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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2:27:36 作者: 張鼎鼎
也許是因為厭惡的太多了吧,所以,我愛上了一個這樣的人。也許不是愛,因為按照專家們給出的答案,真正的愛情是短暫的,而我對這個人,卻執著了將近二十年!
我明知道這個人對我一點心思都沒有,明知道做朋友會更好一些,卻千方百計不死不休的扒著他,有時自己想想,都覺得荒唐可笑,但卻控制不了,一想到這個人要離開我,要和其他人結婚,我就要發狂。
所以,不管施展多麼骯髒的手段,不管被怎樣的厭惡,我還是將他留了下來。
他不愛我,甚至是恨我的,願意和我在一起也不過是無可奈何,這個人就是心軟,如果他心硬些,也許也擺脫我了。
看了眼旁邊的表,已經快六點了,我的睡眠很少,以前也不過睡三四個小時,現在雖然每天都躺在床上六個小時以上,但其實不過是因為我貪戀和他一起躺著的感覺,睡是睡不著的。
他今天要回家,想到這裡,我打消了繼續躺下來的打算,下了床,向外走去。
腰有些酸,昨天做的有些多。要讓別人知道了一定要說我賤,整個過程都是我自己在做。
是我將他的東西舔硬了,是我給自己做的潤滑,然後還是我自己坐上去,來回的扭屁股。
我這算什麼?服侍別人強姦我?
不,也許更正確的說法是我在強姦他,因為我是做被插的那個,所以這個感覺弱化了很多。
煮粥,蒸饅頭,炒菜,榨果汁,他做飯的手藝要比我好的多,但我卻更喜歡給他做,看著他吃我做的飯,就有一種滿足感,就仿佛,真的和他成了一家人。
「從此以後你就是我弟弟!」
這是他十五歲的時候對我說的話,也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有人不嫌棄我,第一次把我當親人看。
那時候,除了瞬間的感動外,我更大的感覺是憤怒--你以為你有什麼了不起的,憑什麼做我哥?那時候他對我越好,我越煩,越憤怒,於是,終於釀成了那場大禍。如果我能早一些醒悟,早一些明白,也就沒有了後面的這麼多事。
也許我不會像現在這樣有錢,也許我和他也要為房子、工資或者家庭中的某些事掙扎,但想來,應該要比現在幸福吧。
把炒好的菜放在保溫箱中,我到浴室洗澡,雖然有抽油煙機,但不可避免的,身上還是會沾染上油煙味。
昨天已經洗過了,是他幫我的,這麼多年下來,他對我也比過去好了很多,一開始的時候,就算過程中再激烈,最後他也是轉頭去睡,當然也只是裝睡,他是徹底的直,對我也沒半分愛意,勉強和我在一起,要是還能舒坦的睡著了才是怪事。
洗好澡出來,他也醒了,正半靠在床上眨眼。他小時候就有這樣的習慣,醒了之後並不馬上起床,而是要在床上靠一會兒,有時候他醒的很早,但就這樣一靠,就把時間磨蹭過去了,往往連早飯都沒時間吃。
他媽媽以前為這事說他,他總是拿出蘇東坡的名言:「小睡之美,無與倫比。」
在剛和我在一起的時候,他是醒了就起來,現在能靠在床上恢復以前的習慣,也證明,他對我的戒心,漸漸的淡了吧。
「起來吃飯吧,你今天不是要回家嗎?」
他看了我一眼,想說什麼卻沒有說,點點頭,去了洗手間。我把空調關上,拉開窗簾,外面看起來倒是個好天,我把被窩也抱了出來。我沒有請傭人,這是我和他的家,我厭惡任何人踏進這個領域。
片刻,他擦著頭髮從浴室里出來了,他總不喜歡用吹風機,在我拿吹風機追了他幾次後,他終於在冬天用了,但在其他季節卻是怎麼也不用的,我知道過猶不及,也就不再強迫他了。
「過來一起吃。」
「好。」
並不餓,其實我以前根本就沒有吃早餐的習慣,往往是一杯苦咖啡打發,但是,就像我喜歡和他睡一張床一樣,我也喜歡和他一起吃飯,而且他這次回去後,又要過兩天才能回來。
「早上,就不要這麼麻煩了,煎個雞蛋就可以了,做這麼多菜,又吃不完。」
「雞蛋吃多了也不好,而且,我反正也沒什麼事。」
他看了我一眼,沒說什麼。
其實我倒不是騙他,發展到我這個地步,要想做事的話當然每天都可以忙不完,但如果有心放權的話,也是可以很清閒的,請的有CEO,具體的瑣事自然可以不去管。
這種事他也知道,不過他也知道,我是一個有野心的人,對於權利更有一種病態的執著,要我什麼事都不做,那是千難萬難的。只是,對於我來說,權利雖然可貴,但和他,還是不能相比的,否則當年我也不會把那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給他,也不會看著呂光去找他。
