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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1:02:54 作者: 清都山水娘
眾目睽睽,許多人驚詫地看著她,那些目光有的隱晦,有的則不加掩飾,彰顯著目光主人的不悅。
方萌萌一方面有點不服氣,挺胸抬頭地怒視回去,另一方面又感到深深的自卑,手足無措。
在場所有人里,她最熟悉的恐怕就是我和程嘉溯。事關鄭與澤,程嘉溯不會置身事外,在他的示意下,我把方萌萌帶出眾人關注的焦點,找了個比較偏僻的地方,問她:「你怎麼來這裡了?」
「你能來,我就不能來嗎?」方萌萌衝口而出,語氣十分不討喜。
我一皺眉:「方小姐,我是在好好問你有沒有需要幫忙的地方----我不相信你會主動纏上阿澤,要他帶你來這裡。如果你想離開,就告訴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我又不是她媽媽,能在被她搶白了無數次之後還和顏悅色地同她說話,我對她的那點子同情,被她惡劣的態度消耗得差不多。
方萌萌愣了一下,道:「我沒有纏著他!我是去還錢的!」
我愕然:「你現在有錢了?」
當初通過我,鄭家補償了方萌萌一百萬,那不是一個小數目,她能這麼快就還上?
方萌萌臉上閃現一絲不屑,我猛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錯誤:她並不需要自己賺到一百萬。
因為她並沒有花錢的地方,我告訴她用來應急的一百萬,她可能只花了幾千塊,最多上萬。所有她現在一找到工作,就可以把錢還給鄭家。
至於為什麼是鄭與澤……她討厭我,不會高興再次見到我;鄭家的其他人她也接觸不到,唯獨鄭與澤是與她有過肌膚之親的,兩個人的熟悉雖然是通過超級來達成,但那也是一種親密關係,是旁人所比不上的。
所以方萌萌選擇找鄭與澤還錢,但鄭與澤見到她以後非常驚訝,隨後就硬是把人拉到了馬場,就是我們先前所見那一幕了。
我心裡咯噔一下:鄭與澤這種做法,不像是對方萌萌沒興趣,也不像是討厭她,如果一定要找一個形容,大概是更像小學那些人憎狗嫌的小男生,通過揪女生小辮子來引起對方的注意。一旦女孩子將注意力投注在他身上,他就窘迫得不知道該怎麼做了。
這種拙劣的手段十分常見,但因為使用者是鄭與澤,所有人一開始都沒有想到這一點,還以為是他大少爺脾氣上來了。
他現在為了掩飾自己的窘迫,把人帶來以後,完全不理方萌萌,這並不是什麼好兆頭----越是不敢搭理,就越是上心。
他敢把人帶到程嘉溯面前,本身就是一種隱晦的宣告----就像程嘉溯將我帶回自己家中一樣,無聲地宣告著女孩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而鄭與澤比程嘉溯更糟糕的一點,在於他不一定明白自己的想法,他只是憑藉本能做了這些,不像他有著明確目標的表哥,清楚自己未來的道路。
鄭與澤稀里糊塗的,會把同樣稀里糊塗的方萌萌一起拉進沼澤里,兩個人萬劫不復。
我懷著滿腹心事,憂心忡忡地向程嘉溯走去,匯報我的這一發現。
正文 178 同乘
聽完我的敘述,程嘉溯英挺的眉也皺起來,在眉心形成一道深深的褶皺。
我對鄭與澤產生了怨氣----程嘉溯這個做表哥的,給表弟收拾爛攤子是甘之如飴,但我看著自己的男人要為他不成熟行為來帶的惡果買單,一次又一次地煩心這些事情,就非常氣憤。
如果鄭與澤能稍微成熟一點,不說是擔起鄭家的大梁來,與程嘉溯守望相助,共同對抗狼子野心的外敵;就是他能夠為自己的感情負責,程嘉溯也不會像現在這麼累。
我環顧四周,鄭與澤正和幾個朋友說著什麼,放聲大笑。但他愜意地四處看著,唯獨一個眼風都沒給方萌萌,一旦眼神接近方萌萌所在的方位,他就會僵硬地挪開。
這種表現落在我和程嘉溯眼中,就是欲蓋彌彰。如果他真的絲毫不在乎方萌萌,那麼在他眼中,方萌萌和馬場的工作人員、路邊的風景不會有什麼區別,他根本就不會刻意避開,甚至,按照他的性格,他很有可能會上前調戲那個姑娘,給自己的風流名聲又記上一筆。
程嘉溯從背後抱住我,「先不管他,我帶你去騎馬。」
我點點頭,暫時將鄭與澤的糟心事放到一邊,專注享受我們兩個人約會的時光。
工作人員為程嘉溯牽來一匹黑色的馬,四肢修長,皮毛油亮,長長的鬃毛有一部分紮成整齊的辮子,其餘部分瀟灑地披散,漫步走開,優雅仿佛馬中的王者。
工作人員介紹道:「它的名字叫做King,是純種的阿哈爾捷金馬,性子也比較高傲。」
這種在古代被稱為「汗血寶馬」的馬匹是世界上最好的馬,頭細頸高,輕捷矯健,耐力十足,各國名馬都以擁有它的血統為榮。
這匹馬皮毛入緞子一般,在陽光下閃爍著金色的光暈,神態矜持高傲。我被它迷住了,驚嘆著走上前,想要摸摸它。
King十分有靈性,略一偏頭,就避開了我的手,警告性地噴了一口氣。程嘉溯眼疾手快地拉開我:「別急,慢慢來。」
雖然它性子高傲,但畢竟是馴養過的馬,不會輕易傷人,工作人員鬆開韁繩,「程總是常來的,King記得您呢。」
程嘉溯伸手,King打量了他一會兒,果然慢慢走上前來,低頭嗅嗅他的手掌。程嘉溯抱住馬頭摸了摸,看我眼巴巴地站在一旁,不由笑起來:「這麼眼饞啊……」
接過工作人員手裡的糖,程嘉溯餵了King一塊,這匹馬就紆尊降貴地蹭了他一下。一人一馬都是一副高傲面孔,竟是神似,我不禁笑起來。
程嘉溯教我也拿了一塊方糖放在掌心裡,伸手到King面前。駿馬鼻孔里噴出的熱氣打在我手上,潮乎乎的,我有點害怕,往後縮了縮,程嘉溯托住我的手掌,:「別怕,它不咬人。萬一咬人,我替你擋著。」
在他身邊的時候,我總是格外安心,膽子也格外大。手被他握著,就更不怕了,平平地伸到King嘴邊。
駿馬伸舌一卷,靈巧地將方糖攫走。我驚訝地叫:「呀!它都沒有碰到我。」
工作人員笑了笑,正要說什麼,看到程嘉溯同我的相處,又退開了。
程嘉溯白得了一個炫耀知識的機會,淡淡笑道:「是專門訓練過,來騎馬的人,多少有點潔癖。」
這是自然的,要不然每一次有人餵它,都舔人一手唾沫,那多髒啊。能來這裡騎馬的人非富即貴,再次也是小富階層,中產以下根本不會考慮到這麼奢侈的娛樂活動。這群人往往有著各種各樣的講究,潔癖算是最常見的一種了。
吃了我的糖,King的態度稍稍溫和了一些,程嘉溯牽著它的韁繩,示意我上前摸摸它。
指尖觸到光滑的皮毛,皮毛之下是肌肉虬結的軀體,溫熱的血液奔涌,強健的骨骼挺立……這是被詩人們傳頌了千百年的名馬啊。
馬背上早就上好了鞍韉,程嘉溯含笑看著我摸夠了,忽然手一撐,翻身上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