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2023-09-26 21:49:30 作者: 林明景
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眼上差點無法移開,趕緊強迫自己把注意力轉移到路面上去,心裡暗罵一聲,想了想,還是把他的手也拉到唇邊回敬了一下。這小兔崽子太能勾人了,操。
「咳。」我清清嗓子,小區後門的停車場已經在眼前了,「你待會有點禮貌,乖點,別讓人姑娘尷尬。也別太禮貌,不然舅媽還以為你要跟你哥搶人。你要敢撩人家,今晚回去就給我跪著吧。」
「我知道了嘛!」他用一隻手收拾著東西,另一隻手卻不捨得放開,「我知道啦……你弟一直都很乖的。哥就是我的,用不著跟別人搶。」他頓了一下,像是忘了要說什麼,然後忽地又記起來了,扭頭興高采烈地沖我笑,眼睛裡亮晶晶的,他說:「林先生,你的小寶貝一直非常喜歡你。」
「嗯。」我應道,「我也愛你。」勝過一切。
作者有話要說: 下一章不是林氏兄弟的故事,是學長和學弟的。
第9章 1201:1:1
天色將暮時我到了禮堂,大廳雖然空曠,但台上已有幾個人了,亂糟糟地放了幾台音響,地上的插排和電線雜亂無章。片刻的安靜中,有人呼喚了我的名字,於是我走過去,於是撥動琴弦的聲音恢復了它原來的狀態,重新響起。
等我的人站在角落,身後靠窗的牆角里放著幾張塑料凳子,和一面鼓皮已破了的壯鼓。她把圍巾脫下堆起,放在凳子上,然後從我手裡接過了她的背包,和我幫她打來的飯。她似乎覺得我應該只為她買一桶泡麵,但她什麼也沒說。她叫我在這裡等她一會,然後徑直鑽入了舞台一側未捲起的幕布之後。
我從來沒有在這個時候來過禮堂,所以我在忍受著模糊的黑暗時,不禁開始猜測禮堂是幾時亮燈的。與此同時我被舞台上的人吸引住了----但與其說是人,不如說是那些插電的吉他和架子鼓。那些人應當是二年級的學生,我應當是要叫學長的。但他們沒有與我交談,甚至沒有注意到我,於是我認為不必出聲,躲在台下,舞台的邊緣,靜靜地仰頭注視著他們。
他們打著手機的手電筒,去照地上的音響,撥著琴弦調音。舞台的一旁有一位老教師也正打著電筒擦拭和調試鋼琴,偶爾發出幾聲與弦聲不相和諧的琴音。那些學長的人數我沒有看清,大約是有七八個,有幾個人手中沒拿著樂器。我在台下站了很久,注意到他們之中有一個特殊的身影----瘦削卻又高的,肩膀至頸、至脊背都繃得很直,褲腿扎在黑色的短靴里,大衣長至膝蓋(版型是硬朗的),脖頸上圍了一條淺色的圍巾,是薄的那種。頭髮比平常的男生長了些。
他或許是我聽說過的人,見過的人,但並不是我認識的。我的目光被他吸引過去了,然後再無法移開。也許是我總能在人群中找到這一類人的緣故,也許是他讓我想起了什麼人----不過隨即我確定了,他只是吸引我,我只是移不開眼睛。我直覺他將是一個令我滿意的、令我的好奇心和願景都感到舒暢的長相,是「世間美和藝術的總和」。我看著他,但天太黑了。
忽然間他抬手,將頭髮束在腦後。我期盼旁人的燈光能夠映到他的臉上,但他們的燈光總是朝我們方向掃過來。強光刺進我的眼裡,黑暗中幾乎使我盲目,但我始終看著他,始終看著他。我只看得到他一個人了。
「蘇墨。」
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從舞台後跳下來了,手裡捧著一個箱子,「你上次落在我那裡的是這箱吧?我沒動過,一直在那裡放著,你看看,有沒有少了什麼。」
「待會兒吧,不急。先放著。」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她,接過箱子,轉身貼著牆角隨意放著。它裡面是一些很重要的東西,包括我手寫的詩集和三年前的素描畫。但它現在不重要了,像個被人遺棄的孩子,可憐地呆在角落。
突然間,就在我轉身的片刻,手錶的指針就跳到了六點整,舞台的燈驟然亮起,第一聲鼓點落下,然後一切流敞開去:禮堂頂上的燈逐次打開,吉他的弦聲掃出,再不是調音時令人不滿的片段的音樂了,而是完整的樂曲。
於是我急忙轉過身去,跑到舞台的邊緣,努力尋找他的臉。「我沒有趕上舞台亮起那一刻看到他……」他被一個吉他手擋住了,但偶爾也會露出他的側臉。我看到了,他確實是「世間美與藝術」的總和,可是與我的想像卻有所出入,他似乎比我所期望的那張臉還特殊,與眾不同,有著一些更突出的特點。他的眉向上揚,眼是細長勾人的,鼻骨突出處稍有弧度,嘴唇很薄,嘴角尖得能抿成一條線,從圍巾中露出得下頜線條清晰,耳骨上打著一個黑色的環形耳釘。那種耳釘我打過,剛戴上時很不適應,因為是墜著的,所以走路時會打到肌膚。
他在一個適當的鼓點時插入歌聲,雙手插在兜里,目光專注地落在架子鼓手的身上。音樂聲太大了,我聽不見他唱了什麼,只看見他神色冷漠,一如禮堂外深秋的霜。他抬起前腳掌一下一下地踏在舞台的木地板上。一曲間隙,他將手從衣兜中抽出,攏在臉邊,呵了口氣。
在這一刻,我有那麼一種衝動,想要將他的圍巾取下,用我冰冷的手指觸摸他的喉,親吻他,吻在他的側頸。我想他若是對我笑,那麼必定只會對我一個人笑。當我詢問他,他會將過往人生中的一切對我盤托出。
而一曲的練習很快就結束了,他們極為默契地重新開始。我也曾摸過吉他的琴弦,也曾想若是組建一支樂隊是多麼風流浪漫的事,但後來地放棄也不過是因為自己缺乏恆心。我還是看著他,目光曖昧地掃過他臉上的每一寸肌膚。
他確實是「世間美和藝術地總和」,我認為他美,是由於他令我想起了某些曾被我忘記,或深埋心底的東西。而正因如此,我便認為他是藝術。這樣的美事不可多得的。我原只是希望有一個符合我想像的樣貌,但他的眼往台下一撇,帶著寒意,如清冽的泉,就更帶給了我意想不到的幸福。
他們只練了完整的三次,然後被她打斷了。今夜屬於他們的時間比以往要少一些,不知其他的晚上他們會不會在這裡練習,又會練習到多少點?她跳上台,沖我招手示意。我的目光越過她的肩膀,看到他擼起袖子,與他人合力將音箱搬進後台。他的左小臂上露出一道可怖的疤,我一眼認出,那是被刀用力划過的。於是我笑了,對著她笑,點點頭說:
「開始吧。」
然而此刻我只剩下一個念頭:我想以我的雙唇,親吻那道疤。輕柔地,虔誠地碰觸他的肌膚。
校園歌手比賽時我坐到了第一排,悄悄拿到一張前排評委老師的節目單。我不知道那些名字都是誰,但我預感他會來。
有人跳了舞,倒立時衣擺掉下,露出腹部的肌肉。有人換了套裙裝,化妝,我似乎見過她,但此時認不出來。這些人我應該都見過,可我從來沒有印象。我有時覺得自己活得太自我了。台上的人們是觀眾們早就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