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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9:56:50 作者: 張鼎鼎
亦微微一笑:「昨天你吃壽司還是吃的很愉快啊。」
「那是昨天,我主要是吃個新鮮!」
「那前天的拉麵?」
「好奇!」
「大前天的河豚?」
「為了表示我的勇敢!」
「四天前的神戶牛肉?」
「我是給那頭牛面子!」
「五天前的……」
「你閉嘴!」
我甩手將毛巾甩了過去,亦呵呵的笑了兩聲,將把他手中的生魚片打掉的毛巾丟在了一邊。
我們現在在日本的北海道,恩,已經來了六天了。亦是來辦事情的,我呢?我是被挾裹過來的。這幾天的生活,怎麼說呢?我如願以償的在雪地里打過了滾,吃了好幾頓據說是要聽音樂長大,並有血統證明的神戶牛肉。也拼死吃過了河豚。
每天我的生活就是泡溫泉,看雪景,吃有日本特色的食物。應該說這種生活還是很愉快的。不過就算再愉快,也不能改變我對日本這個國家的看法----我討厭這個國家,就算我喜歡動畫!
「我們什麼時候回去?」
「回去的話還需要一段時間,不過這兩天應該就可以離開你討厭的這個國家了。」
亦把我拉過去,抱在懷裡。我們現在正在泡溫泉,硫磺味兒很大,但這麼近的距離還是能聞到芥末的味道,所以我老實不客氣的把他的臉拍在了一邊。
「蘊蘊,你越來越粗魯了。」他偽裝的像個受委屈的小孩子似的。
「少來?不回去……?我們還要到那兒?」
「美國,你喜歡紐約還是舊金山?」
我狐疑的看了看他。
「你不是去辦事的嗎?怎麼像我喜歡哪裡就要去哪裡的樣子?」
「是去辦事,不過在紐約和舊金山都可以,所以你喜歡哪裡我們就去哪裡。」
「隨便吧,我對這兩個城市都沒什麼印象。不過亦,你真的是去辦事的?我怎麼覺得像是在度假啊。」
亦呵呵一笑,終於趁我不注意的時候把臉扭了過來,然後非常壞心的把還帶有芥末和生魚片味道的舌頭伸到了我嘴裡。
「當然是辦事啊,不過總不能讓蘊蘊無聊吧。」
在我的竭力反抗之下他才離開我的嘴,我立刻拿起旁邊的清酒漱嘴,不過因為喝的太急還嗆了一下。
「你不帶我也沒關係啊,我還要上美術課呢。」
「蘊蘊既然不準備當畫家,少上幾課也沒關係。」
「誰說我不準備當畫家了?」雖然說我的確沒那想法,但口頭上卻不能認輸,「喂,你的手!」
「如果蘊蘊真有這份想法的話,那更應該努力了啊。」他開始啃咬我的鎖骨。
「努力、努力什麼……」我左右搖擺,卻完全沒有辦法擺脫,「喂,好好把話說完!」
我承認我也是有欲望的,可是我一點也不想像昨天那樣落個腿軟氣虛的下場。
「努力討好我,這樣我才會捧你做畫家啊。」說完,這個可惡的傢伙就又一次堵住了我的嘴。
在日本的最後兩天我們是在東京度過的,之後就直接去了舊金山。這個城市的氣候非常好,冬暖夏涼,絕對是養老休閒的好去處。
令我比較欣慰的是,我以前還算是個比較用功的學生,雖然這一年我幾乎都沒有碰過英語,但是聽說都不成問題,一些俗語我也能聽得懂,所以在這個城市我過的還算不錯。
在美國我們呆了兩個月,連年都是在這裡過的。老實說我有點不習慣,雖然B市的年味也不濃,但是商場有大減價,郊區也能聽到炮聲,電視上還總能看到新春愉快,拜年之類的字眼。
而這裡呢?雖然有衛星電視,可以收看到中央台,可總有隔膜感。當然,我並不喜歡現在越來越糟糕的春晚,不過過年嘛,總是不一樣的。
在大年三十晚上,我、亦、傑姆和阿翔齊手包餃子。傑姆真不愧是萬能管家,牛排做的沒話說,餃子也能包的似模似樣,還能包出兔子、老鼠之類的花樣。相比之下,阿翔就遜色多了,這個笨手笨腳的傢伙一早就被趕去和陷了,反正這傢伙就力氣大,可以把陷攪的非常均勻。
亦很令我吃驚,我本來以為他應該和阿翔一個下場的,但沒想到這傢伙的皮擀得很好,基本上達到了又薄又圓又均勻的標準。
不過真正令我感到驚訝的還是我自己,因為、因為,我的手藝竟然和傑姆不相上下,甚至從速度上來說還要比他快幾分!
這一年來我是十指不沾陽春水,想不到我以前竟然是下得了廚房的新好男人啊!
