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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4:15:11 作者: 朽木刁也
    林路的家庭條件好到逆天,紅三代又是世家之後,親哥是一家有名影視公司的老闆,爸爸是上市公司董事,大伯在軍-委中身居要職,這樣的條件,誰能包-養的起他。

    但現在麻煩的是,怎麼才能讓林路自願從這個漩渦里脫身,因為即便澄清了「包-養門」,只要章景之還在繼續被黑,林路就不會罷手,依他的性子,後續不知道還能弄出什麼么蛾子。

    「……」唐宋嘆了一口氣。

    看來,只能從源頭解決了——找出證據,證明章景之是無辜的。

    不過現在……唐宋決定先讓林路膈應一下,讓林路每次都整出些亂七八糟的讓他收拾殘局。

    想到這裡,唐宋伸出手,直接將林路微博下的評論亮出來給他看。

    「你先別忙著和粉絲對罵了,你先看看你自己的微博吧,你現在比章景之還要慘。」

    林路不比章景之,他出道不久,演的戲不多,之前還都是六七八號配角,根本沒法讓人記住,唯二讓人記住他,並且印象深刻一點的,一部是去年的仙俠男三,一部是《光影》的男配。

    他的粉絲不多,其中大多是路人粉或者顏值粉,死忠粉非常少,相對比粉絲,黑粉還會更多。

    粉絲忠誠度不高,所以「疑被包-養」的熱搜一上去,他粉絲數一下掉了三四十萬。

    而評論里,根本不需要水軍,置頂上來的大多是冷嘲熱諷、罵得難聽的。

    聽了唐宋的話,林路暫停了下來,他抬眸看了一眼唐宋手裡的手機。

    在看到那些評論後,林路沒有多生氣,反而還笑了。

    他笑了半天,問道:「這個包-養,金-主,不會是指章景之吧?他們以為,章景之包-養了我?」

    「是,而且你又上熱搜了。」唐宋返回微博首頁,給林路看了下熱搜榜。

    林路瞪著熱搜話題看了好久,跳腳道:「什麼鬼,要包養也應該是我包-養他吧……啊呸呸呸,誰對章景之是那種喜歡了,老子是直的,只喜歡女的,溫柔可愛漂亮善良的女孩子!」

    說後面半句話的時候,林路的眼神有些閃爍,耳根也紅通通的。

    唐宋心裡跟明鏡似的,他沒管林路這害羞又傲嬌的性子,轉而問道:「這個話題對你很不利,一旦大家真的這麼認為了,你會非常麻煩,我要為你澄清,最簡單的方法你知道是什麼吧?」

    林路當然知道。

    他點頭道:「就按照你的想法去發通稿吧。」

    他從來不暴露家世,不依靠林堯的原因,就是因為他要證明向章景之證明,即便不靠背景,他同樣可以在娛樂圈裡闖下一片天地,可以超越章景之。

    不過這一次,他倒不介意用背景壓一壓這幕後主使人,讓他知道,他到底得罪的是誰!

    重新拿起一旁的手機,林路登上自己的大號微博,點開評論,然後順手轉發了其中一條點讚數最多的罵他評論,什麼都沒寫,就用了一個豬的表情,又再用了一個蔑視的表情包。

    「切,小爺我無所畏懼,怕你們啊!哼。」

    林路說完,又看了一眼前面一條霸氣力挺章景之的微博,瞬間覺得自己氣場兩米八,攻氣外露!

    第5章 插pter 05(已修)

    當然,有摸著微博過來黑林路的「正義路人」們,就有摸著微博過來支持他的章景之的粉絲。

    【唯愛章神一萬年:章神粉,這件事明顯是部分媒體和營銷號故意帶節奏,背後有推手,可是居然沒有人站出來挺章神,現在終於看到一個人了,雖然不認識你,但決定以後就粉你了。】

    【天天又年年:以前看到採訪,一度非常討厭你,生理厭惡那種,但昨天圍觀了一下小號的內容,發現你有點萌,決定轉路人,今天再看你這麼仗義發言,轉粉了。】

    【攜手能白頭:比心,比心,本來是顏值粉,今天轉死忠了。】

    【建國以後修士不能成仙:重新去看了一遍關於你的訪談,又看了一遍電影,發現你真的超級萌啊,演技也很棒,不管怎麼說,就憑你這次仗義發言,先粉為敬。】

    【我家愛豆超可愛:路萌萌,你這次居然敢直接懟狗仔大咖和營銷號,小心下次他們不幫你上熱搜了哦,哈哈哈。ps:今天愛豆又掉智商了怎麼辦.jpg】

    ……

    看著這些在大批黑粉和「正義路人」淹沒下艱難求生的評論,林路心裡暖暖的,十分感動。

    他第一次知道,粉絲原來能這麼暖,這麼可愛。

    換了大號登錄,林路直接回復了幾個粉絲的評論,又點讚了前幾頁的暖心評論。

    做完這些後,他就停了下來,不再去管網上那些人對他的各種深扒。

    與此同時,保姆車停在了林路的公寓下。

    林路對唐宋說:「你來我家弄吧,我這裡的資料比較全。」

    唐宋點了下頭。

    兩人一起下了車,進了電梯,電梯直達頂樓。

    這座公寓的頂樓本來有兩套房子,但林路喜歡安靜,就乾脆也買了下來,兩套打通成了一套。

    指紋解鎖開門,林路先開了暖氣,然後換上了毛絨絨拖鞋,又給唐宋準備了一雙。

    唐宋低頭看了一眼粉紅色毛絨兔鞋,自然把腳放了進去。

    毛絨絨拖鞋他第一次穿得時候還非常彆扭,現在早已經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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