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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2:54:09 作者: 尋香蹤
    高朝說:「你覺得腥就別吃。」

    陳隨文趕緊說:「沒事沒事,處理好是不會腥的。秦安之你不吃魚?」

    秦安之說:「我不太愛吃淡水魚,覺得有點腥,刺也多,海魚還可以。」

    高朝扭過頭去,對著空氣罵了一句:裝逼!

    陳隨文說:「你不吃的話那就最後下。」

    買單的時候,陳隨文搶著要買單:「第一次來我家,怎麼能讓你掏錢。再說你還是個學生,沒掙錢。」

    秦安之說:「說好了我請的,怎麼能讓你請,本來今天就是我輸了。」

    高朝掏出錢包,拿出二百塊錢遞給收銀員:「買單。」

    秦安之嘿嘿笑:「怎麼能讓大哥你掏錢,都說了是我請的。」

    高朝說:「我從來不去他家吃白食。」這固然有點失實,但他現在去蹭飯的時候的確不白吃白喝。

    秦安之倒是很識趣,出來之後看見水果攤,買了一大袋子水果。到了陳隨文家,秦安之詫異地說:「原來你就住在碧江小區啊,跟我住得好近啊,我就在那邊的望江閣,以後我可以常來你這兒串門了。」

    高朝的臉黑得跟鍋底似的,重重地拍門:「曲樂,開門!」

    陳隨文低頭掏鑰匙:「我來開吧,我帶鑰匙了。」

    曲樂已經將門打開了:「哈嘍,帥哥你好,歡迎來我家做客。」

    高朝將手裡的袋子遞給曲樂:「去洗菜。」

    曲樂笑嘻嘻地說:「哎呀,一點都不懂得憐香惜玉,這麼冷的天居然叫人家去洗菜。」

    秦安之趕緊說:「我來我來。」

    曲樂笑眯眯的:「小帥哥真會體貼人。你是客人,怎麼好意思讓你幹活,還是我來吧。」

    「沒關係,我來。今天本來是該我請客的,被高大哥搶著付了款,下次我請。你們家布置得真溫馨,打掃得這麼幹淨,看著就有家的感覺。」 秦安之是個人精,嘴巴像抹了蜜,誇得曲樂心花怒放。

