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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2:36:34 作者: 王小波
號召積極行動的結論雖好,但不一定合理。再說,一篇文章還沒有讀,結論就已知道,也不大有趣。我認為,目前文化界存在著一種「道德保守主義」,其表現之一就是多數文章都會得到這種結論。
在道德這個論域,假如不持保守的立場,就不會一味地鼓吹提高全社會的道德水平。舉例言之,假如你持宋儒的觀點,就會認為,全社會沒有了再醮的寡婦,所有的女孩子都躲在家裡等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道德水平就是很高的,應該馬上朝這個方向努力;而假設你是「五四」之後的文化人,就會認為這種做法道德水平有多高是有問題的,也就不急於朝那個方面努力。這個例子想要說明的是,當你急於提高全社會道德水平時,也許已經忽略了社會倫理方面發生的變革;而且這種變革往往受到了別的因素的影響,實際上是不可避免的。事實上,因為我們國家很大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正在改變,這種變革也正在發生,所以如何去提高道德水平是個最複雜的問題;而當我們這樣提出問題時,也就喪失了提高道德水平的急迫感。
前年夏天,我到外地開一個會——在此聲明,我很少去開會,這個會議的伙食標準也不高——看到一位男會友穿了一件文化衫,上面用龍飛鳳舞的筆跡寫著一串英文:OK,Let’spee!總的來說,這個口號讓人振奮,因為它帶有積極、振奮的語調,這正是我們都想聽到的。但是這個pee是什麼意思不大明白,我覺得這個字念起來不大對頭。回來一查,果不出我所料,是尿尿的意思。搞明白了全句的意思,我就覺得這話不那麼激動人心了。眾所周知,我們已過了要人催尿的年齡,在小便這件事上無須別人的鼓勵。
我提到這件事,不是要討論如何小便的問題,而是想指出,在做一件事之前,首先要弄明白是在幹什麼,然後再決定是不是需要積極和振奮。
這只是我個人的意見,當然,有些人在這類事情上一向以為,無論乾的是什麼,積極和振奮總是好的。假如倒回幾年,到了「文化革命」里,連我也是這樣的人。當年我堅信,一切方向問題都已解決,只剩下一件事,「毛主席揮手我前進」,所以在回憶年輕時代的所作所為之時,唯一可以感到自豪的事就是:那段時間我一直積極而振奮,其他的事都只能令我傷心。
我個人認為,一個社會的道德水準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價值取向,二是在這些取向上取得的成就;很顯然,第一個方面是根本。倘若取向都變了,成就也就說不上,而且還會適得其反。因此,要提高社會的道德水準就要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一、弄清哪一種價值取向比較可取;二、以積極進取的態度來推進它。坦白地說,我只關心第一個問題。換言之,我最關心pee是要幹什麼,在搞明白它是什麼意思之前,對OK,Let’s中包含的強烈語氣無動於衷。我知道自己是個挺極端的例子;另一種極端的例子是對幹什麼毫不關心,只關心積極進取,狂熱推動。我覺得自己所處的這個極端比較符合知識分子的身份,並為處於另一極端的朋友捏一把冷汗。假如他們湊巧持一種有益無害的價值取向,行為就會很好;假如不那麼湊巧,就要成為一種很大的禍害。因為這個原故,他們的一生是否能於社會有益、於人類有益,就不再取決於自己,而是取決於機遇。正因為有這樣的人存在,思考何種社會倫理可取的人的責任就更重大了。
我本人關心社會倫理問題,是從研究同性戀始。我做社會學研究,但是這樣一個研究題目當然和社會倫理問題有關係。現在有人說,同性戀是一種社會醜惡現象,我反對這種說法,但不想在此詳加討論——我的看法是,同性戀是指一些人和他們的生活,說人家是種社會現象很不鄭重。我要是說女人是種社會現象,大家以為如何?——我只想轉述一位萬事通先生在澡堂里對這個問題發表的宏論,他說:「同性戀那是外國的高級玩藝兒,我們這裡有些人就會趕時髦……這愛滋病也不是誰想得就配得的!」在他說這些話時,我的一位調查對象就在一邊坐著。後者告訴我說,他的同性戀傾向是與生俱來的。他既不是想趕時髦,也不是想得愛滋病。他還認為,生為一個同性戀者,是世間最沉重的事。我想,假如這位萬事通先生知道這一切,也不會對同性戀做出輕浮、趕時髦這樣的價值評判,除非他對自己說出的話是對是錯也不關心。我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倫理道德的論域也和其他論域一樣,你也需要先明白有關事實才能下結論,而並非像某些人想像的那樣,只要你是個好人,或者說,站對了立場,一切都可以不言自明。不管你學物理也好,學數學也罷,都得想破了腦袋,才能得到一點成績;假設有一個領域,你在其中想都不用想就能得到大批的成績,那倒是很開心的事。不過,假如我有了這樣的感覺,一定要先去看看心理醫生。
在本文開始的時候,提出了「道德保守主義」這樣一種說法。我以為「道德保守主義」和不問價值取向是否合理、只求積極進取的傾向,在現象上是一回事,雖然它們在邏輯上沒有什麼聯繫。這主要是因為假如你不考慮價值取向這樣一個主要問題(換言之,你以為舊有的價值取向都是對的,無須為之動腦子),就會節省大量的精力,干起呼籲、提倡這類事情時,當然精力充沛,無人能比。
