她,努力的挽回她的心,法官大人,回答完畢。
」
聽完這個答案唐沁還真是想吐,怎麼會有如何睜著大眼說瞎話的人啊?
「原告聽了被告的陳述,你願意給對方一次和好的機會嗎?」
「不願意。」楊絮的態度依舊堅決。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離婚案件應當調解,你是否同意法官主持調解?」
「不同意。」楊絮當即回答,她不同意法官也便跳過了調解這個步驟。
法官問完問題之後,說道:「現在雙方律師開始陳詞,提問。」張律師先開口:「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剛才雙方當事人都已經承認,他們分居已達到四年,而且這四年期間沒有任何聯繫,這就足
以證明兩個婚後毫無感情,所以我認為這段婚姻再維持下去沒有任何的意義。」
對方律師開口,向法官申請:「我想先問對方當事人幾個問題。」
法官准允。
「楊小姐,剛才通過你們回答法官的問題得知,你們認識已經超過十年,那麼我想請問之前你跟我的當事人談戀愛是不是自願的?」
「是。」楊絮回答。
「那當時對我的當事人有沒有過感情,只回答有還是沒有?」
「有。」這也是事實。
「那當時導致分手的過錯方是不是在你?」他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緊追著問。
「是。」
「那當時你和我當事人分手,跟其他人結婚,過錯方在你,那你是不是就已經承認是你背叛了這份感情,是你移情別戀?只回答是還是不是?」
這個問題回答出來好難,說實話也是不利,但是在法庭上說謊……
「我打斷一下,我認為對方律師是在刻意攻擊我當事人,誰都知道,談戀愛分手這件事很正常,婚姻自由,我的當事人要不要跟他結婚,要跟誰結婚完全是她的自由。而且據我了解,我的當事人七年前第一次結婚,那時候赫先生就離開了T市,之後三年兩人一直沒有再有過聯繫,這就說明他們兩個的感情已經終止在了七年前,一切都是雙方自願,不存在任何背叛,移情
別戀這一說。」
「既然如此那我想問,既然感情已經終止在了七年前,為什麼楊小姐之後還要跟我的當事人結婚,換言之,我問楊小姐,四年前你跟你的前夫離婚離婚和我的當事人結婚是不是自願?」
這個問題……
「不是自願。」這個問題如果回答是自願那她的陳詞就會有漏洞,「是受到了赫源城的脅迫,不得已跟顏欽離婚跟他結婚。」
「受到了我當事人什麼脅迫?楊小姐又有什麼證據?」對方律師逼問。
受到了什麼脅迫?如果說了實話,是不是就在法庭上已經變相的承認顏欽強暴過她的事?
「既然楊小姐不便說那由我來說好了。」這時赫源城主動開口,緩緩的講道,「我之前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過,七年前顏欽強暴了楊絮,那時楊絮是我的未婚妻,我七年前會走是因為我不明真相,後來,我從楊絮朋友那裡得知了這件事並拿到了顏欽強暴的證據,然後我去找楊絮說我已經拿到了證據可以去告顏欽和她離婚,可是當時她害怕也不想把她被強暴的事說出去,所以她求我不要聲張,她說
她會跟顏欽離婚和我結婚。」
赫源城說完,張律師問:「對方當事人說的是證據是什麼?」
「一段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