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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0:48:59 作者: 初禾
他不抱希望地問:「當時簽名時,這位租客是不是戴著手套?」
房東愣了一會兒,「是,是!那會兒天氣還涼嘛,他戴了雙皮手套。」
花崇嘆一口氣,將字據放進物證袋,好在筆跡也是證據,不過鑑定起來比指紋足跡等複雜許多。
令他頗感意外的是,痕檢師們居然在沙發縫隙里找到了一根帶著毛囊的短髮。
「馬上帶回去進行DNA比對。」
重案組緊急開會,花崇本想叫上柳至秦,但考慮到柳至秦太忙,便沒有通知他。
兩個案子壓著,陳爭擔子不小,趕來會議室旁聽。
「我是從出現在何逸桃頭上的幼犬毛髮查到這個化名『王闖』的人。」花崇神情嚴肅,目光里甚至有一縷少見的憤怒,「他的真實信息目前還在核實中,現在已知他養了一隻德牧,這隻德牧前幾天因為吃了內臟,出現消化不良的症狀,被送回花鳥魚寵市場救治,剛好被我和小柳哥遇見。『王闖』的嫌疑非常大,第一,他是市場的客人,說不定是常客,他很有可能熟悉市場攝像頭的位置,從而在作案後避開;第二,他在何逸桃被害後留下德牧離開,目前不知所蹤,電話號碼、身份證是錯誤的,各種行為都比較失常。我已經要求兄弟部門配合,但至今沒有發現他搭乘火車、汽車、飛機離開洛城,要麼他還在洛城,要麼已經乘黑車離開。」
「他在離開租屋之前,進行過一次非常徹底的大掃除,足跡、指紋一樣不留,馬桶用消毒劑沖洗過,生活用品全部丟棄,已被焚燒的可能性很大。」李訓說:「我們只找到一根有毛囊的頭髮,正在檢驗。」
「一根頭髮就夠了,只要能得到DNA信息就行。」陳爭頓了頓,又道:「但你們覺不覺得有點奇怪?」
花崇問:「哪裡奇怪?」
「我們現在已經把他當做兇手在查,但兇手顯然比他還要細心。」陳爭轉著打火機,看上去有點懶,「兇手在有限的時間裡將兇案現場清理得堪稱完美,而這個『王闖』卻在相對充裕的時間裡沒能料理好自己的房子。他居然留下了一根頭髮,這種錯誤不該出現在他身上。還有,他為什麼會在寵物店留下自己的真實住址?這不是給自己挖坑嗎?」
「這兩個問題我也思考過,乍一看的確十分矛盾,但仔細想其實並無有悖邏輯的地方。」
「是嗎?那你給我分析一下。」
「鄭奇在新北村的居所、何逸桃的花店,這兩個地方作為兇案現場,是一定會被查的,或早或晚而已。因此,兇手必須仔細,任何細節都不能放過,否則就會給我們留下線索。」花崇沉穩地說:「但在兇手的認知里,他自己、他的租房被查的可能性卻微乎其微。他認為自己在殺人時做得天衣無縫,在心理上放鬆是很正常的事。」
陳爭摸著下巴,示意花崇繼續。
「實際上,除了那一根德牧幼犬的毛髮,他的確做得天衣無縫。如果沒有那根毛髮,我們不可能找到商貿村。」花崇說:「換言之,只要兇手沒有在現場留下破綻,他就一定是安全的。他留虛假電話、身份證是出於本能,可能已經習慣了。但現實生活里需要留家庭住址的時候並不多,也許他下意識就寫下了真實的地址,寫完發現不對勁,想改,但改的話,會更加可疑。這一點也可以解釋他為什麼在明知自己的租屋不會被查的前提下,還花功夫做掃除——他想到了這一隱患,又覺得這一隱患算不上什麼,於是收拾一番了事。」
片刻,陳爭點點頭,「也對。如果不是屍檢時找到了一根德牧幼犬的毛髮,而你又正好對花鳥魚寵市場比較熟悉,我們根本查不到他的租房去。但現在還有一個難點,這根毛髮只能確定來自一條德牧,不能確定來自哪一條德牧,證據鏈不完整。而兇手又沒有在現場留下別的證據,就算我們靠DNA等信息找到了他,也很難給他定罪。」
「那個……」李訓遲疑道:「花隊不是說德牧是吃了內臟患病的嗎?死者的心臟丟了……」
花崇目光一寒。
會議室靜了片刻,陳爭說:「如果德牧吃的是死者的心臟,那麼對德牧進行解剖,提取胃內容物的話……」
部分組員吸了口涼氣,花崇眉頭皺得更緊。
在處理刑事案件時,不是沒有將動物進行安樂死並解剖的先例,這曾經引起過動物保護者的抗議,但在一些特殊事件里,卻是獲得重要證據的唯一辦法。
張貿低聲說:「這個太那什麼了吧?那隻狗已經夠可憐了,生病後被丟棄在沒人的房間裡,沒吃沒喝,如果花隊再晚去幾天,可能命都沒了。它現在剛得救,我們就要把它殺了拿來屍檢。我,我有點接受不了。」
陳爭說:「你當重案刑警才幾天?將來還會有更多你接受不了的事。」
「但人犯的錯為什麼要狗來償命呢?就算它吃了心臟,那也不是它自己想去吃的啊!」張貿從來不敢跟領導頂嘴,這回脾氣卻上來了,「我相信我們能找到其他證據!」
陳爭哼笑一聲,「天真。偵破案件最關鍵的要素之一就是時間,我給你時間去找其他證據,上面給我時間嗎?如果這就是唯一的證據呢?最後如果因為缺少關鍵證據,而無法將兇手繩之以法,這個責由誰來擔?」
張貿急了,「但那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