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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9:29:02 作者: 菩提小瘋
簡介:
一對陌生男女面面相覷……
男的心想:自傲清高的女人,見面十分鐘連句問候語都不會講。他喜歡的可是清純靚麗、永遠不需要男人負責的乖乖女或辣妹。
女的心想:輕佻膚淺的男人,一看就是吊兒郎當的花花大少。她理想的終身伴侶一定是位成熟穩健的青年才俊,而不是徒有其表的廢物。
於是!……他們不約而同起身。
隨後!……步入婚姻的教堂。
老公自信地說:「我會想法設法逼你跟我離婚,即便你沒機會出軌,我也幫你製造各種機會搞外遇,千萬別感謝我,這是身為老公的我,應盡的義務!」
老婆淡然地笑:「非常好,看來咱們還是有些默契的。但你的智商指數顯然在我之下,所以那個提出離婚的人,肯定不是我。」
同居開始了……
「你是我老婆,我想怎樣就怎樣!」
「小心我告你婚內QJ!」
內容涉及:職場、陰謀、閃婚、JQ、娛樂圈,腹黑小三、花花大少以及淡定毒舌千金的瘋狂故事。
概括:【花心巧舌男VS毒舌冷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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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的致命原因
北京時間2010年X月X日14:34,智利第二大城市康塞普西翁發生芮氏8.8級特大地震。根據最新統計,地震中超過150萬所房屋建築倒塌,造成至少200萬人受災,另外機場、鐵路等基礎設施也損毀嚴重。當地政府正在全力援助受災民眾,預計死亡人數不會超過千人。
沈律師念完這段新聞報導,而後懷揣沉重的心情,看向面前兩位迷茫的遺產准繼承人。
孟雲哲在酒吧瘋了一夜,還沒睡覺便接到沈律師的電話。而一走進律師事務所,就看見這一身名牌包裹的清高女人,真是倒胃口。
他揉了揉太陽穴:「你想說什麼就快點說,我現在很困。」
姜以萱取下太陽鏡,眼鏡腿指向身旁陌生的男人。此人染了一頭金紅色的刺眼亮發,渾身散著酒氣,身著牛仔跨褲,白色大帽衫,一幅不正經的街頭流氓打扮。
她嫌棄地捂住口鼻:「沈律師不妨先告訴我,他是誰。」
沈律師推了推眼鏡框:「這位是,魚之戀日化企業孟董事長的獨子,孟雲哲先生。」他又看向孟雲哲介紹:「而這位是,水之緣日化企業姜董事長的獨女,姜以萱小姐。」
「魚之戀?!」
「水之緣?!」
姜以萱與孟雲哲幾乎是異口同聲發出質疑。雖兩人對家族企業的運作狀況漠不關心,但對於商場上的死對頭還是了解一二。水之緣和魚之戀同屬日化企業。經營範疇基本相同,洗髮水、浴液、美容香皂以及各類室內保潔用品等占據了市場的半數以上。十年如一日,兩家企業不遺餘力地在打銷售戰,價格一壓再壓,品質則越來越高,甚至不惜自負盈虧。所追求的,便是讓對方企業關門大吉,從而保證自家企業在市面上獨領風騷。
原本就看不順眼的兩個人,各自將座椅拉開三米遠。
此刻,四十歲的沈律師處境很尷尬。他不僅是雙方企業的法律顧問,還要在劍拔弩張的兩位富二代面前宣布遺囑,正因為結果不難預見,所以他才事先將辦公室里的古董花瓶打包收好。
「首先,請二位保持冷靜,等本律師報告完畢後,再提出異議可以嗎?」
兩人則不情願地應聲,隨後一個頭朝西,一個看向東,緘默不語。
沈律師乾咳一聲,鄭重地講述開來:「此次地震發生時,姜董事長與孟董事長,正巧一同在智利度假。雖然還未獲得準確的遇難消息,但本律師與兩位董事長失去聯繫已有一個半月之久。兩位董事長在擬定聯名遺囑前有所指定:如果一月之內未與本律師取得聯繫,便按照兩位董事長的意願,宣讀遺囑。」
此話一出,屋中寂靜一片,似乎就連空氣都變得凝滯壓抑。
姜以萱木訥地轉過頭,淚水盤旋在眼眶裡:「不可能,這不可能……」雖然她對整日忙碌的母親好感不多,也極其厭惡那個冰冷的家,但畢竟是血濃於水的親人,她整個人都愣住了。
孟雲哲則完全酒醒,猛然起身揪起沈律師的脖領,赤紅的雙眼沁滿血絲:「人還沒找到憑什麼宣讀遺囑?!你們這些律師也太不負責了!還有一件事,我爸為什麼會和她媽一起去智利?又為什麼會和姜家立下聯名遺囑?!你最好一五一十給我交待清楚----」他現在感到後悔不已,千不該萬不該在父親出門前還與他大吵一架,難道現在連道歉的機會都沒有了嗎?
沈律師拍了拍孟雲哲肩頭,不卑不亢地說:「我可以理解孟少爺的心情,但請您先聽我把遺囑念完可以嗎?兩位董事長擬下聯名遺囑事出有因。當兩位聽完遺囑內容後,或許兩位可以從中發現,此次二老雙雙遇難,並非巧合。」
沈律師見兩位年輕人面如死灰,不由長吁口氣直立起身:「其實有件事我替兩位董事長隱瞞了多年。姜董事長與孟董事長曾是大學同窗,私底下關係甚好。姜董事長手裡握有孟氏集團30%的原始股份。而孟董事長則擁有姜氏集團30%的原始股份。簡而言之,市面上看似競爭最激烈的兩大日化企業,私底下實屬一家。」
----這猶如晴天霹靂般的商業機密,令姜以萱與孟雲哲大為震驚。
沈律師揚起手,做了個「稍安勿躁」的手勢:「而本律師所要闡述的是,兩位按遺囑內容:分別繼承家族產業以及死亡者或失蹤者名下不動產與各種款項。當然這其中包括龐大金額以及公司運營方面的支出債務,同時也擁有對方公司30%的控股權,但繼承遺產之前……你們必須先結婚。」
不等兩人反駁,沈律師再次壓住局面:「正因為是各自的生父、生母,所以兩位董事長對子女的期許很高,更不願看到苦心經營半輩子的企業白白葬送。婚姻只是希望子女能從利弊上權衡,全力以赴撐起自家企業,但也不會強求二位在婚姻情況不幸福之中勉強生活。所以遺囑中提到----結婚一年之內,倘若其中一方出軌,前提是證據確鑿。懲處條款如下----其一:剝奪背叛方持有的30%控股權;其二:背叛方需賠償受害方30%的本公司原始股。」沈律師又託了托眼鏡:「我給二位一個概念,30%的原始股,相當於每年三億五千萬的固定收益。簡而言之,一旦你們的婚姻中出現第三者,導致婚姻破裂、或單方面主動提出離婚者,不但失去對方企業的控制權、財政權,甚至還要拱手讓出企業董事長之最高權位。」
「在遺囑未生效之前,本律師會以監護執行者的身份凍結兩位原董事長名下的所有資產。當然,公司運作中的開銷不用擔心,兩位董事長已規劃好預算金額。但是二位準繼承人所使用的跑車、別墅、信用卡等亦屬於各自父母名下財產。所以在一年之內,請二位準繼承人回到各自的企業經營。本律師按遺囑細節規定----兩位每月所得工資均為人民幣5000元,但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者,按公司內部懲處條款從中扣款。」