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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2:36:34 作者: 王小波
    對於現世的人來說,與別人相較,大家都有些先天的特異性,有體質上的,也有文化上的。有件事情大家都知道:日耳曼人生來和別的人有些不同:黃頭髮、藍眼睛、大高個兒,等等。這種體質人類學上的差異被極個別的混帳日耳曼人抓住,就成了他們民族優越的證據,結果他們就做了很多傷天害理的事。猶太民族則是個相反的例子:他們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選民,但在塵世上一點壞事都不做。我喜歡猶太人,但我總覺得,倘他們不把選民這件事掛在心上,是不是會好些?假如三四十年代的歐洲猶太人忘了這件事,對自己在塵世上的遭遇可能會更關心些,對納粹分子的欺凌可能會做出更有力的反抗:你也是人,我也是人,我憑什麼伸著脖子讓你來殺?我覺得有些被屠殺的猶太人可能對上帝指望得太多了一點——當然,我也希望這些被屠殺的人現在都在天堂里,因為有那麼多猶太人被納粹殺掉,我倒真心希望他們真是上帝的選民;即使此事一真,我這非選民就要當地獄裡的烤鴨,我也願做這種犧牲——這種指望恐怕沒起好作用。這兩個例子都與特異性有關。當然,假如有人篤信自己的特異性一定是好的,是優越、正義的象徵,舉一千個例子也說服不了他。我也不想說服誰,只是想要問問,成天說這個,有什麼用?

    還有些人對特異性做負面的理解。我知道這麼個例子,是從人類學的教科書上看來的:在美國,有些黑人孩子對自己的種族有自卑感,覺得白孩子又聰明又好看,自己又笨又難看。中國人里也有崇洋媚外的,覺得自己的人種不行,文化也不行。這些想法是不對的。有人以為,說自己的特異性無比優越是唯一的出路,這又使我不懂了。人為什麼一定用一件錯事來反對另一件錯事呢?除非人真是這麼笨,只能懂得錯的,不能懂得對的,但這又不是事實。某個民族的學者對本民族的人民做這種判斷,無異是說本族人民是些傻瓜,只能明白次等的道理,不能懂得真正的道理,這才是民族虛無主義的想法。說來也怪,這種學者現在甚多,做出來的學問一半像科學,一半像宣傳;整個兒像戈培爾。戈培爾就是這樣的:他一面說日耳曼人優越,一面又把日耳曼人當傻瓜來愚弄。我認識一個德國人,一提起這段歷史,他就覺得灰溜溜的見不得人。灰溜溜的原因不是懷疑本民族的善良,而是懷疑本民族的智慧:「怎麼會被納粹瘋子引入歧途了呢?那些人層次很低嘛。」這也是我們要引以為戒的啊。 東西方精神的最大區別在於西方人沉迷於物慾,而東方人精於人與人的關係;前者從征服中得到滿足,後者從人與人的相親相愛中汲取幸福。

    一次大戰剛結束時,梁任公旅歐歸來,就看到前一種精神的不足;那個時候列強競相掠奪世界,以致打了起來,生靈塗炭——任公覺得東方人有資格給他們上一課;而當時羅素先生接觸了東方文明以後,也覺得頗有教益。

    現在時間到了世紀末,不少東方人還覺得有資格給西方人上一課。這倒不是因為又打了大仗,而是西方人的物慾毫無止境,搞得能源、生態一齊鬧了危機;而人際關係又是那麼冷酷無情。但是這一課沒有聽眾,急得咱們自己都抓耳撓腮。

    這種物慾橫流的西方病,我們的老祖宗早就診斷過。當年孟子見梁惠王,梁惠王問利,孟子就說,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所謂利,就是能滿足物質欲望的東西。在古代,生產力有限,想要利,就得從別人那裡奪,爭的凶了就要打破頭。現代科技發達,可以從開發自然里得到利益,搞得過了頭,又要造成生態危機。孟子提出一種東西作為「利」的替代物,這個暫且不提。我們來討論一下西方病的根源。

