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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3:17:53 作者: 二月胡
    這是楊千嬅為數不多的中文歌曲,是初三的寒假,如意在電視上看到那部叫做《武十郎》的電視劇。當初她愛男二愛得要死。無論是小說還是影視劇,只要是愛情類的,所有的男二都會讓女觀眾心疼,他們是專留給女觀眾愛的一類人。那時的如意還信誓旦旦的說,等到哪一天,她也碰到了這樣的兩個人,那麼她一定毅然決然的選擇男二。可當她真的碰到了,卻沒有辦法像自己

    所想的那樣去做決定。

    現在回想起來,那讓自己討厭的地方,卻留著自己寶貴的回憶。

    回憶雖美好,可它又遠又長,根本無法回過頭去。未來註定要來,明天就是婚禮了,這是她要接受的事實。

    這幾天她一直都在讓自己接受這個事實,但,這一晚的她,沒有那麼大方,沒有那麼磊落,回到住處後,她做了一件自己未來都有可能要唾棄自己的事。

    如意從背包里拿出一包未開封的面巾紙和一支沒有用過的筆,又將一張面巾紙擺在剛剛認真擦拭過的桌子上,拿起那支筆,寫上自己和他的名字。

    初三下學期,對如意來說是最意外的一年。她掌握了摺紙鶴、疊星星這些從前根本不屑的技能,只因心中一個人讓她時常牽掛,她為了他而學,為他祈願,卻從沒送給過他。

    有一天她只自己待在自習室學習的時候,像同學和室友初一時一樣,算著自己和心中所念之人的緣分。

    那時班級里每個女生幾乎都有一個本,這個本上記著的是一些測試兩個人緣分的方法。其中有一個,是要分別算出自己名字的筆劃和喜歡的人的筆畫,然後用大數減去小數,所得的差對應本子上的數,顯示的結果就是兩個人的緣分以及歸宿。

    當全班風靡做這件事的時候,如意就坐在座位上,或聽歌,或趴在桌上睡覺。她不做,一是因為她不信,二是因為她當時根本就沒有喜歡的人。

    她情竇開的比同齡人晚,所以,那年的她從室友手裡隨便編了個理由就將他們已經不再珍惜的本子借了出來,然後去找尋那個結果----

    ----最愛的人。

    天吶,是不是在做夢,自己是他最愛的人,太好了。

    她暗自竊喜,只自己喜著,不讓任何人知道。

    中考前一個月,應該是大家都過於亢奮,不知道是誰從什麼地方學會的新的測試方法而再次瘋狂起來。每個課間都會看到女生們忙碌著,有時男生們也會被這種氛圍感染,央求女生幫自己算。

    如意是個聰明人,雖然手不巧但心卻很靈,簡單的東西看一遍也就記住了。於是一天剛下了自習,大家都回了寢室,易明澤也因有事沒陪自己時,她躲在自習室悄悄地為自己和他算上一卦。

    她從書包里拿出自習前新買的面巾紙和簽字筆,然後在桌子上鋪一張剛在桌洞裡精挑細選的A4紙,在拿出一張面巾紙,放在A4紙上,在白淨淨的紙面上一上一下的寫上她和他的名字。

    寫好後,面巾紙對摺,分成8份,然後將其展開,每一份揉搓成一個小豎條。揉搓好後用兩隻膝蓋死死的夾住底端,共上下兩端。先將一端兩兩系好,再不弄亂順序的將另一端翻轉過來,再次系好,所呈的圓圈形狀便決定著兩個人的緣分----

    一圈----命中注定的一對。

    如意雖然對愛情和婚姻沒有報過任何幻想,但看到這樣的結果心中不免興奮,這結果讓她久久不能平息心中的欣喜。

    但那結果對如意來說除了讓自己對這個男孩子越來越在意之外,再沒改變什麼,她依舊絕口不提,依舊是那副老樣子。

    後來,那一個大大的圓圈被她封在了那個箱子裡。

    此時那隻和他有關的箱子已經到了上海,此時它們正躺在自家單元的前台處等待即將歸家的她認領。

    如意坐在桌前,將面巾紙一塊兒塊兒撕開,然後展平、揉搓成豎條,將每一端系好,她沒有展開來看,沒有去找尋結果,她把它們扔在了垃圾桶里。

    然後,轉身去衛生間洗漱,接著躺在床上等待周公的到來,好在明天婚禮上,以最好的狀態祝福一對兒新人。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宜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現在的這個社會,整體很浮躁,幾乎每個新人的婚禮辦的都很匆忙,沒有辦法請太多的假期為自己的婚禮做準備,為了不讓自己太過於忙碌,只能請好友和策劃公司幫忙,但還是在短暫的時間匆匆忙忙的辦了婚禮。如意還記得自己在工作中認識的一個女生,她在結婚的前一天還在裝喜糖。

    而他們,怕是如意見過的最忙碌的一對兒新人了。新娘因為父親的關係,剛畢業就留在學校當了老師,本來很多人都在議論,她為了不給父親惹麻煩,也就沒有多請假;易明澤也正在事業的上升期,就這樣,他們只能在十一假期前請了三天假,加上十一假期,馬不停蹄的準備好了這場婚禮。

    一對兒新人沒有時間與精力完成的,她全部幫他們解決了,這場婚禮,因為她的原因,還為小兩口省了不少錢。

    如意沒有一起去接新娘,一覺醒來就去了婚禮現場。今天的她一身長裙下是一雙小跟鞋,耳朵上掛著的是一對紅色小耳墜。

    她從不穿高跟鞋,一是不屑穿,她總說,168的個頭已經很滿足了,哪裡還需要高跟鞋。二是,她根本就沒穿過,也不會穿。平時只穿運動鞋或休閒鞋,工作時踩著的也是平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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