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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2:26:18 作者: 龍應台
    按鈴的什麼人聽到了我的吆喝,折進了花木扶疏的小徑。我用手遮著陽光,覷覷來人,喝,是個穿淺綠衣服的警察。

    「秩序局的吧?!」我問,一面將手上的泥巴擦在藍布褲上。

    他微笑著點點頭,我卻一點兒也不想笑:「你們來總不會有好事。」

    他翻開手裡一個卷宗,我望望籬笆,蘋果枝才剪走,不致於伸到行人頭上;人行道上除了三兩株長了白頭的蒲公英,還算乾淨,早上取報紙時張望了一下,好像連狗屎都沒有;我的汽車,規規矩矩地停在車庫裡頭------你來做什麼?

    警察先生把卷宗湊近我,指著裡頭一張影印的照片----是個坐在駕駛座上的女人。

    「這是您嗎?」

    還用說嗎?

    「您在二月十三日下午四時○三分超速駕駛經過這個路口?我們將罰單寄給車主,車主回函說駕駛人不是他,所以我今天前來證實----」

    「沒錯啦:」我彎身將雜糙拋進竹簍,「開車的是我,不是我先生。」

    警察先生開始作筆錄:名,姓,性別,出生日期,準確地址……我拎起剪刀,咔嚓剪掉蔓雜的莓果枝藤。

    「您的行駛車速是十三公里,這個路口所允許的是『步行速度』,也就是時速十公里;您超了三公里----」他在卷宗上塗了幾筆,說:「罰款二十馬克----。」

    二十馬克,就是大約港幣一百塊,台幅三百六十塊,實在不多。莓果枝上長滿了突刺,得先把突刺剪掉,才能剪枝,否則會教人遍體鱗傷。

    「不付!」我說。

    「不付?」他有點驚訝,將已經套上筆套的筆又抽出來,打開已經夾在腋下的卷宗。

    「不付!」我面對著他。這個看來五十多歲的人有著持別溫和的舉止,不像一般咄咄逼人的公務執行者。他的須角泛白,眼睛帶著笑意。

    「為什麼?」他重新握好筆,等著我的回答。

    我把剪刀扔進竹簍里,莓果藤從我手指之間「咻」的一聲彈回去。老兄,自從你們在那個路口裝了那個照像機之後,我已經接過兩次罰單了,你這是第三次。我實在火得很,但是你只是個執行者,跟你發怒沒什麼意義。

    「您請這邊涼椅上坐坐,」我領他到池塘邊,「我給你們秩序局去過兩次拒繳的信,我給您再念一遍就是。您等等。」

    警察先生摘下帽子,就在一叢紫色堇旁坐下。他身後的池塘已經抽乾,尚未注入清水,黑油油的爛泥巴上飛著細手細腳的蚊子。

    「第一次,我行駛時速十七公里,超七公里;第二次,十五公里,超五公里。

    拒繳理由是這麼寫的----」

    警察饒有興味地仰頭看著我念:

    第一,鎮內行駛時速限制一般是三十公里,在這個路口突然變成十公里,而在路口前又無任何具體障礙(譬如路突)警告駕駛人時速改變。

    第二,路口的標誌事實上只寫著「步行速度」,並未註明「十公里速限」。

    第三,即使註明了十公里速限,汽車內時速儀上最低刻度是二十公里,也就是說,二十公里以下的速度己無儀表顯示。駕駛人如我,無從知曉所行速度屬十七或十五或十三公里。

    第四,在前三種情況之下,要求駕駛人為三公里、五公里之超速而罰款,實在荒謬、荒誕!

    本人平常乃一循規蹈矩之市民,但衡量此不合理(雖然合法)的處罰,決定採取甘地和梭羅的「不合作主義」,拒繳罰金。

    署名:龍應台

    「怎麼樣?」我問,「您的速儀上有十公里的刻度嗎?」

    警察用手背擋著耀眼的陽光,搖搖頭。

    「那您怎麼能知道自己開的是十三公里還是十公里呢?」

    「憑感覺嘛!」

    我哈哈大笑,「這種感覺,您有,我沒有。所以您是警察,我不是。」

    在他身邊坐下,「感覺,不能作為法律的依據吧?」

    「不管您同不同意,法就是法呀!」他說著,重新戴上帽子,「天竺葵開得很好!」

    「粉紅色的最漂亮!」我也站起來,準備送客,「可是法總得合理吧?!不合理的就是惡法,不是嗎?」我覺得自己義正辭嚴,理直氣壯。

    他很禮貌地和我握手,「您知道,」清清喉嚨,「這樣一來,您的罰金會變得更重;下個單子來,就是四十馬克,再不繳,就是六十馬克----三張罰單就變成一百八了!」

    他的後腳跟踩到了一隻垂下來的天竺葵,我的心一痛;高漲的公民道德勇氣也受到了打擊:「吔,別別別只談罰款,總有人要對我的抗議提出解釋吧?!」

    他已經走到了籬笆外邊,揮揮手:

    「您不會贏的,相信我!」

    「惡法非法,」我倚在欄杆上伸出半個身子,大聲地對著他的背影,「惡法非法,您懂這個道理嗎?」

    再見!再見!