    筆者既學過文,又學過理,兩邊都是糊裡糊塗,且有好做不倫不類的類比之惡習。不管怎樣,大家可以聽聽這種類比可有道理。人可以從環境中得到滿足,這種滿足又成為他行動的動力。比方說,冷天燒了暖氣覺得舒服,熱天放了冷氣又覺得舒服,結果他就要把房間恆到華氏70度,購買空調機,耗費無數電力;騎車比走路舒服,坐車又比騎車舒服,結果是人人買汽車,消耗無數汽油。由此看來,舒服了還要更舒服,正是西方人掠奪自然的動力。

    這在控制論上叫作正反饋,社會就相當於一個放大器,人首先有某種待滿足的物慾,在欲望推動下採取的行動使欲望滿足,得到了樂趣,這都是正常的。樂趣又產生欲望,又反饋回去成了再做這行動的動力,於是越來越凶,成了一種毛病。

    玩過無線電的人都知道,有時候正反饋討厭得很,狀似抽瘋:假如話筒和喇叭串了,就會鬧出這種毛病,喇叭里的聲音又進了話筒,放大數百倍出來再串回去,結果就是要吵死人——行話叫作「自激」。

    在我們這裡看來,西方社會正在自激,舒服了還要更舒服,攪到最後,連什麼是舒服都不清不楚,早晚把自己燒掉了完事。這種弊病的根源在於它是個欲望的放大器——它在滿足物慾方面能做得很成功,當然也有現代技術在做它的後盾。孟老夫子當年就提出要制止這種自激,提出個好東西,叫作「仁義」,仁者,親親也,義者,敬長也,親親敬長很快樂,又不毀壞什麼,這不是挺好的嗎(見《孟子》)。

    有關自激像抽瘋,還可以舉出一個例子。凡高級動物腦子裡都有快樂中樞,對那地方施以刺激,你就樂不可支。據說吸毒會成癮,就是因為毒品直接往那裡作用。有段科普文章里說到有幾個缺德科學家在海豚腦子裡裝了刺激快樂中樞的電極,又給海豚一個電鍵,讓它可以自己刺激自己。結果它就抽了瘋,廢寢忘食地狂敲不止。我當然不希望他們是在尋海豚的開心,而希望他們是在做重要的試驗。不管怎麼說吧,上下交征利,是抽這種瘋,無止境地開發自然,也是抽這種瘋。

    我們可以教給西方人的就是:咱們可以從人與人的關係里得到樂趣。當然,這種樂趣里最直接的就是性愛,但是孟子毫不猶豫地把它挖了出去,雖然講出的道理很是牽強——說「慕少艾」不是先天的「良知良能」,是後天學壞了,現代人當然要得出相反的結論。實際原因也很簡單,它可能導致自激。

    孟子說,樂之實,乃是父子之情,手足之情(順便說說,有注者說這個「樂」是音樂之「樂」,我不大信)。再輔之以禮,就可以解決一切社會問題。這是孟子的說法,但我不大信服;他所說的那種快樂也可以自激,就如孟子自己說的:「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誰要說這不叫抽瘋,那我倒想知道一下什麼是抽瘋。而且我認為,假如沒有一大幫人站在一邊拍巴掌,誰也抽不到這種程度——孟夫子本人當然例外。

    中國人在人際關係里找到了樂趣,我們認為這是自己的一大優點。因為有此優點,我們既不冷漠,又不自私,而且人與自然的關係和諧。中國社會四平八穩,不容易出毛病。這些都是我們的優點,我也不敢妄自菲薄。但是基督曾說,不要只看到別人眼裡有木刺,沒準兒自己眼裡還有大梁呢。中國的傳統道德,講究得過了頭,一樣會導致抽瘋式的舉動。這是因為中國的傳統社會在這方面也是個放大器。人行忠孝節義,就能得忠臣孝子節婦義士的美名,這種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節義,循環往復,最後你連自己在幹什麼都搞不清。