    聽這意思以後還要來蹭飯,高朝翻了個白眼,走到沙發邊坐下開電視看。陳隨文去廚房準備食材,秦安之巴巴地去幫忙,兩人嘰嘰咕咕說個不停,不知道在說些什麼。

    高朝又不好意思過去,調低了電視音量想聽一點,但是聽不清,他們家鄉話的語速一加快,旁人聽著就要連蒙帶猜。

    曲樂看著高朝躺在沙發上,雙腿架在沙發扶手上,坐沒坐相,就像在自己家裡一樣自在,說:「高朝你還真像個大爺,幸虧你不是我男朋友,否則我不成個伺候你的老媽子?」

    高朝聽了她的話,連窩都沒挪,當耳旁風了。這時陳隨文推著秦安之從廚房裡出來了:「你出去吧,出去看電視,這裡不要你幫忙了,越幫越忙,還是我自己來。」

    高朝趕緊放下腿站起來:「怎麼了?」

    陳隨文哭笑不得地說:「秦安之把土豆皮削了一半,茼蒿扔了一半,這樣還能剩下什麼啊。一看就是從沒下過廚房的。」

    高朝說:「我來吧。」這些事情雖然他也不擅長,但這段時間在這邊蹭飯,倒被曲樂逼著做了不少,勉強能打個下手了。

    「行,你幫我削土豆。」陳隨文轉身進了廚房,高朝趕緊跟了進去。

    秦安之則尷尬地站在客廳里甩著手,嘿嘿笑。

    曲樂看著他:「原來你什麼都不會啊,我看你那樣以為你是個廚房高手呢。」

    秦安之說:「我媽說只要念好書就行了,別的自然會有人做。」

    曲樂:「……」

    第22章 擁抱

    秦安之被陳隨文趕出廚房後,高朝的心情就一直都很好,吃飯的時候還不忘揶揄跟他搶菜的秦安之:「沒出力的人應該少吃點。」

    秦安之看著他,小聲地嘀咕了一句:「吃那麼多也還是瘦得跟麻杆似的。」

    高朝聽見了,一點也不生氣,笑眯眯地說:「你知道我這身材多少人羨慕不來,不管怎麼吃都不胖。你能嗎?」

    這話簡直給了秦安之會心一擊,他中學時代就胖過,上大學後,有空愛美了,堅持鍛鍊身體才減下來,他現在這樣的體型也還是長期堅持鍛鍊的結果,一旦運動停下來,體重便會漲回去,易發胖體質是他永遠的痛。

    偏生陳隨文還提了起來:「對,我記得有一陣子你挺胖來著,初中還是高中的時候?」

    秦安之簡直要吐血,苦笑著說:「高中的時候,那會兒長身體,學習任務又重,我媽天天給我做各種好吃的,所以全轉化為脂肪了。」

    高朝說:「你花了多長時間才瘦下來?」

    秦安之說:「一年多吧。」

    曲樂驚呼:「哇呀,我想起那句話了,每一個胖子都是潛力股,你就是最好的明證啊。你瘦了之後,是不是追你的人都排到墮落街去了?」

    「哪有那麼誇張!」秦安之笑了笑。

    高朝撈了一筷子肥牛給陳隨文:「多吃點,咱們不怕胖。」

    陳隨文說:「謝謝,我自己來。」

    魚是吃到最後才放的,秦安之已經吃飽了,他不吃魚,只好看著大家吃,高朝故意吃得津津有味,還不斷地招呼大家吃:「這個魚切得好,厚薄適中,一燙就熟,有鮮又嫩。隨文你辛苦了,多吃點,曲樂你也多吃點,吃魚美容養顏。」

    秦安之默默地喝著飲料,看著那三人從熱騰騰的湯鍋里撈菜吃,有點後悔那句自己不吃魚的話來,但是他死要面子,說出去的話就像吐出去的口水,不可能再舔回來。

    這頓飯大家基本吃得很滿足,除了秦安之有點小鬱悶之外。吃了飯,曲樂又建議打麻將:「好久沒打牌了,正好湊齊了四個人,摸一圈?」

    秦安之說:「不會打麻將。要不出去散個步吧,剛吃了飯不消化。」

    曲樂歪在沙發里:「不想動,外面太冷了。」

    陳隨文說:「我還有點工作要加班,要不你先回去吧。」存稿已經用完了,他今天還沒更新呢,得趕緊去碼字,但是他又不想讓秦安之知道自己在寫小說,便說有工作要做。

    秦安之說:「那行吧,我們就不打擾了,下次再來。高大哥,我們走吧。」

    高朝躺在沙發上不動彈:「你先走吧,我就住在隔壁。」

    「你們是鄰居啊?」秦安之顯然十分意外。

    陳隨文起身:「對,他就住隔壁。走吧,我送你下去坐車。」

    他們走了之後,曲樂斜睨著高朝:「我說你怎麼老跟秦安之過不去啊,他哪裡得罪你了?」

    高朝說:「他沒得罪我?碰上好幾次,每次都把我當空氣,當空氣就算了,每次還都挖苦諷刺我,你今天也聽見了。」

    曲樂嘿嘿笑:「我怎麼感覺你們倆在為隨文爭風吃醋。」

    高朝像被踩了尾巴的貓,渾身毛都豎了起來:「你胡說什麼呀!隨文是我哥們!我一有女朋友的人,為哥們吃什麼醋!我知道了,那傢伙肯定對隨文有意思,該不會把我當成假想敵了吧?」

    「誰知道你們怎麼想的!高朝,其實秦安之人不錯,他如果真是個gay,跟隨文還挺般配的,他倆從小就認識,知根知底,如果真在一起了,那可是大喜事一件,我們要祝福隨文,不要拖他的後腿。」曲樂認真地說。

