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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5:01:26 作者: 西嶺雪
    「明輝?」我脫口而出,急忙回過頭去,不禁猛地呆住。

    隔著排花架與我遙遙相對的,正是談笑風生的明輝,他身側,坐著一位清麗的女子,而明輝看著她的眼神,是我所熟悉的。我相信,那絕對不是可以同他討論柴價幾何的方太。那,不過是第二甚至第一百零一個玉琳琅!

    心忽然就變得空空的。

    我對老公輕聲說:「人家在約會,我們不要打攪他。」

    老公看著我:「你不是怕胖嗎?怎麼又放那麼多糖。」

    我喃喃:「咖啡真地很苦。」

    老公沒有再追問。我忽然想,也許正像我不追究老公一樣,老公未必猜不出我同明輝的不妥,只是,也不便追究罷了。反正,最終我們總要回到彼此身邊。就像,明輝也總會回到方太身邊一樣。

    可是,我的心是如此如此地痛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我可以忍受老公花心,卻不能原諒情人用情不專。也許,就因為明知道彼此不能完全擁有,不能天長地久,才會越發苛求完美吧。

    一個情人,既不能保證我物質享受,亦不能給我名份地位,我們所有的,不過是一段相知相重的真情。如果連這也打了折扣,我不知道那些朝思暮想,患得患失又是為了什麼?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所謂愛情,其實不過是情人間的遊戲;親切,才是婚姻的真諦。而如今,該是「GAME OVER」(計算機術語,遊戲結束)的時候了。

    我到底沒有把那杯加了太多糖卻仍然苦澀不堪的咖啡喝完。

    春天再來的時候,我交給方明輝最後一件繡活,結束了我們的合同----繡件上是一對未老白頭的鴛鴦,形影跟隨,春波碧水,相對浴紅衣。

    我想,他會明白我的心。

    第12章 愛情謀殺

    這是關於一個作家和一個攝影師的愛情故事。

    一個作家和一個攝影師的愛情故事,給人的感覺是很濫的。

    因為這兩個人的工作性質,會讓人覺得多情而且處處留情是他們的職業特點,故而使愛情顯得廉價,而且膚淺。

    可是,我最終還是要講這樣一個故事,是因為我自己覺得,這是一個非常不像作家的作家,和一個非常不像攝影師的攝影師。

    作家是女的,但不是時下的美女作家,沒有太多交際,也沒有艷遇和離婚史;攝影師是男的,可是不留長髮,不說髒字,不流浪。

    他們第一次認識是因為一次合作,給某雜誌拍個攝影故事。都是客串的性質,做得很輕鬆。

    吃盒飯的時候,他們聊天。

    她問他有沒有看過她的小說,他有些郝然,說:「我從來不看小說。」

    她問:「為什麼?」

    「沒感覺。」

    她卻說:「可是我卻常常參觀攝影展。」

    「為什麼?」

    「找感覺。」

    這是他們的職業特點決定的,兩個人都不覺得這回答有什麼不對。相反地,她認為他很誠實,而他認為她夠大方。

    彼此欣賞,又有合作機會,他們的進一步走近是順理成章的事。

    如果不是有個小小障礙,他們應該很容易談戀愛的,可是那障礙物是如此顯而易見----他們都是已婚的人----讓他們無法輕鬆跳過責任的屏欄。

    然而他們仍然開始約會,多半是為了工作,或者和工作沾一點邊的理由。合作很愉快,像世上所有的作家與攝影師的合作一樣,圖文並茂,相輔相成。

    轉眼就過了三年,他們始終是朋友,最好的合作夥伴,黃金拍檔。都以為不會有什麼事發生了,已經三年,該發生早就發生了,還會等到今天。

    可是,那麼該有故事的兩個人,三年平穩地度過了,最不該有故事的今天,卻偏偏發生了。

    那天,她隨他去為一家新開業的旗袍店做宣傳,眾模特兒穿著花樣年華的旗袍都準備停當了,店主忽發奇想,對作家說:「有沒有興趣客串一回模特兒?我覺得這套旗袍高貴典雅,不是普通模特兒穿得出韻味的。」

    他也積極慫恿:「試試吧,說不定很適合你。」

    她禁不住夸,就試了,贏得一片掌聲。

    可是他的攝影,卻大失水準。

    典禮結束後,店主按照原定合同為他們結算報酬,而多送了女作家一樣禮物――就是她穿過的那件旗袍。

    她穿著旗袍走在街上,一路輕輕地哼著歌,仿佛年輕了十歲。

    他伴著她,過馬路的時候,本能地扶了一下她的腰,裹在裁剪得恰到好處的旗袍里的她的腰肢,細得不盈一握,而又軟得如風擺柳。

    打開車門,她上了他的車,按照慣例,是他送她回家的時候了。可是剛剛坐上駕駛座,他已經迫不及待地對她壓下來,他們擁吻,毫無過度地擁抱在一起,吻得如饑似渴,仿佛要將三年的隱忍節制在一吻間完全傾瀉出來似的。

    他將自己的臉埋在她的長髮里。長發濃密微香,是一種糾纏。那香氣撲進鼻端,竟是陣陣心痛。

    半晌,她在他懷中輕輕說:「我喜歡你。」輕而堅決,像一種宣言。

    他抬起頭。

    她看著他的眼睛:「我喜歡你。不為什麼,我就是想告訴你,我喜歡你,真的。我喜歡你已經是很久的事情。我已經很克制自己了,可是,最終還是要走到這一步。是你自己撞上來的。這是命,在劫難逃。除非,你根本不喜歡我。那樣,我是不會纏你的。」

    他愣愣地聽著,她說出了他心裡的話。他也不想,真的不想這樣的,可是,最終還是要走到這一步,身不由己。走到這一步,就沒有路了。下面該怎麼走呢?他茫然,她也一樣。

    她倚在他的懷裡,懶懶地依偎,覺得自己又活過來了。沉睡的感情慢慢復甦,一顆心又變得柔軟濕潤,有種痒痒的感覺。

    她看著他,很近地看著他。近得幾乎要看不清。

    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當看到嘴唇時,她就忍不住想吻他。或者,不是吻,只是將自己的唇與他貼近。

    於是又一輪的纏綿開始了。

    並在真正的激情到來前結束。

    他們不想再錯下去。

    因為想不出出路。

    像別人一樣,成為情侶,時時幽會,覷機偷情麼?兩個人都不肯那樣委屈了自己和對方;但當然也不會離婚,沒有愛到那麼強烈的地步,也沒那個必要。可是到此為止,卻又千不情萬不願。真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兩人都無語。

    他到底是將她送回了家。

    連鞋子都來不及換,她就坐在了鏡子前。鏡里的自己要比以往漂亮許多。她知道這是因為愛情。三十多歲的女人了,又得到新的愛情,這讓她興奮,也讓她遲疑。有些不敢置信。

    一切是真的嗎?還是水到渠成沒有惡意的逢場作戲?

    等待得太久了,反而不像真的。又好像已經重複了無數次,居然沒有太多激情,只是無限溫存。

    哦,她愛他。她想這只能是愛了。只有愛才會讓她這樣的女人對一個男人如此溫存順服,只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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