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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4:19:59 作者: 破腦袋
她卻好奇地打量我,拉著我的手往房裡走。我倒從沒想過,對於外國長大的友人來說,「兩女侍一夫」的觀念是可以這麼深入的。
我也就隨著她進了房。進了房,卻看見桌子上一堆橫七豎八的酒瓶,酒瓶旁趴著紅撲撲臉的方予可。
那位神秘女子也越發神秘,將我引到方予可身邊,自己卻收拾東西要出門。
我連忙叫住她。我實在不想讓情況變得複雜。那女子便露出甜甜的笑:「Heneedsyou.」這位姐姐,不才在下能聽懂這句話。我只道我能說的英語有多有限,卻在關鍵時刻派上了用場:「Whoareyou?Lover?Sister?」
那位姐姐卻跟我玩文字遊戲:「Sister,butfeelinglikelover.Pleasetakecareofhim.Whenhewakesup,youcanaskhimbyyouself.」喝醉酒的方予可眼神迷離了點,動作遲鈍了點,只知道抱著瓶子不放手,嘴裡不清不楚地一會兒說中文,一會兒說英文。我心裡堵得厲害。連喝醉酒都能說英語,這人得有多叛國啊。祖國把你養這麼大容易嗎?人家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再不濟也要投之以桃報之以李。你小子倒好,年紀正當好年華,卻逃到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家逍遙了。我趁他這迷糊勁,使勁擰了擰他的臉頰。唉,以前要是這麼嘲笑你,你肯定會損我對不對?估計以後都沒有被你落下馬的機會了。這麼想著的時候,心裡的那點傷感又升了幾級。悲從心來,我也就勢抿了幾口酒。
從小到大,我是沒勸過別人不喝酒的。和妖子在一塊兒,我喝酒慢,她喝酒快,每次我倆一起喝酒不久,她就喝得酩酊大醉,我也不過問或作勢勸她一勸,因此她的酒量在我的縱意下突飛猛進。方予可要是打小和我一塊兒喝酒,絕不會被這幾瓶酒為難住的。我的酒品不好我自己有所耳聞,除了沒有大小便失禁以外,丟臉的事情一一干齊,鼻涕眼淚高歌朗誦摸摸親親,無所不能。方予可顯然從小家教嚴格,即便喝醉酒了,也肆意不到哪裡去,除了說點胡話,倒也安靜得很。不過,這也忒過安靜了,似乎快要睡著了。北京初冬剛開始,還沒到供暖的時候。怕是睡在這冷冰冰的客廳,明天就會感冒。
我只好推了推他的身子,他倒輕鬆得很,頭一沉便搭在我肩上。我喚了喚他:「方予可,醉了嗎?」我心想我問的真是廢話,就跟確認一個睡著覺的人睡沒睡一樣。令我詫異的是,方予可懨懨地答了句:「沒醉。」因這句話他答得沒有像醉漢般胡攪蠻纏,甚至還有幾分理智和清醒。於是,我又問了一句:「方予可,記得剛才是誰揪你的臉了嗎?」他眼皮眨得有些慢動作,糯糯地答道:「知道,是個叫林林的笨蛋。」以前他說我笨蛋的時候,眼神里多是鄙視,忽然變得如此柔和,倒顯得這個「笨蛋」很是親昵和寵溺了。然而他畢竟喝了些酒,接下去那句話又是很不著邊際:「我後悔了。」這句話雖然與前後語境沒有關聯,卻在我現在敏感多發的心裡又平添了更多傷痕。如果一個男人在半醉不醉間,喚了一下現今女朋友的名字,嘆了一聲悔恨,怕是心思粗如電線桿的人都會欷?[,何況我這幾日被磨得尖尖的神經呢?我也不去管他是否還能聽懂我的話,只淡淡道:「我知道你後悔了,但我們小鎮民風開放,又不是談了一次戀愛便嫁不出去。我的老娘平時彪悍了點,大事上還是能知輕重,絕不會戧菜刀逼你負責,我們又不是發生了什麼實質性的關係。即便是發生了,如今也講究個好聚好散,你絕不需要喝酒傷身,做這麼一番痴情種兩頭難的模樣。我周林林雖沒有貂蟬西施的長相,但終也開過半開不開的桃花,湊活湊活也有那麼一兩個傾心與我的人,我也不算失敗。你無須自責……」
