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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3:14:06 作者: 芒果餡粽子
    李逸初低頭看錄音筆的按鍵,已經磨損的掉漆了,可以想像到這支錄音筆的主人無數次的觸碰過。

    筆筒是李逸初十二歲生日的時候梁煊送他的禮物,筆筒是竹子做的,時間長了顏色就變暗,李逸初嫌它顏色暗了不好看,就用藍色的水筆在上面畫了幅漫畫,兩個卡通小人,都騎著自行車。時間過去這麼久,藍色水筆也褪了顏色。

    李逸初離開和縣的時候只帶上了衣服和實用的東西,占地方的東西他都沒帶。他想起前不久回到和縣,他的房間已經不存在了,東西也都被扔了。原來這個筆筒,梁煊還留著。

    「逸初,出來吃飯了。」

    李逸初聽到梁煊在外面叫他,連忙把這些東西放回抽屜,合上電腦出去。

    梁煊一邊給他盛湯一邊道:「怎麼請假了還讓你工作?」

    李逸初接過碗:「我得給他們定個方向。」

    梁煊看他咬著排骨,滿意地把牛肉也放到他眼前。從前他們上學時梁煊就對李逸初的學業要求不嚴,他就希望李逸初身體好,每天輕鬆快樂就夠了。

    現在也如此,他自己無比清楚他一直以來對李逸初都沒有很高的事業上的期望,愛一個人,無非就是想讓他高高興興吃飯,安安穩穩睡覺,其他的東西,都沒要求。

    第41章

    梁煊記得李逸初想要出去玩的想法,和一鋼的項目完成後,他需要去外地參加會議,就和分公司的人事商量了,給大家放三天假,如此以來,算上會議時間,他可以和李逸初去外面待五天。

    梁煊提前在網上查了攻略和路線,全部記在手機里,李逸初便不用帶腦子的和他出了門。

    現在這季節,北方比南方溫度低很多,清晨梁煊起床去開會,李逸初非要送他去會場,梁煊拗不過他,便同他一起出門。會場靠近一個公園,李逸初送完梁煊後就穿過胡同沿著公園邊逛。雖然時間尚早,但是湖邊已經有不少赤著上身打太極的老頭,李逸初看看他們再看看自己,感覺自己連老人都不如。

    公園周邊面積很大,各種小店和酒吧,李逸初只逛了一半就接到梁煊的電話問他在哪兒。

    李逸初便說了自己站著的酒吧的位置。

    「你站那別走,我去找你。」梁煊掛了電話就出發。還未走到酒吧街,便看到李逸初往他的方向來,他走過去:「不是讓你在原地等我?」

    李逸初笑:「我知道路線啊,所以往回走了。」

    梁煊雙臂展開抱住他,嘴唇在他耳尖上方親了一下:「想先逛哪個?」

    李逸初:「離這兒近的吧。」

    李逸初這些年都待在南方城市,沒見過多少宮殿類的建築,梁煊便帶他去了最近的古都。

    現在是淡季,景區內人不太多,兩人走著走著手就牽到一起,因為都穿著風衣,行走間衣服擺動,只能看見兩個並肩而行的人,看不到他們牽在一起的手。

    前方有一個旅遊團,一個導遊倒退著走路,手裡拿著擴音器給那群人介紹景區文化。李逸初他們往旁邊避讓,身體剛閃開,就聽到一個歡喜的聲音透過擴音器傳出來:「逸初哥!」

    李逸初驚訝回頭,雖然多年不見,他仍然很快認出眼前黝黑膚色的年輕人就是馬小天。他看著馬小天和旅遊團的人作個揖後往自己面前跑,慌亂中李逸初連忙甩開了梁煊的手,不等馬小天開口他先截住話頭:「小天,真巧。」