    舉例言之,我們講究孝道,人人都說孝子好。孝子一吃香,然後也能導致正反饋,從而走火入魔:什麼郭解埋兒啦,臥冰求魚啦,誰能說這不是自激現象?再舉一例,中國傳統道德里要求婦女守身如玉,從一而終,這可是個好道德罷?於是人人盛讚節烈婦女。翻開歷史一看,女人為了節烈,割鼻子拉耳朵的都有。鼻子耳朵不比頭髮指甲,割了長不出來,而且人身上有此零件,必有用處;拿掉了肯定有不便處。若是為「節烈」之名而自殺,肯定是更加不妥的了。此類行為,就像那條抽瘋的海豚。

    文化革命中大跳忠字舞時,也是抽的這種瘋;你越是五迷三道,暈頭脹腦,大家就越說你好,所以當時九億人民都像發了四十度的高燒。不用我說,你就能發現,這正是孟子說的那種手舞足蹈的現象。經歷了文化革命的中國人,用不著我來提醒,就知道它是有很大害處的。「忠」可算是有東方特色的,而且可以說它是孝的一種變體,所以東方精神發揚到了極致,和西方精神一樣的不合理,沒準還會更壞。我們這裡不追求物慾的極大滿足,物質照樣不夠用。

    正如新儒家學者所說,我們的文化重人,所以人多了一定好,假如是自己的種,那就更好:作父母的斷斷不肯因為窮、養不起就不生,生得多了,人際關係才能極大豐富,對不對?於是你有一大幫兒子就有人羨慕。結果中國有十二億人,雖然都沒有要求開私家車,用空調機,能源也是不夠用。只要一日三餐的柴禾,就能把山林砍光,只要有口飯吃,地就不夠種。偶而出門一看,到處是人山人海,我就覺得咱們這裡自激得很厲害。

    雖然就個體而言沒有什麼過分的物慾,就總體來看還是很過分,中國人一年燒掉十億噸煤,造出無數垃圾,同樣也超過地球的承受力。現在社會雖然平穩,拿著這麼多的人口也是頭疼。故而要計劃生育,這就使人倫的基礎大受損害。倘若這種東方特色不能改變,那就只能把大家變到身高三寸,那麼所有的中國人又可以快樂的生活,並且享受優越的人際關係。可以預言,過個三五百年,三寸又嫌太高。就這麼縮下去,一直縮到風能吹走,看來也不是好辦法。

    本文的主旨,在於比較東西方不同的快樂觀。羅素在討論倫理問題時曾經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說,人得到自己希求的東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說因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們就希求它,那就是錯誤的。誰也不是因為吃是幸福的才餓的呀。幸福的來源,就是不計苦樂、不計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這種需要的種類、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當然,這是人在正常時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暈頭轉向的人不在此列。

    馬爾庫塞說西方社會有病,是說它把物質消費本身當成了需要,消費不是滿足需求,而是滿足起鬨。我能夠理解這種毛病是什麼,但是缺少親身體驗。假如把人際關係和諧本身也當成需要,像孟子說的那樣:行孝本身是快樂的,所以去行孝,當然就更是有病,而且這種毛病我親身體驗過了(在文化革命里人人表忠心的時候)。

    人滿足物質欲望的結果是消費,人際關係的和諧也是人避免孤獨這一需要的結果。一種需要本身是不會過分的,只有人硬要去誇大它,導致了自激時才會過分。餓了,找個乾淨飯館吃個飯,有什麼過分?想要在吃飯時顯示你有錢才過分。你有個爸爸,你很愛他,要對他好,有什麼過分?非要在這件事上顯示你是個大孝子,讓別人來稱讚才過分。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這原因大家心裡明白,社會對個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還是個起鬨的場所,幹什麼事都要別人說好,贏得一些彩聲,正是這件事在導致自激。東方社會有東方的起鬨法,西方有西方的起鬨法。而且兩邊比較起來,還是東方社會裡的人更愛起鬨。假如此說是正確的,那麼真正的幸福就是讓人在社會的法理、公德約束下,自覺自愿的去生活;需要什麼,就去爭取什麼;需要滿足之後,就讓大家都得會兒消停。這當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點文化修養,有點獨立思考的能力,並且對自己的生活負起責任來,同時對別人的事少起點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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