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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0:21:16 作者: 肖堯月
    他這副模樣,錢小萊還有些不太習慣。

    她見過吳志龍好幾次,這個男人大部分時間都是一副中年潮男的打扮,光手指上的戒指就有好幾枚。

    可不得不說,還是現在這個形象加分。

    法官也是普通人,一個滿身潮牌的中年油膩男絕對不會比一個樸實的老父親更讓人有好感,看來吳志龍也是有備而來。

    他旁邊坐著一個白面男人,三十五六的年紀,黑色框架眼鏡搭配藍色西裝,一副商務精英的模樣。

    這個……大概就是康旭明?

    似乎是看出了她的心思,蕭爝伸手點指了一下坐在藍西裝隔壁的那個中年人,輕聲說道。

    「別認錯了,這個才是康旭明。」

    啊?

    錢小萊嚇了一跳。

    別的不說,單就蕭爝指的整個人,那明顯就是個油膩的中年胖子啊!

    但看他那肚子上的肉,把襯衫的扣子繃得緊緊的,稍微動一下錢小萊都怕會爆開。

    不過這人倒是面善,他見錢小萊看過來,便朝她露出笑容,看上去倒是滿憨厚的。

    這樣一個人……竟然是死磕派康旭明?

    「那……那吳志龍旁邊……」

    「那是康旭明的徒弟,給他沖門面的。」

    蕭爝又示意她看旁聽席。

    「坐在左側門邊的那個穿黑西裝的,是吉星娛樂的老總王友達。他旁邊的那個女人曾經是趙勇成的情人,今天她來八成是代表趙勇成來觀察情況的。」

    說到這裡,蕭爝看了看表,湊近錢小萊的耳邊低聲問道。

    「吳小龍怎麼回事?怎麼現在還沒到?」

    「我也不知道,我昨天明明跟他說了好幾次開庭的時間,他說他知道的,會不會是路上出了什麼意外?」

    一想到之前雲邱恆之前的警告,錢小萊就覺得有些心神不寧。剛好這個時候康旭明又看了過來,那笑眯眯的表情讓她背後寒毛直豎。

    「我出去給他打電話。」

    她定了定神,對蕭爝低聲說道。

    剛走出法庭,她就看到吳小龍正氣喘吁吁的從電梯裡出來,臉上的妝有些花,身上穿的衣服也皺皺巴巴的,一副被人蹂躪過的模樣。

    「你這是怎麼回事啊?」

    錢小萊皺了皺眉。

    「不是跟你說要穿莊重點的衣服嗎,還有你臉上的……」

    「別提了。」

    吳小龍一臉喪氣。

    「也不知道消息怎麼傳出去的,法院門口堵著一群記者,還有粉絲,看到我就直接撲上來,要不是劉繼強拼老命護著我,我到現在還出不來呢,衣服都被抓破了。」

    「有幾個混在裡面也不知道是幹什麼的,在我臉上畫了好幾條口紅,我一抹就成這樣了。」

    「你聽,現在外面還在喊呢。」

    聽他這麼說,錢小萊也無語了。

    想也知道這是誰的手筆。雲師兄說康旭明玩髒的,看來還真沒冤枉他。

    樓下傳來一陣陣喧鬧,能聽得出是在喊「洛天天」的名字。如果真讓吳小龍就這麼走進法庭,他這模樣一定會給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你趕快去洗手間把臉洗了,外套也脫了,就穿裡面的白襯衫,髮膠什麼的都去掉。」

    錢小萊一邊看表一邊扯著吳小龍奔男廁所。

    事急從權她也不顧不上別的,七手八腳就把吳小龍收拾了一通。

    再出來的時候,吳小龍白襯衫黑西褲,白皙的臉上不帶妝,看著倒是一個很清爽的年輕男孩。

    呼――

    錢小萊鬆了一口氣。

    總算是,能見人了。

    第212章 表演

    吳小龍進場的時候,法庭里的很多人都在看他。

    「洛天天」是目前最火爆的小鮮肉流量。從童星開始,以「小王子」人設積累了大量粉絲,很多人印象中的洛天天,一直是一個妝容精緻的傲嬌男孩。

    當然,他真實的性格並不是這樣,只不過公司發現粉絲對他偶爾的毒舌任性十分買帳,這才在人設的道路上跑的一去不回頭。

    做偶像,當然時時刻刻都要展示自己的完美。吳小龍從沒有在不化妝的情況下出現在公眾面前,即便是某些需要「素顏」的綜藝節目,其實也都是帶著淡妝出鏡,像今天這樣清湯寡水,倒是一件稀奇事。

    就連法官也看了他好幾眼,成功轉移了他開庭遲到的惡劣印象。

    法槌落下。

    「現在開庭。」

    錢小萊偷看了一眼對面的吳志龍,只見他眉頭緊鎖,表情陰鬱的看著己方,似乎對吳小龍的裝扮很不滿。

    想也是,明明計劃好的套路沒收到預計效果,換成誰都會不高興。

    如果真像康旭明和吳志龍設計的那樣,吳小龍頂著一頭亂髮花妝進來,給法官的第一印象就LOW了。

    她又看向康旭明,想在那張圓胖臉上找到一絲情緒,然而很遺憾,對方自始至終都是笑眯眯的,完全看不出任何心思。

    很快就來到了法庭調查。

    首先是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及事實。

    蕭爝站起身。

    「法官先生,我的當事人要求確定確認其在14歲零3個月時與被告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並要求被告返還因我當事人未成年而由其非法占有的全部勞務所得共計21349240元。」

    「因被告有酗酒家暴的惡習,我的當事人請求法院撤銷被告人作為吳小溪監護人的資格,同時申請成為吳小溪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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