舉例來說,有關傳統道德里讓寡婦守節,我們知道,有人說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又有人說過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這些先生沒有仔細考慮過讓寡婦守節是否合理,此種倫理是否有必要變革,所以才能如此輕鬆地得出要喪偶女士餓死這樣一個可怕的結論。
喜歡蕭伯納的朋友一定記得,在《巴巴拉少校》一劇里,安德謝夫先生見到了平時很少見到的兒子斯泰芬。老先生要考較一下兒子,就問他能幹點什麼。他答道:幹什麼都不行,我的特長在於明辨是非。假如我理解得對,斯泰芬先生是說他在倫理道德方面有與生俱來的能力。安德謝夫把斯泰芬狠狠損了一頓,說道:你說的那件事,其實是世界上最難的事。
當然,這位老爺子不是在玩深沉,他的意思是說,你要明辨是非,就要把與此有關的一切事都搞清。這是最高的智慧,絕不是最低的一種。這件事絕不輕鬆,是與非並不是不言自明的。
在倫理道德的論域裡,有兩種不同的態度:一種認為,只有詳細地考慮有關證據,經過痛苦的思索過程,才能搞清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我就是這樣考慮倫理問題的;另一種認為,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根本無須考慮,只剩下了如何行動的問題——我嫉妒這種立論的方式,這實在太省心。假設有位女子風華絕代,那麼她可以認為,每個男人都會愛上她,而且這麼想是有理由的。但我很難想像,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相信自己一拍腦袋想出來的東西就是對的;現在能想出的唯一例子就是聖靈充滿的耶穌基督。我這輩子也不會自大到這種程度。還有一種東西可以拯救我們,那就是相信有一種東西絕對是對的,比如一個傳統,一本小紅書,你和它融為一體時,也就達到了聖靈充滿的境界。
在這種狀態下,你會感到一切價值取向上的是與非都一目了然,你會看到那些沒有被「充滿」的人都是那麼墮落,因而充滿了道德上的緊迫感。也許有一天,我會向這種誘惑屈服,但現在還不肯。 我們已經有了好幾次文化熱:第一次好像是在八五年,我正在海外留學,有朋友告訴我說,國內正在熱著。到八八年我回國時,又趕上了第二次熱。這兩年又來了一次文化批評熱,又名「人文精神的討論」。看來文化熱這種現象,和流行性感冒有某種近似之處。前兩次熱還有點正經,起碼介紹了些國外社會科學的成果,最近這次很不行,主要是在發些牢騷:說社會對人文知識分子的態度不端正,知識分子自己也不端正;夫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我們要向君子看齊——可能還說了些別的。但我以為,以上所述,就是文化批評熱中多數議論的要點。在文化批評熱里王朔被人臭罵,正如《水滸傳》里鄆城縣都頭插翅虎雷橫在勾欄里遭人奚落:你這廝若識得子弟門庭時,狗頭上生角!文化就是這種子弟門庭,決不容痞子插足。如此看來,文化是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價值觀,還有點黨同伐異的意思;但我不願把別人想得太壞,所以就說,這次熱的文化,乃是一種操守,要求大家潔身自好,不要受物慾的玷污。我們文化人就如唐僧,俗世的物慾就如一個母蠍子精,我們可不要受她的勾引,和那個妖女睡覺,喪了元陽,走了真精,此後不再是童男子,不配前往西天禮佛——這樣胡扯下去,別人就會不承認我是文化人,取消我討論文化問題的權利。我想要說的是,像這樣熱下去,我就要不知道文化是什麼了。
我知道一種文化的定義是這樣的:文化是一個社會裡精神財富的積累,通過物質媒介(書籍、藝術品等等)傳諸後世或向周圍傳播。根據這種觀點,文化是創造性勞動的成果。現在正熱著的觀點卻說,文化是種操守,是端正的態度,屬倫理學範疇。我也不便說哪種觀點更對。但就現在人們呼籲的「人文精神的回歸」,我倒知道一個例子:文藝復興。這雖是個歷史時期,但現在還看得見、摸得著。為此我們可以前往佛羅倫斯,那裡滿街都是文藝復興時期的建築,這種建築是種人文的成果。佛羅倫斯還有無數的畫廊、博物館,走進去就可以看見當時的作品——精妙絕倫,前無古人。由於這些人文的成果,才可以說有人文精神。倘若沒有這些成果,佛羅倫斯的人空口說白話道:「我們這裡有過一種人文精神」,別人不但不信,還要說他們是騙子。總而言之,所謂人文精神,應當是對某個時期全部人文成果的概括。
現在可以回過頭去看看,為什麼在中國,一說到文化,人們就往倫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以為這是種歷史的誤會。眾所周知,中國文化的最大成就,乃是孔孟開創的倫理學、道德哲學。這當然是種了不得的大成果,如其不然,別人也不會承認有我們這種文化。很不幸的是,這又造成了一種誤會,以為文化即倫理道德,根本就忘了文化應該是多方面的成果——這是個很大的錯誤。不管怎麼說,只有這麼一種成果,文化顯得單薄乏味。打個比方來說,文化好比是蔬菜,倫理道德是胡蘿蔔。說胡蘿蔔是蔬菜沒錯,說蔬菜是胡蘿蔔就有點不對頭——這次文化熱正說到這個地步,下一次就要說蔬菜是胡蘿蔔纓子,讓我們徹底沒菜吃。所以,我希望別再熱了。 羅素先生在《權力論》一書里,提到有一種僧侶的權力,過去掌握在教士們手裡。他還說,在西方,知識分子是教士的後裔。另外,羅素又說,中國的儒學也擁有僧侶的權力。這就使人想到,中國知識分子是儒士的後裔。教士和儒士擁有的知識來自一些聖書,《聖經》或者《論語》之類。而近代知識分子,即便不是全部,起碼也是一部分人,手裡並沒有聖書。他們令人信服,全憑知識;這種知識本身就可以取信於人。奇怪的是,這後一種知識並不能帶來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