    高朝皺眉看著曲樂:「你特意叫我名字說這個幹嗎?不管他找了誰,我當然都會祝福他。」

    從這天起,高朝就很少找陳隨文。陳隨文忙得昏天暗地,高朝不找他他也沒察覺到,就連高朝簽名售書那天他都沒時間去,他去株洲出差了,那邊客戶非常難纏,品牌推廣方案寫了兩份都沒過關,最後公司只得派策劃主管和陳隨文去跟對方老總見面詳談。

    當晚對方還請他們吃飯,飯桌上老總好一頓指示,陳隨文和主管裝了半天孫子,回到家時已經晚上十一點了。曲樂給他留了燈,陳隨文看到茶几上有一套碼放得整整齊齊的嶄新《九天》,封面跟以前看的樣書有些差別,陳隨文隨手翻看了一下,發現扉頁上有高朝的簽字「隨文兄惠存人間無雙敬贈」,落款日期是今天。陳隨文猛然想起來今天是高朝簽售的日子,自己早就答應他去捧場的,結果給忘了個一乾二淨,而按照高朝的性格,他居然沒有提醒自己,這實在有點怪異啊。

    陳隨文拿出手機看了一下時間,覺得高朝應該還沒睡,便去隔壁敲門,敲了半天都沒人來開門,倒是把屋裡正在做面膜的曲樂驚動了,曲樂穿著厚厚的棉睡衣從屋裡探出頭來:「你找高朝?他今晚去廣州了,沒告訴你?」

    陳隨文收回拍門的手:「那他書是什麼時候送來的?」

    「下午送來的,他回來收拾行李,順便拿過來的。」曲樂說。

    陳隨文有種莫名的歉疚感:「那他今天簽售情況怎麼樣?」

    曲樂說:「應該還不錯。怎麼了?」

    陳隨文嘆氣說:「我之前答應他說要去給他捧場的,結果今天去株洲出差了,根本就忘了這件事,我看到書才想起來。」

    「沒事的,你給他打個電話說一下吧。你又不是故意不去的,工作太忙了,他能理解的。」曲樂安慰他。

    陳隨文卻不那麼想,他工作忙不假,但最大的問題不是他沒去簽售會,而是他壓根就忘了這件事,這是不能原諒的,他覺得實在沒臉面對高朝。但電話還是要打的,他將書捧回屋裡,翻看了一下,書印刷質量還不錯,高朝的字寫得也很不錯,不衫不履,透露出隨意和灑脫,像他散漫的性格。

    陳隨文撥通了高朝的電話,電話響了一聲就被接了起來:「餵?」

    陳隨文聽著高朝的聲音,對著空氣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是我,今天你簽售,我答應你要去的,結果給忘了,剛從株洲出差回來,看到你送的書才想起來,實在對不起啊。」

    高朝說:「沒事,場面很火爆。出版社和書店安排了不少托,不會冷場的。」後面這句話是壓低了聲音說的,帶著自我調侃的味道。

    陳隨文卻聽得有點不是滋味:「簽名簽到手軟了吧?」

    「可不是,現在手腕子還疼呢。我明天到廣州了,你想帶點什麼?」高朝問。

    陳隨文說:「不用。謝謝你的書,你字寫得很漂亮啊,有個性。」

    高朝嘿嘿笑:「你不是第一個人這麼說,我這字自成風格,沒見過跟我寫得一樣的字體。哪天我出名了,說不定還有人買我的字創個字庫呢。」

    陳隨文笑起來:「還別說,可能真有。今天的事實在是抱歉,對不起,最近忙昏了頭,等你回來給你做頓好吃的賠罪。」他再次真誠地道歉。

    高朝說:「好。車要過涵洞了,要沒信號了,就這樣吧,早點休息,晚安。」

    陳隨文拿著書翻看了一下,本來他對種馬小說興趣不大,高朝的小說他只掃了幾眼,這次決定好好讀一讀,也算對得起高朝送他這套親筆簽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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