    我壓根兒不想再見到任何秩序局的人。你如果問我中國人和德國人有什麼不同,答案很簡單。中國人在街上碰到熟人打招呼時,說:「吃過了嗎?」德國人碰到一堆朋友,開口就是:「秩序還好吧:?」(Alles in Ordnung?)中國人靠米飯過活,德國人靠秩序;所以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有餐廳,有德國人的地方就有秩序局(Ordnungsamt)。

    處罰十三公里的時速,這秩序局實在走火入魔了。回到竹簍邊,拎起大剪刀。

    好,奮鬥到六十馬克的時候,我就停止,就屈服。人家梭羅不也只坐了一夜的牢?

    抗議到底的代價太昂貴了,何況我也沒有那個時間……我輕易地原諒了自己,卻再也提不起興致繼續修剪莓果枝。氣餒地躺進傘下的涼椅,隨手翻開今天的小鎮報紙,竟然,竟然有這麼一篇報導:

    大半市民落入陷阱

    新置相機引起爭議

    ……前任市長本人亦以時速十一公里被拍照,罰金二十元,市長拒繳。

    消防隊隊長以十五公里時速被開罰單,他憤怒地說:

    「二十公里以下,只能用大拇指來測量了。」

    兩名律師正準備和市政府就此交通標誌對簿公堂,全國駕駛人協會也將採取行動。一位高級警官在接受訪問時率直地說:「如果我在那個地點被照像的話,那我非打官司打到傾家蕩產不可!媽的!」

    媽的!

    人吃人的西方

    離開小冷,往北就是歷史古城威瑪。走出火車站,回頭看看;這雖是威瑪,畢竟還是東德的威瑪。火車站是個灰撲撲、陳舊不堪的建築,泥牆剝落了,窗框的木頭綻出裂紋。

    迎面襲來的空氣,混合著煤味和汽車放出來的廢氣,令人窒息。每條路都有工程,交通因而堵塞不堪。車身布滿髒泥,行人的鞋子也裹著一層泥。各種各樣的建築工程機械在每條街上發出巨大的噪音。

    街角有個嶄新的旅行社。

    「能夠幫我找個家庭旅館嗎?」

    「我們新邦沒有什麼家庭旅館,只有兩種旅館,一種很破舊失修的,您大概不願住,一種就是觀光飯店了,比較貴。」

    正在打字的小姐抬頭沖我笑了一下:「您早來了兩年;再過兩年,我們就什麼都有了。」

    「再過兩年,」我說,「四十年的共產東德就連影子都沒有了。我來得正是時候。」

    她點點頭。

    「大象旅館有一個單人房,沒有浴室,九十塊一晚。就在老街廣場上,五分鐘就到。」

    五分鐘其實走不到,因為要穿過無數的工地。粗大的水管擱在人行道上,等著埋入地下。房子圍上鷹架,等著翻新。地面上的磚塊被掀了起來,等著重鋪。機器隆隆地震著地面。

    後共產的威瑪,在機器聲中震動。

    古街廣場上,工人在鋪地面。整個老街坊,都是青灰色的石板街,由一塊一塊的石頭綴成。每一塊石頭,大約有兩個拳頭大,切割得不平整,顯然是用手工敲的。

    工人在地上打下鐵樁,綁上細繩,鐵樁和鐵樁之間就拉出一條直線來。工人屈腿跪在地上,一手持錘,一手挑選大小適中的石塊,把石塊一個接著一個地排列起來;幾千幾萬顆石塊綴連起來,就成為一條當年走馬車、現在行汽車的石板街。

    幾百年前路是這麼鋪的,今天還是這麼鋪,因為這是條老街。

    進入老街之後,威瑪突然換了面貌。好像一個蓬頭垢面的老婦人把斗篷和面具突然摘掉,露出風華絕代的真面目來。躲藏在陳舊的建築和震耳的工程噪音後面,是威瑪光彩奪目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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