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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1:20:00 作者: 承德皂毛藍
    褚福柔「瞎」一聲:「這又不是什麼大事,我跟你講噢,你要上點心的知不知道......」

    伯魚頭昏腦脹,謹遵教誨。

    28.

    伯魚最後緊趕慢趕把論文的尾巴給掃掉,發給了薛文獻。

    交完論文,纏綿的秋雨有了一個禮拜的暫歇。livehouse就安排在一個乾爽的禮拜三。

    這天是很普通的一天,衛論穿得也很普通,看著一點都不像是去上台演出的,普通的大紅衛衣和牛仔褲,戴了一條純白的頭帶,丸子頭,鯊魚背包。

    伯魚和他匯合一起去打車的時候看了他的裝扮,「啊----」了一聲。說不出來是不是在失望。

    還以為今天衛論要穿得超帥。

    衛論和他打車去了老城區中心的文化藝術區,晚上這裡都是各種各樣的活動,郵電在的那個廠牌根據地就在這裡,livehouse也就在這裡開。

    來的路上伯魚看了他們的上場順序表,衛論排在第三個,很靠前的位置,基本都是用來暖熱場子的。畢竟衛論現在在圈裡還是個半透明人,沒什麼地位的,能讓他來已經是看在郵電的面子上。

    今天一過就不一樣了。伯魚懷著熱烈的期待想著,今天一過就會有很多人知道衛論的好,知道他寫歌詞就像是現代詩一樣,知道他的腔調和吐字的感覺就像一架轟炸機。

    大家都會認識他的。伯魚這樣想。

    到了地方,一塊橢圓形的空地上台子已經搭起來了,幾個彩色頭髮工裝褲的青年在做最後的檢查,衛論和伯魚往那邊走,迎上來伯魚那天在酒吧見過的男子,見到衛論就咧著嘴笑,上來和他做那一套rapper間的問好動作。

    檢查台子的青年們也過來輪流和衛論握手撞肩,彼此都很有兄弟義氣的,有一股子江湖間的倜儻。

    伯魚又察覺出來自己和這個場地的格格不入了,抿唇跟在衛論後邊,寸步不離。

    一個髒辮青年看到伯魚:「這是?」

    伯魚沖他點點頭,不願自己瑟縮給衛論丟面子,給自己做了個簡單的介紹:「我是衛論的朋友,伯魚。」

    那青年原是握了拳要過來和伯魚打招呼的,見他沒有這個意思,尷尬地拍拍褲子,轉身又去忙了。

    衛論跟他們去彩排,讓伯魚自己在旁邊轉轉,伯魚不好煩衛論,自己去旁邊賣裝飾畫的店裡轉轉,他和那些過分有活力的青年待在一起也覺得有些窒息,總覺得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

    其實Hip-hop的現場就是大型妖魔鬼怪的見面會,各種季節各種風格的打扮都有,伯魚是見識太少了,不知道有人能一半彩色髒辮一半鋥光瓦亮,他在裝飾畫店裡看到陸陸續續有人來,對煙燻妝和漁網襪可算是開了眼界。

    一直等到嚯嚯雞也發信息說自己到了,伯魚才感到鬆了口氣,衛論皺著眉頭在台上準備呢,他不敢上去。

    結果嚯嚯雞來了也和那些人撞肩擁抱,手指指來指去,你背我一下我錘你一拳,更讓伯魚覺得手足無措了。他也就沒出去,準備等到衛論需要自己的時候再出現。

    衛論過了一會從舞台後頭繞了出來,目光四處找尋著,伯魚知道是在找自己,連忙迎了上去。

    「我的包給你。」衛論把自己的鯊魚背包給伯魚,「馬上就要開始了。」

    天已全黑,上台一個主持人,幾個DJ,在放《My nigga》。

    場子裡站滿了人,開始打光,把人都映得綠油油的,成百上千雙狼眼睛一般。

    嚯嚯雞過來和伯魚問好,他穿著一件印滿了人頭像的T恤,掛著一副耳機,一頭爆炸粉紅海藻蓬蓬的,他笑嘻嘻,把自己的包也給了伯魚。

    「小喇叭花兒,台下等著吧。我和老衛,把場子給炸了。」

    伯魚的位置要好一些,在舞台的側邊,光照不到的的地方,但是從他這個角度卻能夠清楚地看到台上和台下的人。

    「衛論。」伯魚拽拽他的袖子,此時第一個rapper已經開始唱歌了,伯魚聽不見他唱的什麼,給衛論做最後的打氣,「加油啊。」

    衛論笑笑,拍拍他的手背。

    伯魚對衛論的表現一點兒不擔心,他聽到衛論上台之際還有人問「這人誰啊?」「沒見過啊?哪個廠牌的?」「也沒什麼別名,就一個裸名字衛論出來了?」

    別急著問。伯魚心說。

    他一顆心都撲在衛論身上了,打碟的是嚯嚯雞,都是自家人。音樂響起的瞬間,伯魚整個人都呆了,這是一首新歌。

    衛論是多強啊,他是精力充沛的超人,才能一直拿出這麼好的作品,頻率又這麼高。

    這一刻伯魚太了解熱愛的力量了,和他對於嗩吶是別無二致的,他們都是會為了自己所愛的事業而奉獻一切時間精力的人。這是伯魚不斷地靠近、不斷地傾慕衛論的原因之一。

    衛論的眼睛裡像是點著兩盞燈,那燈不是隨便點的,是在風雨飄搖黑漆漆的夜空里驟然劃亮的兩隻火柴,全身的血液都燃盡了,去點兩盞燈的燈芯,小小的火苗枯萎了一瞬之後明亮鮮活地跳動起來。

    他額頭上流著汗,額角爆著青筋,凶神似的在唱歌,這個凶里包含的東西太多了。似乎被別人整得顛沛流離也不算什麼,只要有朝一日他能拿起麥克風,他終於等到能唱歌,就混著血混著汗也要唱完。每一分每一秒屬於他的時間都是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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