我心裡想著這番話說得真是通事明理,方予可現在要是神志清明,怕是要感動得彈出幾滴熱淚來感激我如此豁達的。我抬眼一看,方予可的眼裡著實有些濕潤,眼角的一處終於在閉眼的瞬間流下一行熱淚來。
離別的眼淚,感激的眼淚還真是能觸動到人的深處。尤其是默默流淚,總能在無聲處勝有聲,讓看到的人動容。於是我也嗚咽起來。相比之下,我的哭相卻是難看。淚還沒低下幾滴,鼻涕倒已成行,倒是很有我醉酒的風範。
我透過我那朦朧的淚眼,看見方予可慢慢地靠近我,將我緊緊地抱住,嘴唇也顫抖著尋找他該有的地方。我想,這怕是最後的吻了。於是在鼻涕淚水包圍中的嘴唇困難重重地接受著最後的任務。以為是蜻蜓點水般的禮儀,卻沒想到這個吻來得狂風暴雨了些。方予可像要將滿腔的委屈發泄到我身上,或咬或吮,幾乎是要將我吞下才滿意。果然沒有料錯,方予可確是有些暴力傾向了。我的唇和舌頭都有些麻痹,甚至嘴裡都有了些血腥。感覺自己的魂魄已分離,一半的我沉浸在這個瘋狂的親昵中,另一半的我卻在高空又悲哀又憐憫地看待這一切。然而方予可總歸酒喝多了,快要將我吻得窒息時,手也開始不老實地上下摸索,開始來解我的扣子。半個元神出竅的我終於瞬間回歸冷靜。這幾個月我雖致力於此目標的及早實現,但那也得是濃情蜜意,情不可摧的情況下你情我願,水到渠成。屆時,即便方予可有那麼點強迫的意思,我也就矜持地欲推還就當是情趣罷了。可是,現下這情況我還是看得清的。方予可怕是已忘了我是誰,只受一絲**牽引,便要將我侵占,說到底,這也就是一場醉酒風流,醒來時一聲對不起,他照舊還能飛向英國。何況剛才我說了,即便發生了實質性的關係,這也是好聚好散的年代了。但恰恰,這種只願今朝擁有、不能擁有你的心也要擁有你的身體之類的看似瀟灑行為是我不願的。所以我在這場天雷勾地火的狂吻中,趁機呼了口新鮮氣,便急急地說:「方予可,你醉了。」
方予可氣息不穩地說著「我沒醉。」此時的語氣倒有些醉漢的意味。我只好問:「那你告訴我,你存摺里放哪裡了裡面有多少錢?」方予可卻是應付得自如:「以後都給你。」我心想,在喝醉的情況還能講出這麼稱心如意的話來,委實也是個人才。
我平時不善思考,此時卻也要去算算,他和我發生的所有動作有多少是真心多少是獸性。而這裡面即便有那1%的獸性,99%的真心我也不樂意見的。真心永遠不能打折,便是我感情的潔癖。
所以我用力掙脫,跟他做近身肉搏戰。而我不到160公分的身子在180公分的龐然大物下便顯得單薄了些。再怎麼掙脫,也是徒增情趣罷了。方予可一隻手輕鬆地將我雙手高高鉗住,另一隻手解了我的外套。整個人趴在我身上,我真成了翻不了身的王八。我很是後悔,為什麼沒有穿我常穿的套頭衫,至少還能增加些行事的阻力。大冬天晚上出來,我只穿了一件襯衫加一件對扣的厚外套。方予可的唇已從我的下唇蔓延到了肩窩。頸脖間傳來淡淡的酒香,還有一陣一陣的齧痛。
我瞬間覺得了無助無力和絕望,巴巴地看著這即將發生的一切,只好嘆一句:「方予可,你知道嗎?我們已經分手了。這麼做到底算什麼呢?」頸間的動作突然停滯住。方予可的頭深深地埋在了我的肩上。好一會兒才感覺到,他的肩膀在不停地上下抖動,在棉柔的衣物里傳來一句悶悶的「對不起」。這句遲來的對不起勾起了我這幾天忍受的一切冤枉和委屈,生生讓我嚎啕大哭起來。
56 哀莫大於心不死[VIP]
這天后,我變得很乖。每天早晨我都會在七點準時起床,去學一買冬菜包和豆漿,吃完後我會讀一個小時的德語。接下來規規矩矩地去上課。在課上我不開手機、不吃零食、也不睡覺。即便是最枯燥的思想政治課,我也聽得聚精會神。下完課,我就會去機房聽一會英語,做英語聽力題。傍晚時分,我還會去未名湖畔散散步。我覺得日子過得甚好。見不到方予可的人,聽不見方予可的聲音,消失在方予可的世界,我覺得甚好。