當年,那的確是一場冒險的賭博,我雖然說還年輕,有機會,但從高處摔下過的人,要想再爬起來,卻是更難的,當年的敵手不知道有多少要踩踏。
其實,我之所以會那麼做,也是有一種絕望。
什麼都失去了,也就徹底乾淨了。
如果真的什麼都沒有了,也許我更會做的不是東山再起,而是從華山上跳下去吧。
為什麼是華山,因為那是他最喜歡的一座山。如果說新天鵝城堡是他的夢想的話,那華山就是他的一種情懷了,這種情懷大部分像我們這麼大年齡的人都有過,在那個電視剛剛普及的年代。
那時候他總說,有機會的話要去一趟華山,如果不是那一年的暑假我拉著他和我一起賣刨冰,也許他就去了,也許,也就沒有了後面的這些事。
我搖搖頭,把那些念頭甩了下去,想那些有什麼用,都過去了,再想也是無法改變的。
他吃飯的速度快,很快,就吃完了,他放下筷子,我也站了起來。
「繼續吃你的。」
「我吃好了。」
他看了眼我那還剩一多半的粥,我連忙把旁邊的果汁喝了,他向來浪費糧食,有時候寧肯自己難受,也要把東西吃完,他飯店裡剩下的菜也都是找人收了餵豬,從不會隨意倒掉。
「這些等我中午吃。」
我面不改色的撒著謊,他不在家,我也是大多出去的,這些東西自然是要扔的,不過,不要讓他知道就是了。
他點點頭,道:「那去換衣服吧。」
我一愣,他又道:「你今天和我一起回去。」
有那麼一瞬間我有些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慌裡慌張的說了一句傻話:「你的車送去保修了?」
「沒有。」
「啊?」
「你不想和我一起回去嗎?」
「不是不是,是,不是。」我語無倫次,暗暗的擰了一把才震驚下來,「我是說我想。」
「那走吧。」
我暈暈乎乎的回到房間,拿頭碰了三次牆才算冷靜下來。
他的家,我不是沒有去過的,他的父母,我也見過很多次,但自從我們真正的在一起後,我就再沒有去過。
我想,他的父母也模模糊糊的知道我和他的關係了,畢竟,這麼多年了。但是他的父母不說,他也不說,我當然,也不會說。
於是,我們就僵在了這裡。對於我來說,得不得到他父母的承認是無所謂的,只是,他願意帶我回去,那就是說,真正的接受我了。
我糊裡糊塗的換了衣服,和他下了樓,也不知道是高興多一些,還是悲傷多一些,但總之,還是滿足的。
他的父母見了我,都是一愣,但表現的還算客氣,沒有了前幾年的熱絡,不過也總算沒有拿掃把趕我。
「爸爸!」
「寶貝!」
他喜笑顏開的彎下腰,抱起那個撲到他懷中的小東西,那是他的兒子,李平。他沒有結婚,那個東西是我找人幫他生的。並不難,一些精子再加一個女人就可以了。
天天和他在一起,他的精子我不難拿到,而女人,也是有錢就可以找來的。他開始並不知道這件事,直到我把兒子給他抱在面前。
開始,他對這個兒子是有些牴觸的,不過漸漸的也就接受了,他是一個傳統的人,總想要一個後代。
只要是他想的,我都要幫他辦到,而且,有一個兒子,他父母那邊,也就不會有那麼大的阻力了。
這個孩子一直養在他父母這裡,他每星期回來兩天,帶著他去公園,去上街,去吃飯,爬到地上給他當馬騎。
我不是沒有過妒忌,但沒有後悔,我知道,有了這個兒子,才算斷了他最後的退路。從此以後,只要他看到李平,就會想到他這個兒子是怎麼來的,也就會想到我,會想到我這麼多年是怎麼對他的。
當然,他也許還會想到,我做過的那些對不起他的事情,但,他是一個心軟而又正值的,就算想起那些,也會再想我對他的好。
我對不起他的,已經發生過了,而我對他的好,卻是一年比一年多,比例也就會越來越大,雖然永遠也不會消失,但卻會慢慢的被掩蓋住……吧。
「老媽,我想接小平到我那裡住幾天。」
「啊。」
「就這個周末,星期一我去送他上學,然後你去接他就好了。」
他的老媽還有些猶豫,但是他的兒子已經歡呼了起來,於是,這件事就這麼定了。
我不喜歡我和他的家中多一個人,但我知道這代表著他對我的認可,於是,第一次的,我看著那個越來越像他的傢伙順眼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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