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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20:21:49 作者: 武劍仙
「怎麼會呢?不會的。」
李少傑憋住。
連連搖頭。
一本正經的說道。
「我是那樣的人嗎?我指定不是啊!!」
「?」
這麼一說,呂秋兒更加狐疑了。
李少傑這樣子,明顯是想玩點不屬於陽間的活兒啊!
難不成……你真的想在金曲獎上整活兒?
第408章 頒獎(社死)晚會。
實際上,華語樂壇的發展,的的確確存在著很多的問題。
李少傑會賺錢,也愛錢。
但卻從來不是一個資本家。
在李少傑看來,音樂人,要多想想音樂上的事。
只有這樣,行業才能發展。
固然,不能要求所有音樂人都只談藝術不談吃飯。
那是盲目的。
沒有利益,一個行業也只會註定消散。
但吃飯之餘,去想想音樂,也是應該的。
做好音樂,與恰飯,並不矛盾衝突。
確實,一個行業不可能保證所有東西都是精品。
但實際上,是有一個閾值的。
起碼,你得有一部分拿的出手的作品,有一部分有勇於開拓新嘗試的作品。
但目前的國內的流行樂壇,生態非常的畸形。
娛樂經濟過於注重短期利益,而且,受到網際網路衝擊後,娛樂資本光速搶占了傳媒媒介,這也導致了網絡信息過於雜亂,並且絕大多數發聲筒為頭部娛樂服務。
流量至上,而非作品。
新人想出頭,難如登天。
打不過,只能加入。
這也導致了很多優秀的作品無法被大眾看到,而大眾上網能瀏覽到的推送全是快餐中的快餐。
長此以往之下,發展自然畸形。
流量至上,自然不會去追求你什麼作品。
你談的是音樂,人家談的是經濟。
流量催熟,炒作,收穫明星IP。
然後通過運作IP,產生商業價值。
例如通過明星IP的號召力去跨界做品牌,例如服飾,餐飲。
去割加盟商的韭菜。
建立皮包公司,明星親自認證品牌,但實際出資人另有其人,這就是典型的IP運作。
明星看似拋頭露面,但實際上並未擔任法人,執行董事,總經理,或者總監,所以,在法律上,撇的一乾二淨,從頭到尾就是只出了一個IP,利用了流量密碼而已。
隨後要做的就是分錢,然後全身而退。
在這基礎上。
簽訂對賭協議。
之後的商業運作若是達標,則明星IP會綁定且賣出天價,背後的娛樂公司賺翻,而付費方的其他合作商,則收穫了巨量的營業額。
若是不達標,付費方不虧,娛樂公司運作一圈,獲得了產生實打實經濟利益的明星皮包公司,掌握其資源,而明星則回收IP,進行下一輪的運作。
絕大多數人都看得清表面。
甚至有些不以為然,覺得自己指定是不會被騙,說不得還可以參與進來,一起騙粉絲錢?自以為自己是個看清楚現實的獵物。
不就是老一套的坑粉絲錢嗎?!
但!
實際上,可不只是粉絲。
人家要騙的還有加盟商。
這波啊。
這波莊家通吃。
諸如此類,圈錢的法子簡直五花八門,超出人類想像力。
作品?
你在說什麼呢?
這年頭,別說酒香也怕巷子深了。
人家壓根就不是賣酒的。
酒甚至只要勁兒大,能給你灌懵就好了,什麼味道不味道的。
人家賣的是保險。
即使是李少傑這種萬中無一的天才,真正的揚名立萬,也是依靠著自己在古典音樂界打出名聲,才勉強做到的。
更別提其他的音樂製作人了。
不能說全都黑暗,但起碼整體趨勢很黑暗。
所以,華語流行樂壇。
不需要智商,不需要創意。
這麼發展之下,本該靠創意,新意,自由去展現的流行音樂。
自然變得毫無創意。
李少傑作為一個音樂人,自然是看不慣的。
經濟運作我不管你。
但TM你做音樂能不能用點心呢?
一個人是很難去改變整體環境的,改變整體環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不過,罵一罵噴兩句還是沒問題的。
這次金曲獎,那麼多圈內明星,音樂人,都能到現場?
好傢夥!
這TM不就是最完美的舞台嗎?
你們好好坐著,我好好罵。
就完事兒!
搞事情!
必須要搞事情!
我先罵了再說。
至於改變整體環境的事情……
那玩意要交給官家!
流量至上下的一系列商業運作,依賴於什麼呢?
自然依賴於養成大眾們的攀比心理,以及消費主義的價值觀。
畢竟嘛,要賺錢。
但這樣,無疑也碰到雷區。
不大刀闊斧的進行整治,那是容易引起巨大的輿論反響與社會動盪。
損害難以想像的經濟。
但敲打敲打,偶爾弄死你一兩個最皮的。
基本屬於是一直在做了。
根本不需要自己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