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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20:15:07 作者: 翻雲袖
    應肅步上橋走到他身旁,借著寬大的衣物,徐繚大膽伸出手來,纖瘦的五指扣住戀人的手指,掌心相貼,暖意蔓延到骨子裡去,兩人一塊兒站在橋上看水,那人悄悄側過頭來,像是漫不經心,又好似習以為常,靜靜開了口:「我從以前,就一直很想這樣做。」

    「怎樣?」應肅問他。

    「這樣,跟你站在這裡,不管我穿著日常服,還是戲服。」徐繚踮了踮腳,聲音細細的,壓低了,愛意在舌尖燃燒,「我們倆會在同一個鏡頭裡,我愛你,誰都知道,你是我的,誰也不准想,誰也不能惦記,什麼官配啊,拉郎啊,只能從咱們身上延伸出去。」

    應肅聽不見自己的聲音,他在霧裡看著徐繚,將劇組遠遠甩在紅塵俗世之外,那些喧譁跟吵嚷都與他們沒有關係。

    「你要是個演員,鐵定是很好的演員,可還好你不是。」徐繚極認真地凝視他,「因為這樣的話,你只能是我的,我一個人的。」

    就是這樣。

    應肅想。

    就是這樣,理智化作灰燼,他便不能死心,那些翻湧出來的私慾不斷叫囂,叫他如何思考那些理『性』的事實都無用,欣喜跟愉快實在掩蓋過太多情緒,令人控制不住自己。

    「你會覺得我很黏人嗎?」徐繚有點忐忑地問他,其實更想問的是岳父到底對我評價怎麼樣。

    畢竟徐繚才剛剛意識到崔遠山之後到底是站著一個多可怕的存在,而兩位家長既是朋友,想來應肅的父親也不是什麼真正和善的人物。金錢有時候很沒有意義,可是有時候卻創造了太多意義。它會讓人們拮据的選擇創造出無數新的分支,誰也不知道對方更欣賞哪條路。

    於是思來想去,假使應肅願意跟自己攜手下去,想來前路無論有多少風霜雨雪,都不必恐懼了。

    「不會。」

    應肅的眼睛裡藏著河流,朦朦朧朧的水霧浮生,叫人看不透情緒,無數情『潮』翻湧,都叫他全然壓制了下去。

    他第一次意識到,自己也是如此想要在大庭廣眾之下,光明正大地親吻徐繚。

    作者有話要說:  崔遠山選手,起碼獲得了一碗吃得沒剩多少的荸薺!

    比起精神,當然還是物質更重要啦!所以他贏了

    第一百零四章

    劇組住在了影視基地附近的酒店裡。

    徐繚跟蒙陽倆在第一個世界的時候,一個是仙風道骨,一個是人間富貴,被劇組拍了不少張拿去宣傳,不少人還當《極端》是部仙俠電影,可是一看宣傳,又好像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之後劇組裡運來了不少戲服,這些衣服貼合每個夢境特別製作的,崔遠山不讓用老戲服,說容易出戲。

    其實同一個製片廠里出來,衣服有相似再正常不過了,稍稍精細點的,就幾套衣服混在一起穿,畢竟可以節約成本,總不見每拍一部劇就重新趕工做衣服,那服化道組大概就沒有喘息的空了,百來斤天天得砸在辦公室里畫新衣服。

    大概是覺得合適,徐繚跟蒙陽就成了劇組裡的兩位看板郎,每個新世界的衣服都得他們倆先試過。這個困境等到女主角入組才有所好轉,蒙陽一直沒被放過,倒是徐繚有了點喘息的空間,畢竟攝影師總不能拍三人行。

    徐繚自己逃脫了宣傳組的魔爪,還不忘賤賤地撩一下蒙陽,嘿嘿笑道:「是我不配有姓名。」

    蒙陽眉頭緊皺,在跟導演交談時強作鎮定,笑容無辜之中略見窘迫,等一離開鏡頭就抓著手機恢復本『性』:「你等我過來打死你!」

    說笑歸說笑,拍起戲來卻沒人敢馬虎應對,徐繚洋洋灑灑寫完數千字人物小傳,他一般不那麼發散自己,鮮少寫這類小傳,他對角『色』有個清晰的定義之後,就不會太糾結於給對方加上些自己的設定跟想法,然而這次不同。

    劇情太紛雜混『亂』,徐繚扮演的男二號除了是自己本身以外,還是黃朴眼中的摯友,連帶著因為世界不同,給予的設定不同,也有一定的形象差異。等於一部電影裡,每個主演都要扮演好幾個截然不同的人物,徐繚不敢輕率,仔仔細細寫下心得體會,揣摩人物,避免自己拍戲時混『亂』。

    這些都是只要用心就能做好的事,總該盡到心力。

    五月的第二個周末,徐繚完成拍攝工作,獲得了三天左右的假期,正好撞上《七日戀歌》的宣傳會,製作公司跟金主爸爸舉辦了一個見面會,他連口氣都來不及歇,就急急忙忙踩著點趕了過去。

    大量媒體跟粉絲差不多快把會場包圍了,宣傳炒作並不會因為徐繚的不配合而停止,官方說話半真半假,宣傳炒作的費用儘管比不上製作經費,卻也相當可觀,於是影『迷』便信以為真,台上曲嶺月跟徐繚再如何微笑道明我們只是朋友,都被當做隱瞞緋聞。

    這才是宣傳的妙處,什麼都不說,只引導人們自己去想。

    曲嶺月跟徐繚並無太多私交,可要真談起交情,還倒也還能算是不錯,八卦狗仔沒能蹲到他們倆私下約會的消息,並不疑心自己聽錯了花邊新聞,倒炒作他們倆感情即將破滅,電影還沒上映,感情就先破裂,若他們倆真是因戲生情,怕是要被製作方按著腦袋繼續談下去,再不濟也要開間房給媒體看。

    即便分手的兩人互相生厭,也不關宣傳的事,只要被媒體拍下他們倆親親熱熱,哪管人在房裡是上/床還是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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