    馬小天笑道:「我剛才就看見你了,不過一直不敢認,就試著叫了一聲,果然是你!」

    李逸初手指緊張的在衣袖裡蜷著,餘光看了一眼右後方的梁煊,結巴道:「哦,我、我過來玩。」

    馬小天仍然對他當初的不告而別耿耿於懷:「你當初為什麼不說一聲就----」

    李逸初立刻打斷他:「小天,遊客在等著你呢,我們有機會再聊。」

    馬小天回頭看一眼,果然有幾個遊客不耐煩地往這邊張望,他匆匆掏出筆把自己的手機號寫在一張紙上遞給李逸初:「那行,有空了一定聯繫我。」

    李逸初等他走開,調整了表情後轉過身朝梁煊笑道:「我們換個地方玩吧,這裡沒什麼好看的。」

    梁煊看了他一眼,點頭:「好。」

    兩人出了景區叫計程車趕往下一個景點,李逸初坐在車上明顯感覺梁煊渾身洋溢著低氣壓,一路沉默不語地看著窗外。他回憶了自己方才和馬小天的對話,應該沒有泄露什麼信息,那梁煊在氣什麼?

    計程車將兩人送到海底世界,買完票後兩人一起進去。李逸初站在海底隧道底下,頭頂是各種叫不上名字的海洋動物,他湊近了玻璃面牆往裡看,因為一片珊瑚礁的阻擋,玻璃上顯出身後梁煊的投影。李逸初用手指在那個投影上戳了幾下。梁煊從他身後抱住他,臉頰蹭了蹭他的頭髮,低聲道:「逸初,我向你保證,這是最後一次。」

    李逸初沒聽明白:「什麼最後一次?」

    梁煊鬆開他:「以後在外面,我不會讓你覺得尷尬難堪。」

    李逸初見他說完就往後退了幾步,與自己保持距離。李逸初這才想起剛才他見到馬小天,緊張之下就放開了梁煊的手。李逸初知道梁煊誤會了,但他又不能解釋,現在見梁煊退遠幾步,心裡一酸。

    李逸初左右看看,隧道里只有稀稀拉拉幾個人,他心一橫,大步上前抱住梁煊。

    梁煊詫異地睜大眼,看到李逸初眼裡蘊藏的笑意,也伸手抱住了他。

    兩人第一次上床之後,梁煊一直怕李逸初身體恢復不好,就沒再做過。可是今晚從海底隧道回來,兩人再難克制,從進門就黏到一起,洗澡時撐著浴室的牆做了一回,回到床上更是抵死交纏,一夜未眠。

    梁煊第二天一早有最後一場會議,他出門前故意捏著李逸初的鼻子,調笑道:「今天還送我去會場嗎?」

    李逸初哼唧著拍開他的手。

    梁煊:「上午不出去玩了吧?」

    李逸初嘟囔:「不出去,我要睡覺。」

    梁煊把他的手臂放進被子後出門了。

    李逸初只睡了一個小時,掙扎著從床上起來去衛生間,昨晚兩人的衣服脫的到處都是,早晨都被梁煊一股腦捲起來放到椅子上,李逸初外套口袋裡的那張紙條露出來半截,李逸初想起馬小天還等他聯繫呢。梁煊只剩下今天的會議,之後兩人會一直在一起,李逸初不可能帶著梁煊去見馬小天,所以他揉著腰去衛生間洗漱,準備趁今天上午約馬小天出來敘敘舊。

    馬小天已經在這裡住了幾年,接到電話後讓李逸初報出地址選了一家離他酒店比較近的茶餐廳。

    梁煊的會議十點半有十分鐘的中場休息,他撥通酒店前台的電話,點了一些吃的讓他們送進房間。現在酒店的客人不多,前台對兩個同出同進的帥哥印象很深,聽到梁煊請她們把食物送進房間,便問道:「現在送餐,請問您是馬上回來嗎?」

