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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0:22:43 作者: 來不及憂傷
那麼,他現在要做的,不是賺錢,而是搶戰市場,把魅族VCD的品牌先打響了再說。
這東西,註定了是不能走高端路線的,只能走群眾基礎。
四千港幣,對於普通人家而言,或許是個問題,畢竟怎麼說也需要一個多月的工資。但對於那些白領階層而言,就絕不是問題。
更別說那些中產階級了。
至於其中的利潤,算起來確實是不低,但要知道,電子類產品的利潤,向來都是非常驚人的,裡面真正值錢的,不是材料費,而是技術費用。某位爺在這個研究室里投入的研究經費,那是用億來算的。
而且,造價兩千,如果售階不能翻倍,其他地區的代理商,就都不用賺錢了,到時肯定會造成各地區的價格相差太大這種局面。
雖然這種事其實也比較常見,但某位爺卻是不想把事情搞得太麻煩。自己吃肉,總得給別人喝點湯吧!
促銷第一天,十萬台就售出了五萬多台,銷售額將近兩億。
而且,所有購買的民眾,都有資格參與抽獎活動。
抽獎活動的最高獎品,是一台雷霆汽車公司生產的紫色幽影系列超跑。最低獎品,是一袋洗衣粉。
基本上,五成的人都能拿到洗衣粉這個獎品。
第二天,便有不少記者扛著長槍短炮,上門採訪那些用過VCD的民眾,問他們對這個產品的體驗感觀如何?
一來是繼續用這種方式做廣告,二來則是讓民眾們提議,繼續改進這個產品,正所謂集思廣義,就是這個道理,民眾的思維是無限的。
而那些用過這個產品的一些錄相機和錄相帶生產商們,這個時候除了哀嘆之外,就剩下哀嘆了。除了那些腦筋轉得快的。
那些腦筋轉得快的生產商們,很快就想到了,既然錄相機鐵定要受到VCD的衝擊,那何不與魅族科技合作?
全球市場那麼大,魅族科技一個人怎麼吃得下?
有蛋糕,大家一起分享嘛!
索尼的老盛田君,就是個能屈能伸的人物,雖然被某位爺弄得憋了一身內傷,但他卻是第一個聯繫某位爺的生產商。
而且,他還不是來尋求合作的,他直言要魅族科技的專利授權。
照他這意思,仿佛是想和魅族科技在產品上打一下擂台。
用你的技術,在產品的細節之處,反過來打敗你!
日島人就是這麼有自信!
對此,某位爺自然不會拒絕,免得被這些小日得意。
不管怎麼說,那些專利都在他手中,索尼就是把市場搶走再多,那也是在給他賺錢。
一台VCD,大大小小的專利十幾頂,收專利費都能噁心死他。
某位爺估計了下,一台VCD,內地那邊的材料費與人工費等加起來,造價是兩千港幣左右,換到日島那邊……索尼肯定不會把工廠放在日島的,因為要是放在日島,索尼不用生產就開始賠錢了。
因為那邊的地產太嚇人了,即便是鄉下地方,也不是其他國家能比的。所以索尼肯定會把工廠放在其他國家。
內地那邊,肯定是索尼的首選。畢竟地內勞動力密集,人工,土地這些都很便宜,可以把成本價壓縮到最低。
如此一想,某位爺便覺得,需要加快對VCD的技術改進了。
到時要是和索尼打價格戰的話,利潤肯定會少許多。
除了索尼之外,其他還有許多代理商要求代理VCD在其他地區的生產和銷售,他們之前大多都是錄相代生產商,或者銷售商。
這些尋求代理的商人,有的是想要代工,有的則想代售。
某位爺集中了下,讓趙家大哥通知這些人,挑個日子,搞個代理商投標會議,把全球各國的代理都確定下來。
畢竟全球市場太過龐大,僅憑魅族科技一家,是很難將整個全球市場吃下去的。他只需要保證技術創新,永遠走在別人前頭就可以。
只有這樣,才能讓別人一直為他賺錢。
就像現在這樣,整台VCD研發下來,技術專利十幾項,這十幾項技術專利,不僅可以用在VCD上,有些甚至還可以在其他一些電子產品上得以運用,完全就是一本萬利的事情。
當然,前提是保證自己的技術能夠領先所有人。否則的話,只能是向別人交專利費用了。
別看研究室投入一億多用到研究各種技術,可是,當這些技術換成產品,收取別人的專利費時,數目還是依然很可觀的。
比如一台造價不到兩千港幣的VCD,那十幾項技術專利,如果僅收取一百港幣的專利費,十台就是一千,百台就是一萬,萬台就是一百萬,百萬台就是一個億……全球有多少個家庭?
當然,這只是打個比方而已。畢竟,各國對專利費地收取,並沒有固定的標準,要多少專利費比較合理,還得合作雙方坐下來慢慢商談,談出一個彼此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來。
而一台收取專利費一百港幣,這在某位爺看來,其實並不多。
因為他給對方的利潤空間,依然還很大。
而且,隨著技術越來越高,這個成本造價,還能再降一降。
如果他賣三千一台,還要收一百的專利費,那對方肯定就做不下去了,因為這裡面的利潤空間就小了。
別看造價兩千賣三千,利潤很高,可造價兩千,那是成本,運到其他地方,還得加上運費,路上損耗,很可能造價兩千,但到銷售的時候,其成本已經增加到兩千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