「亦,我們以前經常包餃子吧。」
亦的手頓了頓,將新擀好的皮甩給傑姆,才道:「也不是經常,不過需要的時候總包罷了。」
「需要的時候?不會只有過年和冬至吧。」如果一年只有這兩三次機會,我可不相信自己能練出這種手藝。
「還有小年。」
「咦?」
「蘊蘊,你準備做菜餅嗎?」
「啊?!」
我低頭一看,不知不覺我在剛才的皮上放了太多的陷,別說餃子了,用來包包子都嫌多!我連忙將陷撥出一大半。幸虧我手藝了得,這麼折騰也包出一個不錯的成果。
傑姆查了一下數:「蘊少爺,應該夠了,可以下了。」
聽他這麼一說,亦自動停手,然後把我抓到了洗手間。
「不要抓我啦,你手上都是麵粉!」
「我還沒有嫌棄你手上都是羊肉呢。」
「哪裡是羊肉啦,而且我又沒有抓你。放手,我自己會洗!」
「哦,這麼說,明天早上……」
「閉嘴閉嘴!」
我連連跺腳,卻還只能伸出手,讓亦幫忙。我承認我很懶,我也承認早上總是犯迷糊,而且,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就算知道也不要說出來嘛。看透別說透,說透不是好朋友。
亦也真是的,一點也不顧慮自己的形象。恩,也許他認為自己的冷麵形象已經夠厚實了,完全不用擔心被破壞掉。可是、可是,我也是要面子的啊。
過完了年,我們又在舊金山呆了半個月,然後又飛到了紐約,在這裡我們又呆了十天。這次亦總算像是來辦事的了,雖然不是說很匆忙,但也不悠閒了。於是,這十天,就成了我的自由活動時間。
紐約是一個商業化城市,雖然這裡有百老匯有炮台山公園有修道院藝術博物館,但這裡最出名的還是一條條購物街。
我對購物完全沒有興趣,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牌也不令我追慕,不過我還是逛了一次東村,為燦燦買了一條紗巾。
自那場同學會之後,我只和燦燦見過一面,一開始是因為她的醉酒,雖然她喝酒的時候非常豪慡,但足足頭疼了兩天,也因此耽誤了一天的課。再然後,我就被亦帶到了日本。
當然本來在這之前還應該再上一次課的,但那一次燦燦要臨時幫另一位助教代課,所以在我離開B市前的那個星期最終只上了一次。
我喜歡燦燦,現在又正是我畫畫才取得一點進步的時候,所以我完全沒有想過放棄。只是不知道燦燦會不會生氣,我走的太匆忙了,連電話都沒顧得上打。當然在過年的時候我是有打電話拜年,但可惜的是沒能打通。
想著要討好那個有點堅強又有點脆弱的小姑娘,我在逛皇后區的時候又買了條色彩鮮麗的印度紗麗。這條紗麗的配色非常大膽奔放,就算燦燦不戴,也可以作為一個不錯的收藏品吧,我想。
除了這條紗麗,我在皇后區還有一個收穫,那是一副油畫。老實說,我自己也非常奇怪,怎麼會把這幅畫買回來。這是一副印象派的油畫,以我這個外行來看,是看不出什麼內涵的。而且,這幅畫實在是太陰暗了,雖然用了很多鮮艷的色彩,但一眼看過去,首先感覺到的卻是陰冷。
這幅畫不貴,甚至可以用便宜來形容,據說是一個不知名的新秀畫的。但很奇怪的是,在第一眼的時候,我卻覺得這幅畫很熟悉,因此,就衝動的把它買了回去。
不過買回去之後我就後悔了,因為我絕對不想把這麼一副讓人心情不快的畫掛出來的。只是我也沒有把它扔到亦在紐約的大宅子裡,基本上,我認為這幅畫還是很有特點的,所以想帶回去給燦燦看看。
在繞了這麼一大圈之後,我們終於又回到了B市,然後我發現,我竟然找不到燦燦了。
在開始找不到燦燦的時候,我並沒有想太多,因為正是寒假,燦燦也要回家的嘛。而且,中國的漫遊費向來高的離譜,打不通也是正常。但是當出了正月,我還是沒能找到燦燦。
問學校,說燦燦暫時休學了。問她宿舍里的同學,說在上個學期還沒結束的時候,燦燦就回家了。
「亦,你說燦燦會不會有事?」
亦看了我一眼,然後沉吟了片刻:「也許會有一點麻煩,但不會有事。」
「你確定?」
「……我確定。」
「好吧。」我長長的出了口氣,「那我的畫怎麼辦?我才剛剛掌握一點技巧啊。」
亦的臉上閃過一抹輕鬆,笑道:「我再給你找一個老師吧,這次給你找個名家。」
「我才不要什麼名家,就找一個燦燦那樣的就可以了。」名家?哈,名家就算沒有什麼古怪脾氣,也都是端著架子的。就算是幽默開朗的,但人家的輩份在那兒放著的,我也要做足小樣。
「又是那個燦燦!」
「什麼?」這句話說的太快,我不確定自己聽清了。
亦立刻笑道:「沒什麼。」
兩天之後,我就有了個新老師。是一個二十一歲的青年人,叫張昊。性格非常活潑,他第一次出現在我面前的時候,我還以為動物園中的孔雀跑出來了。一頭頭髮何止七彩,身上也總穿著五彩繽紛的衣服,耳朵上還別著兩個大的嚇人的金屬環,絕對符合藝術青年的形象。
張昊的畫工非常紮實,雖然對我只想畫得像嗤之以鼻,但教的卻非常實用,從這方面來說,他比燦燦更適合當老師。
總的來說,這是一個還不錯的小伙子,但我不是太喜歡他。因為除了畫畫,這傢伙總是抱著玩的態度。唱歌跳舞是玩,愛情也是玩。他的口頭禪就是「不用太認真啦,有什麼大不了的,玩嘛。」
我當然不想做什麼衛道士,不過我更不喜歡這種把感情當玩的態度。所以,我和他也就是一般朋友的關係。
就這麼又過了兩個月,轉眼間,天就暖和了起來,我的身體也壯了很多。我開始想著要找個什麼工作來做。我並不忌諱用亦的錢,因為我根本就沒有辦法忌諱。
那場車禍令我在醫院裡足足躺了一年半,雖然最終沒有缺胳膊少腿,但整個身體都幾乎是拼湊起來,如果是普通人家,我就算不死,恐怕也要在床上躺一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