    梁煊:「不,送給我朋友吃的。」

    前台疑惑道:「您朋友很早就出去了呀。」

    梁煊:「出去?什麼時候?」

    前台:「大概九點鐘。」

    梁煊掛了電話,想想還是直接給李逸初發了個信息:「醒了嗎?」

    李逸初很快回覆:「醒了,怎麼了?」

    梁煊:「吃早飯了嗎?」

    李逸初:「正在吃,和朋友一起。」

    梁煊有點納悶,李逸初昨天對那朋友還是避之不及的樣子,今天竟然約出去吃飯,不過知道他沒亂跑,便也放心了。

    馬小天見對面的李逸初嘴邊噙著笑回信息,好奇道:「逸初哥,你結婚了嗎?」

    李逸初:「沒有。對了,昨天我那個朋友你記得吧?以後你要是再碰到他,可千萬別說我之前在餐館裡打工來著,就說咱倆是在上海認識的,行嗎?」

    馬小天不解:「為什麼?」

    李逸初腦子裡轉幾圈編出個理由:「他是我的好朋友,高富帥,我不是怕他瞧不起我嘛。」

    這理由馬小天非常理解,立刻保證道:「你放心,我絕對不會亂說。」

    兩人不知不覺聊到中午,李逸初看看時間,叫來服務員買單,卻被馬小天搶著去支付。分別前馬小天笑的和多年前一樣:「逸初哥,當年你不聲不響就走了,我一直沒來得及跟你說謝謝,要不是你,我也走不出那個餐館。」

    李逸初一笑:「跟我沒太大關係,是你自己努力。以後如果去上海,記得聯繫我。我請你吃飯。」

    下午李逸初和梁煊又去了一個景點閒逛,在商鋪里買工藝品的時候碰到兩個外國人,嘰里咕嚕地和商鋪老闆溝通,梁煊在一邊聽出那兩個外國人說的是法語,和店老闆牛頭不對馬嘴的比劃,他拍拍李逸初:「去幫幫國際友人。」

    李逸初:「什麼?」

    梁煊示意:「那倆法國人正著急呢。」

    李逸初心道這次出門真是處處都是坑,他連忙捂著肚子道:「我肚子不舒服,去個廁所,很快回來。」

    梁煊見他跑的飛快,搖搖頭走到那兩個外國人面前幫忙。

    李逸初在廁所裡面站了十幾分鐘,估計梁煊應該說完了,才往出走。

    梁煊就站在廁所外面等他,見他出來緊張道:「怎麼去這麼久?吃壞肚子了?」

    李逸初:「風吹的肚子疼。」

    兩人接著往前走,梁煊看見小藥店,就進去買了藥和水,出來遞給李逸初:「把藥吃了。」

    李逸初:「……」

    做戲做全套,李逸初只能把藥吞了。

    傍晚兩人經過美食街,各種當地特色小吃琳琅滿目,可惜梁煊只准李逸初喝了杯鮮榨果汁就拉著他走了。李逸初抗議,梁煊以「你又想拉肚子?」給駁回了。

    李逸初心想這次真是虧大了。同時也讓他覺得不能再這麼下去,他得學法語,就算無法精通,起碼也得能簡單交流,否則遲早會穿幫。

    當晚睡覺的時候,梁煊幾次醒來看李逸初有沒有踢被子,凌晨時又見他把胳膊伸到外面,索性握住他的手和自己的手一起塞進被窩。

    早晨天蒙蒙亮,窗簾透出一點光,梁煊醒來後李逸初仍後背靠著他熟睡。梁煊將他的手拿出被窩,就著晨光看他的手心。自兩人重逢,梁煊從沒有認真地看過李逸初的手,他印象中李逸初的手心滑嫩中透著紅潤,一看就是沒有幹過力氣活的。而現在他看到的這雙手,除了手指依舊修長,皮膚依舊白皙外,手指指腹和掌心竟然都是繭,中指指腹還留有一個很短的傷疤,像是被刀劃傷過。梁煊又拿出他的右手,有過之而無不及。

    梁煊想不通他到底是幹了什麼才會這樣滿手粗糙?他去法國不是去當少爺嗎?即便回到上海,工作中對手指最大的傷害無非是敲鍵盤,那頂多就是指尖有些繭子,怎麼可能像這樣滿手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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