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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2:26:29 作者: 龍應台
    可是,《野火集》並沒有什麼了不起。這只是一個社會批評,一個不戴面具,不裹糖衣的社會批評。一般作者比較小心地守著中國的人生哲學:「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溫良恭儉讓」等等,寫出來的批評就比較客氣緩和,或者點到為止。談教育缺失之前,最好先說「三十年來台灣教育突飛猛晉」。指責行政錯誤之前,先要婉轉地說,「三十年來,安和樂利,國泰民安,領導英明? .」。行文中間不能忘記強調自己愛鄉愛人愛民的堅定立場,強調自己雖然批評,卻不是惡意攻訐,「別有用心」;最後,還要解釋「良藥苦口」,請大家「包涵包涵」。

    這就是一個四平八穩、溫柔敦厚的批評,不傷和氣,不損自尊,不招怨恨。《野火集》卻很苦很猛,因為我不喜歡糖衣,更不耐煩戴著面具看事情、談問題。習慣甜食的人覺得《野火集》難以下咽;對糖衣厭煩的人卻覺得它重重的苦味清新振奮。

    讚美「野火」的人說它「過癮」----不怕得罪人,「敢講話」。我沒有三頭六臂,得罪了人照樣要付出代價;寫了《野火集》的代價大概是:這一輩子不會有人請我「學而優則仕」出來作官了,可是古人不是說「無欲則剛」

    嗎?既然沒有作官的欲,這個代價或許也無所謂吧!至於「敢講話」三個字,與其說是對我的讚美,不如說是對我們這個社會的諷刺與指責----在一個自稱民主開放的社會裡,為什麼「敢講話」是一個特殊的美德?它不是人人都有的權利嗎?對一個健康人,你擰擰他的手臂、掐掐他的腿,他不會起什麼激烈的反應。相反的,一個皮膚有病的----不管是蜜蜂叮咬的紅腫,病菌感染的毒瘤,或刀割的淌血的傷口----只要用手指輕輕一觸就可能引起他全身的痙攣。台灣如果是個真正開放的社會,什麼問題都可以面對,任何事情都可以討論,人人都可以據理爭辯,那麼《野火集》再怎麼「勇敢」也只是眾多火炬之一,不會引起特別的矚目。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有特別多的禁忌----碰不得的敏感腫塊,「野火」才顯得突出。

    而《野火集》究竟又碰了什麼碰不得的敏感事呢?有些小學用經費去建偉人銅像,卻沒有錢修建廁所,使孩子整日憋尿;我說,廁所比偉人銅像重要;這是敏感問題嗎?政府若失信於民,我說,人民要有勇氣興訟,「對立」也是民主的權利。這個觀眾「危險」嗎?如果我們不把台灣真正當家,繼續抱著臨時落腳的心態,我說,那麼環境與教育這種百年大計的問題就永遠不會做好,這個說法是禁忌嗎?許多人用「拍案叫好」這個辭來描述讀《野火集》的感覺。可是我承受著相當的壓力,冒著所謂「出毛病」的風險,難道只是為了給讀者在吃燒餅油條之餘一點情緒上的快感?快感過了之後呢?

    鼓掌的人是否會進一步思索比發泄情緒更重要的問題本體:我們這個號稱自由開放的社會為什麼有一身敏感發紅的腫塊?這樣一個社會是不是個健康的社會?那些紅腫是怎麼造成的?如果那些敏感帶永遠不許碰,又是否有醫治的可能?不,我寫「野火」,不是為了譁眾取寵;群眾的「寵」盲目而膚淺,我不稀罕。我所寄望投訴的,是個拒絕受「嘩」之眾,是個有深省與批判能力的眾。人,和烏龜一樣,背著巨大的殼。烏龜的殼是身體上的限制,人的殼,卻是他觀念上的框框。烏龜不以背上的負擔為苦,人,也往往對自己的受限視若不見。但人畢竟不是烏龜,他是個能思考的動物,一旦對那個束縛的殼發生懷疑,就有突破創新的智慧與能力。如果說《野火集》對這個社會有所要求,大概就在要求重新審視背上那個習以為常、見怪不怪的觀念的殼。

    不敢置疑、不懂得置疑是一種心靈的殘障;用任何方式----不管是政治手段或教育方式,不管是有意或無心----去禁止置疑、阻礙思考,就是製造心靈的殘障。《野火集》所逼問的是一個冷酷的問題:我們,是不是一個殘障的民族?寫「野火」有沮喪的時候,當某些人說要撲滅野火,當一些報紙宣稱要「圍剿」龍應台,當有人每天來一張明信片,上面固定的三行字:

    「你是賣國叛徒!中華文化萬歲!

    中華民國萬歲!」當小團體試圖在我頭上加上各式各樣的「帽子」? .

    沮喪之後,又不禁莞爾:難道執筆之初竟然不知道這是必然的反彈?哪一個社會是在沒有阻力與摩擦的情況下往前行進的?不也正因為台灣還有這樣不容異己的守舊勢力,「野火」才有寫的必要?寫《野火集》更有快樂的時候。

    當大學生來信說他們如何在宿舍里爭辯「野火」所引發的問題,當號稱「保守」的警官學校或軍隊裡的青年告訴我他們如何討論「野火」所激起的觀念,當扶輪社的成功生意人說他們如何把一篇篇文章散發出去,當一小時賺廿元的女工、自稱「沒什麼學問」的家庭主婦、為人洗油煙機的水電工,來信說他如何開始觀察這個社會、思索從來沒想過的現象。尤其是,當退伍軍人寫著:對,我們要有不同的聲音? .唯一令我不知所措的,是當一個眼裡既熱情又迷惑的年輕人問:你指出了問題,但你沒有給我答案;答案在哪裡?我怎麼會有答案呢?即使有,我會給你嗎?難道說,在我教你不要迷信權威,不要追隨口號,不要人云亦云之後,你反而來接受我的答案?難道說,我要求你打破框框、拋棄英雄偶像的目的,是為了成為你新的英雄?如果我也給你一套既成的答案,如果我來取代你從前的偶像,我們豈不是又回到了原點?

    答案,在你的自省與思索中。不在我這裡。

    過兩天,街頭書坊會出現這麼一本書,黑色的底,紅色的、火焰似的,董陽孜題的字:「野火」。它是知識分子的自說自話嗎?是理想主義的自我陶醉嗎?究竟,有沒有用呢?只有你能告訴我。

    不過,火既然點燃了,就勞你傳遞吧!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於台灣附:沒有時報編輯的發掘與堅持,《野火集》

    不可能存在;容我對《中國時報》的「報格」表示尊敬。金恆煒尤其是「野火」的支柱。

    一九八六年,台灣

    龍應台茄萣鄉一九六五年,在一個滿天星斗的夜晚,坐在一輛塞滿破舊家具的卡車裡,我們來到了海濱的茄萣鄉。道路上有很多坑,從跌跌撞撞的車中望出去,右邊是荒糙叢生的墳場,左邊是漾著水光的魚塭。

    只有這麼長長的一條街,街上大概還沒有路燈。晚上推著沒有燈的腳踏車出門,感覺到頭上一點暗暗的月光。車輪突然碰到一團軟軟的東西,擋在路中央,原來是頭黑毛母豬,正在呼呼大睡。我牽著車子繞道而過。她當然累了,白天,母豬帶著群小豬到處遊蕩,在陰溝里攪和一下,渾身髒泥地又晃進衛生所和派出所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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