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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2:27:01 作者: 龍應台
    是不是因為有制度供養老年人,所以兒女覺得沒有承歡膝下的義務,而父母覺得沒有要求含飴弄孫的權利?是不是因為有制度輔助未婚的媽媽,所以離棄母子的男人不必覺得過分的愧疚?是不是因為有制度花大量的錢重建外國難民的生計,所以個人就不需要對言語不通的難民表示特別關切?是不是因為聯邦政府已經給予第三世界極高的外援金額,所以個人對衣索比亞的餓殍不必再動感情?

    是不是因為有紅十字會、外援基金、福利設施等等,在有效率、有組織、有制度的實踐人道主義的理想,所以個人的心門不需要再敞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倒真覺得惶然了。

    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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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者還是仲裁者?

    審判者還是仲裁者?

    在一個刮著冷風雨的早上,我們到了法蘭克福的法院街,好幾棟大建築,全是司法機構。聽說閒來無事的老太大們喜歡來這裡聽審,法庭上的恩恩怨怨比電視劇還好看。

    大樓外有告示地圖,告訴」聽眾」或者說」觀眾」,該到哪裡去。沒看到一個警察。大門一推就進去了。無數個長長的走廊,走廊里一個門接一個門,門前貼著通告,告訴你今天早上幾點鐘是什麼人的案子,法官是哪一位。通告底下有個大字:」公開」,意思就是說,歡迎旁聽。

    就從這間開始吧!推開門,坐下。桌椅的安排呈口形,正對著觀眾席的一面是法官和書記。被告和辯護律師坐左手,面對著檢察官。這一場的法官是個年輕貌美的女人,長發披在黑袍的外面。被告是個中年卡車司機,超速駕駛,拒繳罰金。法官時而問話,時而朗讀手中文件,時而與律師交談;她咳嗽,她笑,當律師要起身交東西給她時,她笑著說,」您坐著吧,傳過來就行。」如果不知道這是法庭,光看法官、被告、律師之間的舉止神態,我會以為這是個鄉公所,以為那個卡車司機是來辦戶籍謄本的。

    既然沒有什麼刺激性,換個門看看吧。推門進去時,法官看了我們一眼,但是他顯然對不速之客相當習慣了,繼續說話。這一場,法官席上坐著兩位披黑袍的法官,還有兩位陪審的外界人士,一位書記。法官臉上表情嚴肅,顯然是個較複雜的案件。一頭紅髮的被告穿著整齊的西裝,回答時侃侃而談。」您已經被判四年九個月;如果獲釋,您有什麼計劃?」

    」我要去美國創業,我父親是退休的美國警察,他在那裡關係良好,我想搞化妝品進出口,我嬸嬸也在那裡……我對化妝品還內行……」

    聽久一點,就發現這個紅頭髮的傢伙是個經濟犯,涉嫌欺詐,連美國的聯邦調查局都在通緝他。再聽久一點,發現……喔,他從一個親戚那兒得到了一筆遺產,五萬塊馬克,可是,那個親戚是被人謀殺的!兇手還沒找到。

    法官、檢察官、被告都坐在一個平面上,沒有高低之分。被告,和所有的人,和法官一樣,坐著說話。法庭里,沒有警察,在場而與本案無關的,只有兩個人:我,和我的朋友。

    再換個房間,法官是位髮鬢泛白的老先生,正拿著被告的護照檢視內容。辯護律師說,」還有些資料在這個手提箱裡。」被告打開滿裝文件的箱子,正想站起來,法官已先他而起,說,」不必麻煩,我過來看就好。」他離開了法官席,繞過書記背後,走到被告身邊。被告坐著,法官翻動提箱裡的文件。檢察官說要和助手談一下,法官點點頭,」那麼我們休息十五分鐘再繼續吧!」

    我們都到了走廊,法官點起一支煙抽起來,我們問他,」離婚的案子在哪裡看?」

    他眼裡有著笑意,似乎在說:這兩個人還不是老太太,卻和老太太一般好奇。」一直過去,」他說,」民事法庭就在那邊,任何一間都可以進去。」

    已是下午,民事法庭大都已收攤,我們決定下次再來,早點來。

    這是我第一次進法庭,德國的法庭;驚訝地發現,法院竟然不是一個可怕的地方,它不是個門禁森嚴的封建衙門,不論民事或刑事法庭,它只是個處理民眾糾紛的」辦公室」。法官不是什麼」大人」,不是官吏,更不是什麼」青天」,他只是一個受過訓練的公務員;他不是高高在上,頭上有一圈道德光環的」審判者」,他只是社會授權的」仲裁者」。而被告與法官、檢察官平起平坐,擁有正當的公民權,並不低人一等;他不需要卑躬屈膝,將制裁他的,不是法官這些」人」,而是他所屬的社會所約定的」法」。

    我對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突然有了新的認識:這種平等可以從法庭的地板開始。當被告、原告、檢察官、法官都坐著說話,而且坐在同一個平面上的時候,人們才理解,法官不是」官」,只是公務員。真正有見識的法官大概也不需要種種」道具」來提高自己的權威;畢竟,權威的來源是法,不是法官。

    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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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過去的黑暗----我看海牙大審

    清理過去的黑暗----我看海牙大審

    1

    揚州十日中,有多少平民百姓被殺?旅順大屠殺中,是哪一個人下的命令,有多少人被害?南京大屠殺,究竟是如中國人所說被殺三十萬人,或者如部分日本人說,沒有這回事?可有人去把萬人冢掘出來,清數屍數,核對遺骨遺物、確定名單?可有什麼法庭追究過哪一個有名有姓的士兵殘殺了強暴了哪一個有名有姓的市民,在某年某月某時某地?

    沒有的。人類歷史一直有兩個絕對矛盾的雙重行為標準,平時講忠孝仁愛禮義廉恥,取人一針一線都要受到制裁,戰時講國家至上目標統一,殺戮奸淫擄掠突然都變成老天爺下雨一樣的常態。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改寫了歷史:東京和紐倫堡大審在戰爭之後將侵略者的首腦繩之以法,並且為他們發明了一個全新的罪名,」戕害人類罪」。可是東京和紐倫堡大審,心中不平的人說,只是戰勝者的片面正義。

    那麼,有沒有不偏不倚的正義這回事呢?南斯拉夫的戰爭突然給冷戰後的世界帶來一個新的難題。戰爭結束了,老弱婦孺回到殘破的家園,從廢墟中重新燃起炊煙。但是死了的人尚不瞑目,失蹤的人屍骨不見,活著的人悲怨不已。聯合國所組織的國際法庭在歷經三年的搜證工作之後,今年七月開始了世紀末的大審:十一位國籍不同的法官、三百多位幕僚,每年花三千萬美元,試圖理清戰爭期間的罪與罰。

    7月13日,海牙國際法庭正式通緝波士尼亞塞族總統卡拉季奇和總司令姆拉季奇。依照聯合國憲章,所有會員國都有義務將兩人逮捕到案。一個超越國界的法庭對某一國的領袖發出通緝,罪名是」戕害人類罪」,在人類歷史上可是石破天驚的第一回。

    2

    在法庭上出現的塔第契穿著西裝,頭髮油光光地往後梳,看起來年輕英俊。海牙對他的起訴書裡頭總共有34項罪行:強暴、凌虐、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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