王一莫和朱莉經過這幾天的朝夕相處,膩歪得快要合成一體,我這個當了半路紅娘的人,受到極大禮遇。但凡吃飯的時間點,必邀請我去當電燈泡。我去了一次兩次後都拒絕了。第一是王一莫很少去食堂吃飯,每次拉風地和朱莉在離學校十里開外的飯館等我。在公車裡,我容易走神錯過站。我習慣了下意識尋找那雙拉我的手,會在灑落的陽光下隱約看見一張溫柔的側臉;第二是他們同情的眼神過於明顯,好像每句跟我說的話都是有意要疏導我,尤其是朱莉,說著說著最後都會將話題引到「男人是個屁」之類的粗俗結論。殊不知,她自己天天熏死在這個屁底下還樂不可支。戀愛中的女人,智商是零。我曾經就是。在周末的時候,王婕和阿濤總是拉著我去市面上逛。去早市買蘋果,讓我去砍價。我想他們心也太黑了,人家起早貪黑地做點小買賣,我們少買件衣服便能省下很多個蘋果的錢來,所以不看秤不砍價,支付便是,提回來後又等著它們腐爛。這惹得她們更加心慌。她們又帶我去遊山玩水。看看十渡上的瀑布,再去農家院採摘點果子,還給我喳喳地拍了很多照。照片裡的我笑得很用力,陽光打在臉上,倒顯得有些不必要的蒼白。我想他們大可不必這麼關心我。我活得這麼充實,二十年來從未有的充實,我才沒有時間去考慮那些和我不相干的人的風月史。那人是不是快樂,有沒有留戀,指甲是不是還那麼乾淨,眼神是不是還那麼透徹,嘴巴是不是還那麼陰損,我一點也不關心。真的,我一點都不關心。
可是,為什麼我們的宿舍這麼近,我還是不曾遇見他?哪怕擦肩而過都沒有?
然後,我在那天狂風大作的午後,聽說他一個月後出國。
朱莉在風中忐忑地看著我,有些後悔把這個消息告訴我。
北京的沙塵暴真討厭,扎得我眼睛快要疼死了。我還不敢揉它,怕眼睛裡流出來的東西太澀太苦。我只好仰天看著天上那輪透過厚厚的灰白灰白的雲發出慘白光的太陽。我心中的那個太陽,也是這副姿態。那天晚上,我終於蹲在廁所里,狠狠地扔了電話卡。看它在水中掙扎最後落入管道的片刻,我有了些變態的快感。剛好第二天王一莫要回紐西蘭,晚上拉我們宿舍所有人去唱歌。我迫不及待地答應。我跟她們說,老娘今天要做麥霸,你們最好還能拉上幾枚帥哥,我要展現封山之作。她們這幾個星期特別寵我,凡是我說的什麼,都答應。果不其然,去錢櫃的包廂一看,裡面坐著好幾個陌生人,長得一副才俊的模樣。只是,我忽然對帥哥沒有興趣了。看著他們跟看著包廂里的擺設一樣,實在沒趣。我想妖子要是知道我現在是這副下場,怕是要將我逐出師門,永不得歸隊了。有個才俊提議玩骰子。處罰措施相當下流,贏家投一個數字,就要指定輸家去親那個數字代表的人的嘴。我拍著掌說好,要玩就玩刺激的,反正現在單身一人,玩得起。背景音樂是信樂團的onenightinBeijing。嘶聲力竭的聲音,嘈雜得很。我喝著啤酒,一腳踏在沙發上,將骰子罐捧抱著高空晃。骰子在罐子裡刺啦刺啦響。我「澎」地將骰子擲桌上,扯著嗓子吆喝:「下!老娘要親遍所有人的嘴,都把嘴給我嚓乾淨嘞!」我想我要再叼根煙,我就是一賭徒混混和流氓。然而那天我的運氣出奇地好,十賭九贏,唯一一次輸了,親的還是朱莉。我心不甘,叫囂:「朱莉,我親你還不如舔我自己。不行不行,我算是你和小莫的恩人,你奉獻一下你家小莫。」說著我就要紳士地伸出了右手,邀請王一莫出列。宿舍的人知道今天晚上我要玩瘋,都由著我。大概前一陣子我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姿態比什麼都恐怖。她們寧願看我瘋,也不願我做那個行屍走肉般的乖寶寶。所以我有她們這座靠山,膽肥得不行。王一莫無可奈何地搖搖頭,聳了聳肩看向朱莉。朱莉拿著搖鈴晃:「小莫,你不要聳肩嘛。一聳肩就跟外國人似的了,感覺跟我們都有文化差異一樣。在國外住十多年,生活習慣都改了。你給我再改回來。去吧去吧,讓我家姑娘親一下。你就當買肉哈。」我高高興興地蹦?Q過去,可是我的眼淚卻快要溢出來。因為我在想,如果方予可在國外住了十多年,他會不會也改了生活習慣?比如不再愛吃我愛吃的東西,不再愛喝我愛喝的飲料,不再記得我這樣一個被他罵白痴的傢伙了?所有的人都等著我的親吻。我卻忽然不想了。那縷希望對面的人是他的想法是那麼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