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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1:49:30 作者: 林明景
後來他上場了,鞠了個躬,然後說自己的名字。我第一次聽到他的聲音,但我沒有聽清他說了什麼。於是我低頭去找節目單一一對照,終於猶豫著確定了他的名字。他開始唱歌。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他的歌聲。如他的眼一般,他的歌聲是山泉,是照在松間石上的明月。鎂光燈下他的模樣更為清晰,穿了規矩的校服,扣子扣至最後一粒,肩頭硬朗,手腕從袖口中露出,他的手握著話筒,仿佛握住了我,攥緊了我的心臟。於是他每唱一個字,我的心都會重重地顫抖。
「如果這是一場意外,你會不會來?」
他的目光垂到了我的身上,只是那麼一瞬間,我幾乎奮不顧身。
「如果這是另一種傷害,你要不要來?」
「要。」
先於我所想的,我的口中不暇思索地,輕輕地吐出了這個字眼。緊接著,浪潮一樣的歡呼聲,從後至前,逐漸地淹沒了我。無數聲回答在人們心中發出,儘管他們與我一樣,不曾認識他的名字。
我才發現他沒有看我。他舉起手,我瞥見了他手腕處一個小小的紋身。我想,若是傷害,我也會來。即使是傷害,我也將不顧一切,走向他的身旁。
我明白,在知道他的名字的那一刻,我就擁有了無數認識他的方式。打開手機,到校友群去一問,立即便能拿到他的社交帳號,然後,給他發一句「你好,我很喜歡你的歌聲」,他會禮貌地答你一句「謝謝」,接著問你是誰。如果他不曾認識,那麼到此為止。我想會有許多的人向他介紹自己的名字,又或許一個也沒有。我不願去賭。我想知道他的過往,但不願冒犯。我知道,在此之後,我將與他毫無交集,我將隨便選擇一個人,我所認為的美與藝術都將帶有他的影子。
然而我信天命,即使我無法忘記他,我也永遠與他相隔萬里。他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不知道熙攘的人群中有人還未開始就已結束。未來將會有無數人環繞在他的身旁,而我在那些人中抽身而去。
比賽結束後,她從後排擠上來找到我。「走吧」她說。我回頭望了一眼屏幕,第三名,祁炎。我忽然想起他就是我剛入學時看到的那個被通報批評的人,為了維護同校的一個被欺負的陌生女生,在校門口對街的小酒吧里打架,一個人把對方五人打進了醫院。於是我轉回頭對她微笑,說走吧。
世人所認為的「美」是和諧與純淨的。那種美太多了,而他,只有我一個人認識到了,他是屬於我一個人的藝術。德波頓寫:「我們覺得美的事物,不過是我們所愛之人的另一種版本。」他永遠以他的美,留存於我的心底。而我也將以他為藍本,塑造我對美的認知。
但我的愛只能是殘破的,我深愛著那些如他一樣陰鬱的一切,所以,我只能緘默不語。
第10章 1201:2:1(R)
林道一的嘴角很尖,抿起來時成一條線,眼睛不大不小,眼角細長,長發散下來披在肩上,淋濕的發尾微微翹起,幾縷貼在額上。他的襯衣掉了一邊,另一邊掛在他的肩頭,露出脖頸下兩道瘦削的鎖骨,和左胸口上紋著的名字。他的嘴角隱約是勾起的,偏了偏頭,向我抬起下巴,居高臨下地打量著我。昏暗的光打到他的臉上,陰影與光亮的邊緣不甚清晰,他的額角似乎還有一點血跡沒擦乾淨。忽然之間,我仿佛感到有一股力量抓住了我,我忽然開始明白我心中追求的是什麼。
緊接著,他扼住我的手腕,俯下身來吻住了我。
