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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0:56:53 作者: 應祁
    只是中間有一個很細微的缺口。

    不仔細看的話,根本發現不了。

    他從顧棲池十六歲回到顧家時穿了進來,對後續幾年「顧棲池」的行為與經歷過的事情如數家珍,卻對以往的記憶空白一片,只依稀記得些許模糊的輪廓。

    他也曾想過原因,百思不得其解,只好當做是這本書的原作者並沒有交代清楚顧棲池前十六年以來的人生軌跡。

    畢竟「顧棲池」只是為了凸顯顧予寧成功人生的一個炮灰對照組罷了。

    沒什麼好值得作者費心的。

    這還是顧棲池第一次窺見這本書以外的東西——

    來自「顧棲池」痛苦不堪的記憶。

    雖然只有零碎的片段,卻更加堅定了顧棲池的想法。

    這一次,他一定可以逃脫出這個世界的束縛,不再背負著「顧棲池」那些慘澹的過去,只活他自己的人生。

    情緒逐漸平復下來,顧棲池深吸了一口氣,攥緊了拳頭,而後鬆開。

    車子一路行駛,終於被薄彧找到了合適的時機,停了下來。

    他傾過身,包裹住顧棲池的手。

    掌心下的皮膚微涼,原本淡粉的指尖都有些發白。

    薄彧解開安全帶,將他攬入懷裡,一下又一下地在他的脊背處輕輕拍打,像哄嬰兒一樣,語氣溫柔又繾綣。

    「顧棲池,別怕,一切都過去了了。」

    「有我在你身邊,不論是周遠還是顧家,休想再靠近你一步。」

    就這么半晌,有一下片襯衫被洇濕,顧棲池仰起頭,眸光是很純粹的乾淨,看不見任何雜質,只剩下氤氳的水汽。

    「薄彧,你之前是不是調查過我?」

    他的睫毛被水汽打濕,眼眶也有些微紅,就這麼看著薄彧。

    薄彧無奈地點了下頭。

    當初那種情況之下,他想要儘快了解顧棲池,一定會對他的一切都進行一個事無巨細的追查。

    「我想讓你幫我查一下我十六歲之前的一切,可以嗎?」

    顧棲池很輕地開口,眼睫微顫,被薄彧包在掌心裡的五指不自覺用力,攥緊,指甲嵌入掌心,掀起細微的痛。

    薄彧摩挲了下他眼周單薄的皮膚,而後用指腹捻了下白皙如珍珠一樣圓潤的耳垂,很輕地嗯了聲。

    沒有追問顧棲池這樣做的緣由。

    他說過的,無論顧棲池想做什麼,都可以放開手去做,他會在他的身後,一直陪著他,支持他。

    絕不會讓他一個人,孤單而茫然地站在那條布滿泥沼、陷入黑暗的小路上。

    薄彧:「我幫你查,你想知道的東西,我都會幫你一點一點全都查清楚。」

    顧棲池抿了下唇,等到眼周的濕意全然散去,唇邊抿起細碎笑意。

    「謝謝你,薄彧。」

    「我們去領證吧。」

    視線盡頭,民政局在光下散發著柔和的光。

    他們的車就停在民政局的旁邊。

    一步之遙。

    第32章 晉江文學城獨家

    到民政局前恰好是上午十點半左右, 日光懶洋洋地撒下來,落在門前的梧桐樹上。

    光影被風吹得破碎,梧桐葉隨風搖曳, 落下一地的斑駁陰影。

    顧棲池整個人都沐浴在光下,模糊的光線鍍在周身, 精緻地像尊名貴的瓷器。

    民政局的門被推開,悶熱的潮濕氣息隨著開門的動作湧入,獨屬於夏日的熱浪席捲而來。

    卻又被民政局裡開著的空調的冷氣吹散,掀起一陣涼意。

    雖然自己只是個十八線糊咖,但為了溫熙和《幸天青》著想,顧棲池還是老老實實地戴上了口罩和帽子, 以防被人認出來,在之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今天是工作日,來領證的人並不多, 薄彧提前讓白衡預約好了號碼, 可在眼前看起來, 沒什麼大作用,因為大廳里只有寥寥三對情侶在排隊等待。

    民政局裡一共有五個窗口,其中有兩個還是空閒的, 顧棲池見狀,直接拉著薄彧走了過去。

    負責的工作人員正在很小心的摸魚,手指隨著手機屏幕里的開心消消樂上下滑動,因為開啟了靜音模式,聽不到聲響, 只能看到消除障礙之後屏幕上發出的絢爛光效。

    藍綠色的, 分外耀眼。

    薄彧的指尖在台前輕扣了一下, 清脆的敲擊聲吸引回了工作人員的注意力。

    負責辦理程序的是個圓臉的小姐姐, 杏眼微圓,看到顧棲池正盯著自己的手機屏幕,有些不好意思,忙不迭將手機收了起來,擺出一副認真工作的態度。

    薄彧牽著顧棲池在圓椅上坐了下來,將兩人的戶口本與身份證取了出來,遞到窗口處,還不忘拿出一盒喜糖,一起遞了過去。

    新人帶喜糖過來送給工作人員是常有的事情。

    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夠美滿幸福,安康順遂,是以帶著喜糖分給陌生人,多散散喜氣,來收穫更多的祝福。

    是以圓臉小姐姐也沒推脫,抿了下唇,頰邊漾起兩顆酒窩,收下了薄彧遞過來的喜糖和身份證件,然後遞了張表格出去。

    兩張《申請結婚登記說明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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