「我早就說過你們兩個不可能,活該。」他坐在沙發上給自己上藥,染血的紙團堆在桌上,「當時就提醒過你,你不聽,現在還不是自己遭罪。我養了你那麼多年,眼光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窗外的天色是暗的。凌晨兩點半,我坐在林道一的家裡,望著他把自己的頭髮綁起來,將藥酒塗在磕破的傷口上。我心想,他的頭髮實在是太影響打架了。樓下不時有汽車飛過,發出輪胎碾壓在水井蓋上的聲音。
他仍然罵罵咧咧的:「你說你作為我弟,怎麼就那麼瞎,找了這麼個貨色。他到底哪點好?你就喜歡什麼頹廢小青年是吧?呸,一群神經病。我告訴你,沈知秋,你少給我當什麼聖母,接近這種人沒什麼好處。」
林道一大概有四五年沒有打架了,從前他可以以一敵十,但現在只是單純揍個人,都會把自己磕傷。從前他可以單手抓住對方的頭髮將他拽起來摔向地面,再一腳踩上他的脊背,但今天他只能抓住了沈易的領子,用拳頭猛擊他的鼻樑和腹部,在對方的反抗中可破了自己的額角。我望著他,說:「可是你也是這樣的人啊,我要不要遠離你?」
他愣了愣,抬起頭不滿地瞪了我一眼:「我不一樣。」
林道一從浴室里出來的時候,發尾是濕的。他在開暖氣的房間裡咬著一根煙,問我要不要喝酒。我說我已經很久沒喝了,他說沒事,喝醉了他照看我。然後他從玻璃櫃裡拿出酒來。我問他什麼時候開始喝烈酒了,他說我要是喝不慣,可以給我換長身體的高鈣奶或者養生枸杞茶。
於是我坐在他的床上,開始講沈易的事情。我一點也不想講,而且我相信他也已經探聽到了大部分事實,可他堅持要我講。我對他說前些年的冬天我送給沈易一條圍巾,他說很暖和;我說我曾往荷塘邊給沈易寫第一封信,後來我寫了很多信,但他只回復過三次;我說他第一次失聯時我終於打通他的電話,背景有火車鳴笛的聲音;我說我曾經愛他更甚於自己的生命----
「但現在就算了。」我說,「我突然不想堅持了。」
喝到一半的時候我去洗澡 ,換了一件林道一的浴袍。出來的時候,他在他的襯衫外披了一件黑色的大衣。林道一的家被他自己改裝過了,餐廳很小,廚房是狹長的,剩下的空間都是他的臥室,幾乎所有家具都在這裡,但空間仍然很寬敞。大雙人床旁邊是落地窗,此時沒有拉上窗簾。他面對著窗坐在床沿,我一打開浴室的門就看到了他的背。我爬上床,從背後伸手奪過他的酒杯,一飲而盡。
林道一是我的大哥,從年少時就一直被他照顧至今。我總說我與沈易那段三年的感情是我真正意義上的初戀,但其實在沈易之前,我已吻過了林道一,也和他睡過一處。
他問:「沈知秋,你是不是覺得,就算你失去了所有的東西,也不會失去我?」
我說是,我就是把你看做我的救命稻草,你要是不管我了,你就不是林道一。
他嘆了口氣,從床邊站起來。他手上攥著我半年前從精神科拿到的診斷書,在我面前緩慢而鄭重地撕了個粉碎。「你這叫恃寵而驕。」他對我說,眼底卻帶著笑意,朝我伸出了一隻手,「來,過來我這裡。」
零點之前是平安夜,是林道一的生日。現在已經過去了。我在平安夜的清晨聽著教堂的鐘聲祈禱,祈禱仁慈的耶穌基督能給我指明一條道路,將我從長久的痛苦與迷茫中拯救出來。我雖不是誠心的信徒,但祂仍然應允了我的請求,於是林道一來了。彼時沈易在與我爭吵,他三個月躲著不見我,突然以算帳的名義回來,手拿著一把小刀叫我去死,「向他賠罪」。於是林道一來了。我在樓上聽到他的重機的聲響,然後我忽然知道,我得救了----從精神上地得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